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基建拨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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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恢复时期的经济建设,为新中国的经济发展打下了基础。1953年开始进入第
一个国民经济五年计划建设时期,基本建设资金的来源主要是国家投资,至1957年,
曲阜基建金额计281.3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59.2万元。

1958年开始“大跃进”,当年工业投资达75.92万元。次年工业投资215.6万元。
1960年, 工业投资134.1万元。 3年中施工项目21个, 投产或交付使用的有6个。至
1962年,基建总额1212.1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030.6万元。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的1965
年,实际完成基建投资额47.9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34.29万元,自筹资金13.7万元。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投资猛增,当年完成基建投资额419.75万元,其中国
家投资332.19万元,自筹资金87.56万元。1970年,实际完成基建16项投资额26万元,
其中国家投资11.77万元。“文化大革命”即将结束的1975年,完成基建投资额110.1
万元,全部用于改建扩建项目,新增固定资产88.4万元,其中农业、林业、水利等部
门占59.1万元。

1978年,国务院批转了财政部“关于加强基本建设拨款管理工作的报告”。次年,
曲阜建立建设银行管理基建投资。通过对施工单位设计概算、施工预算、成本核算、
竣工决算的审查监督,1979~1985年,202个项目拨款总额13047万元,新增固定资产
4905万元。1986年,进行体制改革,将基建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贷款种类20多
个。至1990年,扶持企业76家,贷款项目59个,贷款余额92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贷
款余额7646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余额1596万元。5年中,建设银行审查252个项目,造
价5375.8万元,节约资金221.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