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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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境内兴建的大小水利工程都先后落实了管理措施。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哪级兴办的水利工程由哪级负责保护、维修和使用。

水库闸坝管理 境内的尼山水库,红旗闸、官寨闸等大型水利工程由市(县)设
专门机构进行管理。1961年l0月,建立尼山水库管理所,后改为管理局。1972年设红
旗闸管理所,1987年设官寨闸管理所。各局、所都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管理,其他水库、闸坝由受益单位安排专、兼职人员进行看管。

河道堤防管理 竹子园泗河管理站设立后,具体负责泗河过境段堤防的监护和
维修, 并在姚村、书院、时庄3乡镇设常年护堤员,负责日常堤防巡视,进行汛前堤
防缺口的培复加固。从50年代至80年代,对泗河护坡达55处,长1.35万米。境内其他
河道堤防各乡镇都作了具体分工,由各村定期检查维修。

机井管理 1980年以前,境内农田机井存在着重打轻管的现象。全县6924眼机
井建井房的不到五分之一。 此后, 逐渐加强了管理。1985年,县政府采取每间补助
100元经费、 4个水泥窗的措施, 鼓励农民建设机井房。到1987年,新建高标准井房
2170间。此后,大部分机井房都承包给有机电技术的农民管理。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
对村民实行有偿服务,既利于农田灌溉,又延长机井与机泵的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