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统计监督 资料库:曲阜市地情库 章节:曲阜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a/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a/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a/section/1/article/37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a/section/1/article/37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0年,市统计部门认真总结和吸取“大跃进”时期搞浮夸统计、“文化大革命” 时期搞自由化统计和争创“大寨县”年代里搞政治名利统计的历史教训,严格实行统 计数字质量检查,认真纠正虚报、瞒报、漏报、伪报统计资料的问题。1984年《统计 法》颁布实施以后,整个统计工作进入以法监督的轨道。1985年9月,通过对6区13个 行政村900个农户1984年粮、 棉、油产量,收益分配和1985年夏粮实产情况的调查核 实,查出1985年全县夏粮总产少报350.4万公斤,农民人均所得虚报8l元和其他指标 不同程度的虚报、瞒报等问题。从此,县政府决定将每年的11月定为“《统计法》执 行情况检查月”,通过自查、互查、抽查,使统计质量逐步提高。1988年,市统计局 配备统计检查员,负责《统计法》的贯彻执行和违法统计案件的查处,至1990年,经 过2次统计数字质量检查,未发现违背《统计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