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移民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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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区移民 尼山水库库区移民:1958年10月~1960年夏,建成尼山水库。其间,
先后有11个村, 1387户, 6786人从库区内迁出,另建新村14座,占地9736亩,安置
1272户,6282人。安置外移200户,966人。

县成立移民领导小组,负责安置工作。移民建房,国家给予经济补助,原则上每
间房补助110元,多者不超过300元。其迁移概况如下;

刘楼、王家村原坐落在水库坝基处,移至昌平山东北麓,建成刘楼东、西2村。

赵家村原坐落在水库坝基东部,先移至昌平山东北麓,建成新赵村。1964年又从
刘楼西村外移12户,61人,东村外移12户,58人,新赵村外移2l户,92人,共45户,
211人, 分别安置在南辛公社的东幔山、西幔山、官庄、王家庄、桑庄、大烟庄、西
余村、东魏庄、西魏庄和邹县的田黄、东洛村。

东、 西龙泉原坐落在水库南半部, 东龙泉先迁于龙头山北麓建成东龙村,后于
1963~1964年, 又将东龙村的31户,135人,移至昌平山东南麓建成新田村。西龙泉
分别移至龙头山西麓建成西龙村、昌平山东麓建成新建村。同时,外移邹县境蒋老峪、
深沟、朱家山窝等村8户,76人。

长座村移至龙头山北麓。同时外移邹县境瓦曲、圈里、等驾庄、律家庄、小张庄、
田黄、河西等村22户,98人。

黄土移至尼山南坡。 同时外移至邹县、泗水县境8户,44人。后于1964年又外移
至鲁源、余村、白村、夏宋、幔山、魏庄及桑庄31户,176人。

官庄移至尼山南麓, 建东、西官庄2村。同时外移防山公社胡二窑,邹县田黄、
洛头、吕庄,河西、等驾庄、西铺、张庄、鲍庄和泗水县上甫、周庄、奏村及辽宁省
等地74户,292人。

颜母庄于1960~1969年沿颜母山南坡上移。同时,迁至时庄公社犁铧店、书院公
社夏家村、林西和小雪公社彭家村等8户,36人。

南王庄于1960年先移至老牛后,1961年在昌平、龙头两山之间建村,同时外迁南
辛公社官庄l户2人、 邹县境内3户21人。 宫楼于1960年将村北半部住户暂移村南,
1968年始南迁,在龙头山坡建村,至1975年全部迁完。

梨园水库库区移民:1966年冬,董庄公社梨园水库建成。是年将库区内的偏午庄
移于库东,新村占地51.5亩,搬迁117户,513人;田家林移于库西,新村占地30亩,
迁出70户,245人。

韦家庄水库库区移民:1977年上半年,董庄公社韦家庄水库竣工。先后从库区迁
出113户, 525人,分建韦家庄东、西两村,东村占地43亩,安置73户,314人;西村
占地22亩,安置41户,211人。

支边移民 为支援边疆建设,曲阜县于1956~1960年按照自愿原则,先后向黑龙
江、福建、辽宁等省4次组织移民。

1956年4月,从城关、防山两区动员向黑龙江省富裕县移民289名。由于迁入地区
条件较差,安置措施不落实等原因,至1957年春节前后,有92人返乡探亲,仅有16人
回去,县又新动员去18人。

1958年9月, 从陵城、息陬、防山、南辛4个公社,动员组织303人去福建省泰宁
县参加林区生产建设。至1962年大部分先后返里.

1959年8月, 从陵城、城关、息陬、防山、南辛、陈庄、姚村、吴村、董庄、孔
家村等10个公社动员1080人,赴东北牡丹江铁路局支援铁路建设。

1960年,全县动员一批青壮年农民去辽宁省灯塔县参加支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