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计量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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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量衡制度 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 清政府规定,以尺、升、两为度量衡的
主要单位。1928年,国民政府颁布《权度标准方案》,确定标准制、市制并用。后又
颁布《度量衡法》。其间,县内设置度量衡局子,负责当时的标准传递。但其规定并
未通用,度量衡制度相当混乱。城关和乡村重大集镇推行市制,广大农村仍通行旧杂
制,公制仅在邮电、交通个别部门使用。1935~1937年,统一更换新秤、市斗、市尺,
并各自标存明显的印记。 秤砣为方型, 嵌8毫米见方“同” 字铜块;斗的一侧烙有
“市斗” ,尺上嵌“市尺”字样。1938年1月日军侵占曲阜后,度量衡局子解散,日
制、旧杂制并用。

建国初期, 公制、市制、英制、营造、库平制并存。邮电、交通、科研等部门
采用公制,机械加工公制、英制并用,商业贸易城关用市制,农村集市市制、旧杂制
混用。1959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米制(公制) 为
国家基本计量制度,废除旧杂制,限制英制的使用范围,逐步改革市制。1961年,县
内改革秤制(改16两秤为10两) ,1978年5月,改革中医药计量,废除两、钱、分,一
律实行毫克、克计量单位。1979年6月,统一使用公制计量单位,工业计量全用米制。

1985年9月6日, 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
计量法》,198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规定采用国际单位制。至1990年底,全市各
行各业全部实行了法定计量单位。重量单位废除市斤、两、钱、担、磅等,一律改为
使用克、千克(公斤)或吨。长度单位废除公尺、公分、英尺、英寸等,改为使用毫米、
厘米、米、千米(公里)等;压力单位,废除公斤力/平方厘米和毫米汞柱等,改为使
用帕斯卡;容积单位废除立升、公升、CC(西西)等。改为毫升、升或立方毫米、立方
厘米、立方分米和立方米等。 计量器具 清末,县内度量衡器沿用尺、秤、斗、
吊提。民国年间曾统一更换市尺、市秤、市斗。日军侵占曲阜后,英制、日制、旧杂
制器具在市场交易中同用。 度器分工匠用、交易用2种。工匠用的有木尺、营造尺、
桃花尺,每尺分别折合0.545米、0.327米、0.2616米;交易用的有白布尺和市尺,市
尺又有新、老之分。每尺分别相当于0.553米、0.35米、0.333米。容量器具中,粮食
交易用的有斗、 端、升。小麦1斗为128斤,且为4端、10升;液体交易用吊提,分为
酒提、 酱油提、油葫芦,容量均以4两、半斤、斤为一组。衡器具流行面广且时间最
长的是木杆秤,分新、老2类。新秤为16两制相当于500克;老秤中有苏法秤、糟法秤、
糟岭加三秤、戥秤,每斤分别相当于1.093、1.155、l.189、1.093市斤。小生产经营
者用的老秤有12两、14两、16两、18两、20两为1斤的。其次为台秤,亦分新、老2种,
均以磅为单位,每磅分别为0.907、0.746市斤。

建国初期,仍沿用旧杂制器具。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新的计量器具陆续出现,
商业、供销、粮食部门计量器具多用台秤、案秤、地秤、自动售粮(油)机、容量器等。
邮务秤、 人体秤、 压力表也在其他行业使用。工商计量已开始应用精密计量器具。
1968年,曲阜水泥厂开始安装使用地中衡(15吨)。1978年后,厂矿单位逐步安装使用
先进、精密、贵重的计量仪器仪表设备。1985年,曲阜酒厂购置使用精密贵重仪器色
谱仪1台。1986年始,度量衡器具逐步改制成国际单位制。1989年,化工厂、啤酒厂、
单家村煤矿分别安装使用气相色谱仪3台、 751分光光度计1台、机械电子数显联用地
中衡2台。 1990年,全市共有计量器具和计量测试仪器8类25项29800台件。其中计量
部门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6类24种,有钢卷尺、竹木直尺、体温计、分析天平、砝码、
地秤、台秤、案秤、杆秤、电子秤、邮政秤、液体量提、压力表、水表、流量计、谷
物水分测定仪、容重器、燃油加油机、食品油售油器、电度表、互感器、瓦斯计、立
体分析仪、血压计、心电图机、比色计、酸度计、酒精计、煤气表、声级计、密度计
等。 有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8类95种,有游标卡、千分尺、百分尺、卧式光学计、量
块、水平仪、热电偶、毫伏计、计量罐、拉力试验机、压力试验机、转速表、里程表、
电度表、万用表、检流计、脉冲发生器、信号发生器、色谱仪、秒表、电子计时器等。

计量标准器具 建国后至60年代初期, 县内仅有几组木杠秤检定码和量端器。
1963年, 开始添置四等25kg、 500kg大砝码, 以后逐渐增多,1973年底实有25kg、
20kg、 0 .5~5kg砝码,200g、2kg、5kg天平,1~600kg/cm 2 压力泵、0~6kg/
cm 2 压力计等。1985年底,计量标准器具实有4类9项,有二等标准砝码(1mg~2kg)、
三等标准砝码(1mg~20kg)、四等标准砝码(5吨)各1套。三等标准活塞压力计(0.1~
6MPa) 2台,液体量提标准(50ml~500m1)1套,心电图机检定仪(XDS—l型)1台,三等
标准血压计1台,竹木直尺标准装置1台。1989年,考核标准授权供电局、自来水公司、
水校机械厂3个单位的计量室,分别面向社会开展对电度表、互感器、水表、千分尺、
百分表、 游标卡尺等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工作,同时3个单位的计量室被批准为与计
量部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法定检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