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住宅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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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至民国时期,县城区内约占三分之二的平民多聚居于更道、马道等僻街小
巷,住宅多为坯垒草苫,低矮潮湿,拥挤不堪。在喜房、更道、颜庙夹道的贫民,每
户占地一分上下,人均住房4~6平方米。少数富裕人家的住宅,则为建造精致的砖石
结构瓦房。除富丽堂皇的衍圣公府外,由各代衍圣公的近支所建造的大府、二府、三
府、四府、东五府、西五府、八府、南府、十府、北十府、十二府、岁贤堂、慎修堂
等孔氏府第,占地90余亩,有厅堂楼舍1071间。这些府第均为深宅大院,套四合房布
局,院落一二进直至六七进,幢幢均为精琢巧饰的砖石建筑。其中尤以十二府建筑布
局严谨,建造精致。整个宅院占地46亩,由5个院落组成,轴线贯串南北,排列紧凑,
共有房屋420间。 四周由连脊通房构成院墙,内部廊道回环;漫步其中,令人有“高
低冥迷,不知西东”之感。城还有官宦名门私邸34处,均为四合房院布局,建造精当
严谨;占地123.7亩,拥有房屋1374间。城内达官贵人的豪华住宅与穷苦平民坯垒草
苫的低矮茅屋形成了极不协调的高反差景象。

50~70年代中期,城区居民住宅逐渐改草房为瓦房,面积逐年扩大。中共十一
届三中全会后,城区各项基本建设加快,居民往城郊搬迁者逐步增多,首先在城北坊
上、城南等处建起新的居民点。1985年迁至新居民点的有2500余户。新建民宅每户占
地不少于180平方米, 一般为正房3间,厨房2间,三四户一排,户与户之间以砖墙相
隔,保持着当地独门独院的传统。建筑结构均为砖石或砖混结构,有不少民房使用了
水泥预制件。有的主房增建了走廊,加装了粉白天花板等。建筑造价每平方米均在70
元以上。1985年,城区居民住房建筑总面积增至67.38万平方米,人均11.6平方米。
1986年,又在北、南关外、康宁路南、城南沂河等地兴建新的居民点,至1990年,新
建总面积达23.96万平方米, 其中农民新建20.42万平方米;筹建商品楼房19幢、3
.54万平方米,总投资1245.7万元,建筑造价每平方米增至360元左右。附:沂河小
区居民点简介

位于南新区仓庚路以西,1986年开始兴建,至1990年,共建3~4层居民楼23栋,
总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居住着近40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694户。小
区内建起粮油供应站、商业综合商店、农贸市场和小学等。街道宽畅、整洁,供水、
排水、供电、通讯等公用设施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