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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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税务干部的行为, 加强税务纪律, 从1986年起,市税务部门先后制定
《税务人员工作纪律》、《税务监察目标岗位责任制》、《税务监察工作暂行规定》、
《税务人员廉洁办税规则》等有关规定。1986年末,设立审计监察股。对本单位税务
人员执行税收政策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各基层税务所、稽征处的财务开支、经费管
理进行定期审计、检查;受理有关检举、揭发税务人员违犯税收政策的人民来信、来
访;监督、检查企业和个体纳税户是否有偷税、漏税行为等。1988年起,在全市实行
公开办税制度, 设立办税公开栏66处、举报箱44个、举报电话3部,以借助社会力量
对税务工作进行监督。1989年,市税务局被评为省税务系统先进单位。为加强税务工
作纪律,1990年,市税务局增设人事监察科、审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