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工商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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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各种经济成分并存,工商信贷对私营企业采取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的方
式,对国营商业实行物质统一调拨,销货款统一上解的贸易金库制。1950~1952年,
商业贷款17万元, 工业贷款2万元。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实行财政轧差贷款的管理
体制,放款对象重点是国营企业,其中工业贷款累放45万元,商业贷款累放977万元。

1958年,对国营企业实行定额信贷的管理体制,即地方企业需要增加的流动资金
由地方拨付30%,银行贷款70%。1959年,改为银行统一供应和管理国营企业流动资
金金额信贷的管理体制。因为“大跃进”,贷款失控,工业贷款由1957年的15万元猛
增到1958年的203万元,上升12.5倍;商业贷款达到729万元,增长134%。因贷款使
用不当,经济效益低,无法收回,所以至1971年,贷款全部豁免。

国民经济三年调整时期,信贷坚持“紧中有活,区别对待”的原则,对国营企业
实行双轨上报的管理办法,信贷趋于合理。工业贷款累放72万元,商业贷款累放1945
万元。

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冲击,信贷政策遭到破坏,出现要
多少贷多少的局面, 使信贷资金被大量占压。工业贷款累放331万元,商业贷款累放
4785万元。

1972年,信贷制度逐步恢复,为扭转县财政收入增长缓慢的状况,信贷工作支持
兴办了橡胶、化肥、水泥、汽车配件等一批工厂。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工业贷款累
放1987万元,商业贷款累放7148万元。

1979年, 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 银行配合经济建设实行
“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勾,差额控制”的新体制,第五个五年计划期间,工
业贷款累放4303万元, 商业贷款累放14288万元。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配合经济体
制改革,支持企业增加生产,扩大商品流通,工业贷款累放8966万元,商业贷款累放
33527万元。 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1987年,信贷贯彻“紧中有活”的方针,促
进“双增双节”工作的开展。1988年,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区别对待,择优扶持”
的原则。1989年,执行“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保证重点,压缩一般,适时调节”的
政策。 1990年,工业贷款余额6587万元,商业贷款余额16987万元。第七个五年计划
期间,工业贷款累放37199万元,商业贷款累放278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