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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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县内经济自发地发展。建国后,国家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社会主义计划
经济。计划工作按照“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建国初期,县内国民经济
计划由县政府直接管理。 1955年3月,曲阜县计划委员会成立后,发挥对全县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统一管理职能。在国家、省计划工作部门的指导下,编制下达全
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和
发展预测,以实现国家的统一计划。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53~1957年) ,计划管理
采用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相结合的形式,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促进对私营工商业的
社会主义改造。

1958年4月,县计划委员会改称县计划统计局,同年11月仍称曲阜县计划委员会。
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1962年) 后,计划管理逐步执行单一的指令性计划。“文化大
革命” 期间,县计划委员会改称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计划组,1972年9月改称县
计划办公室。1978年始,为适应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的新形势,逐步将单一指令性计划
改为指令性计划、 指导性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计划管理体制。1979年1月,县计
划办公室复称曲阜县计划委员会。1984年,计划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指令性计划逐步
缩小, 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部分相应扩大。1986年8月,县计划委员会易名为曲阜
市计划委员会。1989~1990年,国家提出治理整顿期间适当多一点计划性,同时提出
建立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运行机制,在计划管理
上更加注重经济信息与预测,按照价值规律,综合运用价格、税收、信贷、财政等经
济杠杆,促进计划的实现和商品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