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乡村建房,多在私有的土地上由户主自行安排,故形成各村庄街道弯曲、
狭窄、房屋犬牙交错。这种状况一直沿续到50年代中期。
1958年,陵城公社东郭大队开始进行排房规划建设,至1966年全村实现排房化。
从此,全县农村建房推广东郭大队经验,由大队统一安排地基,统一制定标准,农村
排房建设蔚然成风。 宅基标准一般长18米,宽14米;或长17米,宽16.5米;或长20
米,宽18米。
1982年,根据国发(1982) 29号和鲁政发(1982)3号文精神,县人民政府结合实
际情况制定了《关于村镇建房用地管理试行条例》,并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建立
健全村镇建设管理机构》的指示精神,成立了农村建房工作小组,从建委、农委抽调
人员组成办公室,指导村镇建房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村镇建房规划管理。
1984年,县人民政府向各区、镇、乡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搞好村镇规划质量
检查验收》 的通知。 1985年,全县12个区、镇相继完成了政府驻地和村庄规划建设
“两图一书”(驻地旧貌图、新貌规划图及说明书)的编制工作,至1990年,全市13处
乡镇, 495个行政村均将具体规划制定出来,其中小雪镇、时庄乡、书院乡还完成了
近期建设规划的有关规划图和说明书。在规划中,规定山区、丘岭、沙滩控制宅基在
0.4亩内,平原控制宅基在0.3亩内,城市近郊控制宅基在0.25亩内。
附:
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
对小雪镇驻地规划的批复
曲政函(1987)31号
小雪镇人民政府:
你镇一九八七年五月二十日的报告收悉。为了更好地发展和繁荣我市农村经济,
保护好历史文化古迹,扩大曲阜的对外影响,加强土地及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和使用,
必须对镇驻地进行统一规划。经审查,原则同意小雪镇驻地规划。现批复如下:
小雪镇是我市首批建制镇之一。它是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集市贸易和乡镇企
业为主的、具有一定旅游观赏景点的历史文化名城卫星镇之一。镇驻地规模到1990年
总人口为7000人, 到2000年总人口为8500人。镇驻地发展用地方向依104国道为界,
向东南发展, 规划布局为方格网形,规划区范围是,西至104国道,东至环镇东路,
南至环镇南路,北至兖石铁路,面积约0.934平方公里。
镇工、副业区设在规划区东北部铁路以南。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建筑材料为
主, 104国道以西的工、副业项目要逐步搬迁到规划区内。现国道以西不准再建,穿
镇国道两边的建筑红线要严格控制。
规划期内以改造为主。搞好必备的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和福利事业建设。镇政府
至九龙山的路应加宽到20至24米,注意与周围景观的协调,新农贸市场的路要加宽到
24米,同时,搞好规划区内的公共设施的综合配套建设及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工作。
小雪镇境内分布着大量的文物古迹和文化遗址,并具有丰富的地下水资源,对
此,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措施,严格保护。
要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镇驻地规划区内的一切
住宅建设,占地数量要严格按照《土地法》有关规定执行,坚决制止不按规定建设乱
占多占土地的现象。同时,要积极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
省府颁布的实施土地法的办法。
镇驻地建设要认真执行“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建设”的方针,不断补充、
完善规划,搞好建筑设计和施工。同时,要大力宣传落实镇驻地规划的意义,以取得
规划的顺利实施,尽快使小雪镇驻地建成工农结合、城乡结合、协调发展 经济繁荣、
布局合理、具有曲阜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同步发展的社会主义新
型城镇。
希按批复修订有关图纸,说明书报市建委备案。
曲阜市人民政府
1987年5月21日
第二节村镇建设规划
视图
建国前,乡村建房,多在私有的土地上由户主自行安排,故形成各村庄街道弯曲、
狭窄、房屋犬牙交错。这种状况一直沿续到50年代中期。
1958年,陵城公社东郭大队开始进行排房规划建设,至1966年全村实现排房化。
从此,全县农村建房推广东郭大队经验,由大队统一安排地基,统一制定标准,农村
排房建设蔚然成风。 宅基标准一般长18米,宽14米;或长17米,宽16.5米;或长20
米,宽18米。
1982年,根据国发(1982) 29号和鲁政发(1982)3号文精神,县人民政府结合实
际情况制定了《关于村镇建房用地管理试行条例》,并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建立
健全村镇建设管理机构》的指示精神,成立了农村建房工作小组,从建委、农委抽调
人员组成办公室,指导村镇建房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村镇建房规划管理。
1984年,县人民政府向各区、镇、乡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搞好村镇规划质量
检查验收》 的通知。 1985年,全县12个区、镇相继完成了政府驻地和村庄规划建设
“两图一书”(驻地旧貌图、新貌规划图及说明书)的编制工作,至1990年,全市13处
乡镇, 495个行政村均将具体规划制定出来,其中小雪镇、时庄乡、书院乡还完成了
近期建设规划的有关规划图和说明书。在规划中,规定山区、丘岭、沙滩控制宅基在
0.4亩内,平原控制宅基在0.3亩内,城市近郊控制宅基在0.25亩内。
附:
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
对小雪镇驻地规划的批复
曲政函(1987)31号
小雪镇人民政府:
你镇一九八七年五月二十日的报告收悉。为了更好地发展和繁荣我市农村经济,
保护好历史文化古迹,扩大曲阜的对外影响,加强土地及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和使用,
必须对镇驻地进行统一规划。经审查,原则同意小雪镇驻地规划。现批复如下:
小雪镇是我市首批建制镇之一。它是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集市贸易和乡镇企
业为主的、具有一定旅游观赏景点的历史文化名城卫星镇之一。镇驻地规模到1990年
总人口为7000人, 到2000年总人口为8500人。镇驻地发展用地方向依104国道为界,
向东南发展, 规划布局为方格网形,规划区范围是,西至104国道,东至环镇东路,
南至环镇南路,北至兖石铁路,面积约0.934平方公里。
镇工、副业区设在规划区东北部铁路以南。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建筑材料为
主, 104国道以西的工、副业项目要逐步搬迁到规划区内。现国道以西不准再建,穿
镇国道两边的建筑红线要严格控制。
规划期内以改造为主。搞好必备的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和福利事业建设。镇政府
至九龙山的路应加宽到20至24米,注意与周围景观的协调,新农贸市场的路要加宽到
24米,同时,搞好规划区内的公共设施的综合配套建设及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工作。
小雪镇境内分布着大量的文物古迹和文化遗址,并具有丰富的地下水资源,对
此,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措施,严格保护。
要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镇驻地规划区内的一切
住宅建设,占地数量要严格按照《土地法》有关规定执行,坚决制止不按规定建设乱
占多占土地的现象。同时,要积极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
省府颁布的实施土地法的办法。
镇驻地建设要认真执行“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建设”的方针,不断补充、
完善规划,搞好建筑设计和施工。同时,要大力宣传落实镇驻地规划的意义,以取得
规划的顺利实施,尽快使小雪镇驻地建成工农结合、城乡结合、协调发展 经济繁荣、
布局合理、具有曲阜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同步发展的社会主义新
型城镇。
希按批复修订有关图纸,说明书报市建委备案。
曲阜市人民政府
1987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