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用工制度 资料库:曲阜市地情库 章节:曲阜市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a/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a/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a/section/1/article/35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a/section/1/article/35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建国前,曲阜的私营手工业作坊、商业店铺用工为雇佣制。 建国后,城镇劳动力由劳动部门实行计划管理,用工形式分固定工和临时工两种, 以固定工为主体。1984年,开始改革用工制度,1986年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由劳动 者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制工人与固定职工享受同等权利。至1990年,除大、 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和城镇退伍军人仍为固定职工外,市办企业招收新工人一律为 合同制工人。乡镇、村街和个体企业用工,仍实行招收、雇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