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计划外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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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国家对重要物资既有统一计划,又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物资流通比较
活跃。1956年后,取消市场供应,国家对重要物资统得过死。1978年后,随着经济体
制改革,国家有计划、有步骤地减少分配种类,降低分配量,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
调节流通范围。打破了单一的、按行政区划分配调拨的封闭式的流通体制,物资流通
中的横向联系迅速扩大,多种形式的购销联合,物资协作和补偿贸易等广泛开展。县
物资部门逐步建立起跨地区、跨行业、多方位、多渠道网络型物资流通体系。与北京、
上海、天津、山西、黑龙江等省市建立了业务关系,保证了县内物资的需求。1984年,
购进计划外物资总额达900多万元。 其中化肥6725吨;钢材、木材、机电产品、汽车
分别占总购进量的52.4%、61.7%、89%、76%;生铁、煤炭、玻璃均占总购进量的
30%。 1987和1988两年,90%以上的物资靠自行组织,销售分别突破亿元、2亿元大
关。1990年,计划外购进额占总购进额的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