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集市贸易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8a&A=1&rec=361&run=13

管理机构 1916年,县设商会事务所,1921年改设商会,统管工商行政工作。商
会在市场设有秤、 斗、牙行队伍,同时又组织12个行业公会,分别推举出行长1人为
商会委员,承办工商管理、派捐催税等事宜。

建国初,县税务局分管工商行政工作,将秤、斗、牙行统管理起来,通过开征集
市交易税,相继招用了一批交易员、代征员,建立了临时性市场交易组织。1950年,
县人民政府设立工商科,同时设市场管理委员会及市场交易所,主要管理城关市场。
1956年6月,工商科改称商业局。至1959年6月,全县共建立11个交易所。1960年2月,
各所在原有基础上设立信托服务部。 1963年9月,全县11处市场管理服务所改称市场
管理所,统属县市场管理委员会领导。

1972年lO月,成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公社设工商行政管理所。1979年,工商
局内设市场管理、 企业登记管理、人秘3个组,1981年改称股,并增设经济合同管理
股。1985年,撤销城关工商所,设立东、西关2个工商所。1986年8月曲阜县改市,县
工商行政管理局易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987年6月,设“三孔”工商行政管理站,
1989年2月,改称旅游区工商行政管理所。1990年底,全市共有基层行政管理所15处。

市场管理 清末,县内集市由各隅、乡及衍圣公府派驻的秤、斗、牙行等行头进
行管理。1916年后,先后由商会事务所、商会及各行业公会管理。

1950年,人民政府设立土布、粮食、牲畜、棉纱、花生、食油等专业市场,对秤、
斗、牙行进行改造。1953年,主要对粮食、棉花、棉布等进行管理,保证统购统销任
务的完成。1955年,进一步落实“统筹兼顾”政策,对农民经商适当放宽,自产自销
予以保护。 1956年,开放自由市场后,私商贩运增多,黑市粮价上涨。1957年4月,
加强了市场管理, 稳定了粮价。 1958年“大跃进”期间,由于组织农村劳动力进行
“大兵团作战”,赶集人数比1957年减少80%以上。1959年,由于物资紧缺,物价猛
涨,市场管理一度混乱。1961年,贯彻中央关于“有领导、有计划地恢复农村集市,
活跃农村经济”的指示,按照“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进行管理,市场逐步繁
荣。“文化大革命”期间,把个体商贩视为搞“资本主义”,限制农民自产自销产品
上市交易,关闭个别集市,造成市场萧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方针指引下,市场管理
由管理型转移到服务型,先后与16个省、市的70个县区进行了市场信息往来,促进了
商品的交流。活跃了市场经济。1986年县改市后,在经营者中开展了守法经营、文明
服务及争创文明市场活动。 至1990年,全市已有13个县级文明市场,4个地级文明市
场,2个省级文明市场。

查处违法活动 1950年,国家正处在经济恢复时期,投机倒把等违法分子乘机哄
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1952年,对不法商人进行了打击。1953年始,国家对粮、棉、
油等实行统购统销,投机商贩趁机卖粮食、棉花。1954年,查处投机违法案件205起,
罚款3584元。1957年,查处各种投机违法案件1356起,罚没案件37起,罚没款537元,
法办3起。 1958年后,物资紧缺,人民生活困难,投机活动增多。至1962年,查办违
反市场管理规定的投机倒把案件达20178起, 其中贩运粮、 棉、 油等一类物资的有
12619起。至1965年,罚没案件减少到101起。

1968年, 在全县范围进行2次大清查, 共查处投机倒把分子380人,清查出现金
11181.46元、自行车142辆、黄金2.5两、白银19两、银元128块、金银首饰33件、粮
食4158公斤、粮票608.5公斤、布1262尺。

1983年始,重点打击倒卖钢材、木材、汽车、各种有色金属、化肥、彩电、名牌
自行车、缝纫机等24种国家统购统配物资以及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活动,
特别注重了对国营、集体单位内部经济违法案件的查处。1988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设立经济检查股,把查处违法活动列为专项斗争,并注重了“打防结合、综合治理”。
至1990年底,立案查处经济违章违法案件212起,投机倒把案件46起,罚没款36万元。
查获假劣农药38吨、 假劣化肥530吨、劣质电风扇450台、假洗衣粉3万袋、各种假烟
400条、 假酒9000瓶、假冒商标标识92万张、变质食品价值10万元等,打击了投机违
法活动,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