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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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境内山区水土流失严重,侵蚀深度超过3毫米的土地达128平方公里,
占总面积的14.3%。息陬乡“三峪”一带流传歌谣:“三峪人民世代愁,沟深坡陡露
石头,三天无雨禾苗枯,大雨过后光溜溜,丰年亩产百来斤,灾年见种不见收。”

建国后,水土流失情况仍然存在。1983年普查结果,境内土壤年流失量32万吨,
土壤有机质损失0.6万吨,相当于10万地排车圈肥;损失全氮412吨、全磷306吨,相
当于化肥0.2万吨。水土流失导致水库、塘坝、河、渠淤积。尼山水库淤积量已达210
万立方米,占总库容的五分之一。全市55座小(二) 型水库已淤积报废2座。泗、沂、
蓼、崄四条骨干河道,因长期淤积已程度不同地降低了行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