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建筑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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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 1979年,县基本建设委员会设施工科,由施工科统一安排施工力量,
施工实行计件工资制。1981年,实行全优工程大包干。1982年,实行“6包”(包工日、
质量、工期、材料、安全、工具) 。1985年,成立建筑工程投标招标办公室。较大工
程实行投标招标。施工任务安排依据县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下达的基建和技改计
划进行。

施工企业承担施工任务,根据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所承担的施工任务范围进行安排,
1990年, 全市有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27家。其中,市建筑公司、市古建筑公司2家为
二级施工企业;市住宅建筑公司、曲阜镇建筑公司、小雪镇建筑公司、息陬乡建筑公
司为三级施工企业;时庄、王庄、陵城、董家庄、书院、防山、姚村、尼山建筑公司
及小雪建筑队、曲阜镇的南关、仓巷、池涯、西关、龙虎建筑队、大庄古建筑队为四
级施工企业。吴村、南辛建筑公司、王庄、陵城安装公司、东关建筑队、董南防腐保
温公司为非等级施工企业。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和民用建筑项目,均应严格执
行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计划、施工图纸到城乡建设委员会施工科办理
施工手续,填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委托书,接受市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监督;与施工
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经市建委、市工商局、资金开户银行签证。工程竣工后,需按
国家有关工程竣工验收程序进行验收,未经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认证的工程,
不得交付使用。

质量管理 1980年, 施工企业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开展TQC活动。各施工企业设
质量安全检查机构,负责全企业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内设专职质量检查员,质检员
需经过业务培训,获省建委上岗资格证书后方能任职。1986年,开展“挤水份、上水
平、达标准”活动,工程质量明显好转。1987年始,施工的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优良率在20%以上。

安全管理 1980年始,施工企业设专职安全员,制订安全生产制度,定期组织施
工工地安全员培训学习,严格要求按操作规程施工,工地设立安全生产的醒目标语。
1985年后,施工企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安全措施。根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标准,
全市三级以上施工企业均通过了济宁市建委安全达标验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各施
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将负伤率控制在2.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