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8a&A=1&rec=445&run=13

曲阜安置复员、退伍军人,大致分为两个阶段。1958年前,主要安置志愿兵复员建设
军人;其后,除安置少数复员军人外,主要是安置义务兵退伍军人。

复员军人安置 建国前,根据山东省战时推进委员会1942年《关于精兵简政的决
定》和1946年省政府、山东军区《复员工作条例》的规定,本着“妥善安置,保证就
业”及“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原则进行安置,到1949年共接收老、弱、病、残复
员军人130余名,均安置回乡参加农业生产。

大量接收复员军人是从1951年开始的, 是年安置622人。1952年,县成立转业建
设委员会,并设办公室,专门办理复员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1952、1954、1957年
3年为最多,每年都在800人以上。至1958年,全县共安置复员军人5106人。此后,仅
在部分年份有少数军人复员,至1979年累计接收、安置复员军人5250人。

在复员军人安置工作中,依照“原籍安置,行业对口”的原则,将原家居农村的
5047人,全部安置到农村参加农业生产;对具有一定文化技术水平的203人,在机关、
学校、厂矿、企事业单位安排了适当工作。此外,1976年为1969~1975年退出现役而
安置参加农业生产的42名军队干部,除1人办理退休外,其余41人均由复员改办转业,
安排在财贸部门工作。对回农村安置的,实行逐级负责的制度,坚持思想教育为主,
并积极帮助解决耕地、住房、口粮、婚姻、医疗等实际问题。仅1956年即为37名复员
军人修建房屋99间, 腾让集体公房13间,并由基层组织帮助152名复员军人解决了婚
姻问题。

退伍军人安置 1955年,国家改行义务兵役制。自1958年起,每年都有一批义务
兵退伍。至1990年共接收、安置退伍军人14668人。

在安置退伍军人的工作中, 本着“从哪里来, 回哪里去”的原则,回农村安置
11885人; 在城镇安排工作和复工复职的2783人。对回农村安置的退伍军人,自70年
代末, 即从扶持发展生产入手,着重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1980~1988
年的9年中, 国家拨款计达9.84万元,供应木材218立方米,煤30吨,为复、退军人
修建住房1518间。 姚村公社兴隆大队现役军人颜景明,在服现役期间父母双亡,3个
姐姐出了嫁,1984年退伍后,孤身一人,住房破陋,未婚妻思想动摇,颜景明背上了
思想包袱, 社、队及时帮助建瓦房3间,使其按时完婚,生活美满。对城镇户口的退
伍军人实行按系统分配指标,包干安置的办法。由安置办公室会同劳动部门,按退伍
军人的技术专长、家庭情况进行一次性对口分配安置。对复员、退伍军人患病和因天
灾人祸造成特殊困难者都及时给予帮助,并在从农业人口招工时,注意优先照顾农村
退伍军人。

多年来,广大复员、退伍军人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在
振兴曲阜、建设名城中发挥了巨大作用。1955年,全县在乡的2597名复员军人中,任
乡镇干部者有200人, 任农业生产合作社正副社长者130人,任村干、民兵者800人,
共1130人,占复员军人总数的43.5%;1975年,在乡复员、退伍军人担任生产大队、
生产队干部者计达4734人,占全县大、小队干部的40%以上。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不少复退军人带头劳动致富,成为农村经济建设的骨干。王庄乡西白石桥退伍军人孔
祥志,1983年主动承包濒临破产的集体养鸡场,经过短短几年的努力,至1987年,该
场即拥有固定资产l7.7万元, 流动资金16万元,并建立了养鸡辅导站,帮助全村62
户农民走上了富裕道路。1985年lO月,县成立退伍军人“两用人材”介绍所,负责开
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材” 。 至1990年共接收回农村的两用人材2249人,已选拔使用
1988人,占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