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六节控告申诉检察 资料库:曲阜市地情库 章节:曲阜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a/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a/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a/section/1/article/47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a/section/1/article/47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县人民检察机关一贯重视接待、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54~1966年,受理人民来 信来访502件(次) ,直接办理160件(次) ,转办293件(次) ,作其他处理49件(次)。 1982年检察院设控告申诉检察股, 此项工作走向制度化, 至1990年共受理来信来访 3199件(次),其中检察长接访440件(次)。直接办理300件(次),转办1790件(次),作 其他处理1109件(次)。并复查历史及其他申诉案件30起,30人。对“告急”信访案件 积极进行疏导,及时防止矛盾的激化。在受理、审查来信来访及控告申诉案件中,严 守实事求是、依法而论的原则,坚持维护法制,伸张正义,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