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至民国年间直至五十年代初期,曲阜城区建设无统一规划。1958年,开始拟
定县城建设规划,当年11月,因县治迁往兖州而停止。1976年,县革命委员会再次制
订“旧城区改造规划”,因对保护古城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次年竟将曲阜明故城城
墙拆除。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1980年,由山东省城市基本建设局、济宁地区基本建设委员会、县基本建设委
员会及县城市基本建设局共同组成曲阜县城市建设规划工作组,在进行现场勘察、综
合分析的基础上,拟定了《曲阜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确定城市性质为文化古迹旅
游城市, 将城市划分为旧城、东新、西郊文化3个区,与城北孔林游览点和城南风景
点组成“十字花瓣”型布局。同年11月由济宁行署报请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核。1982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函186号文件作了批复。
1982年2月, 国务院公布曲阜为全国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为搞好曲阜
城区建设,1983年,由山东省城建局、省文化局、济宁地区建委、曲阜县人民政府再
次抽调人员联合组成“曲阜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编制组”,鉴于曲阜城东为鲁国故
城遗址,属文物保护区,确定对原《曲阜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进行修订、调整。修
订后的规划是:依托旧城、向南发展,布局仍为“十字花瓣”型。规划期内以发展南
新区为主,火车站区适当配套,远景在火车站区发展。1985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
政函178号文,对修订规划方案作了批复。
附一:
山东省人民政府
对曲阜县城总体规划的批复
(82)鲁政函186号
济宁行署:
你署济发(1980)第210号《转发曲阜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报告》
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曲阜县城性质为历史文化游览名城,县城规模到1985年总人口为6.5万人,用
地6平方公里。 规划以明故城为中心,东新、文化区、雪泉、孔林分置东、西、南、
北,呈“十字花瓣”型布局。城东南设工业区,重点发展为旅游服务的工艺美术、食
品加工制品等。工业、建材、化工等企业在城东八宝山一带,旧城区有碍景观或污染
环境的工厂要逐步改产或搬迁。储备仓库在城东南靠近兖岚公路,转运仓库在铁路线
附近。东新区主要为生活居住区。以县党政机关组成中心。
整个旧城(明故城)为文化古迹环境保护区。规划要注意保持传统的风貌和环境
的和谐。古城名胜建筑依原状修复,新建筑应与现有古建筑相协调。住宅应保持传统
的居民风格,建筑高度均不得超过钟楼。现在保护区内与环境不协调的建筑要逐步改
造。鼓楼东可模拟古代商业街道,建古色古香的内向商场,展销全省传统名产,起到
古典橱窗的作用。
旧城内的道路基本保持现状, 不作大的更动。新区路网干道宽度24~30米。在
新区通往旧城的主干道与旧城交界处要设停车广场,以便游客步入旧城。正南门广场
为瞻游停车广场。现济微公路穿越城区,随着新区的建设,应尽快按规划将其移到城
区东缘。
曲阜火车站只设一个客站,造型力求与古城协调,将来津浦线改路经曲阜,以
在少昊陵以东进线为宜。
曲阜城绿地系统的规划应和旅游景点、路线以及古迹保护密切结合。要注意古
树名树的保护,名胜古迹绿化应以松柏科常绿树种为主,也可配一些乡土树种如楷树
等。城区重点绿化孔林,并利用环城河建环城绿带,旧城西南的水面可造古典景园。
泗水、洙水两岸防护林带宽度要在20米以上。鲁国故城保护范围要充分绿化,古城墙
可考虑为绿化带,有的地段逐步建成古城遗迹公园。苗圃面积可高于建成区面积的百
分之二至三配置。
游览区可以三孔为中心,结合城区、郊区和邻县的其它景点如颜庙、周公庙、
少昊陵、洙泗书院、尼山、孟母林、九龙山汉崖墓群、孟庙、泉林等组成一个完整的
游览系统,对此要作出统一规划。旅游宾馆问题基本同意县政府意见,在喜房旧址建
设,但较大型的宾馆近期仍可考虑建在古泮池南,远期在雪泉建临水庄园式大型宾馆。
规划的农贸市场在环城东路护城河西侧,用地尚显不足,可结合东新区的建设
再规划新的农贸市场,严防影响交通和市容。
要抓紧探明曲阜地下水源,注意合理开采。加强城镇内环境保护措施,本着谁
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限期治理“三废”。
曲阜是全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要根据总体规划抓紧做好近期建设地段的详
细规划,严禁乱拆、乱建,严格按规划办事。
希速按批复修订总图、说明书,并补充旅游、给排水、电力电讯、郊区等专业
规划,报省城建局备案。
一九八二年十月九日
附二: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对曲阜县城总体规划
修订方案的批复
(85)鲁政函178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
济政发(1985) l34号文悉。为了更好地保护鲁国故城的文物古迹,有必要对省
政府1982年批复的曲阜县城总体规划进行适当的修订。经审查,原则同意曲阜县名城
保护规划方案和总体规划修订方案,现一并批复如下:
曲阜县城是鲁国故城,其城市性质为历史文化旅游名城。县城规模到1990年总
人口为五万二千人,用地五点四平方公里,到2000年总人口为七万五千人,用地七点
八平方公里。城市发展用地方向调整为依托旧城,向南发展,建设新区。规划布局仍
为“十字花瓣”型,但要以明故城为中心,东鲁(故城)、西文(曲师院)、南新(新区),
北林(孔林),规划期内以发展南新区为主,火车站区适当配套,远景在火车站区发展。
城市规划区范围东至少昊陵、西至曲师院,南至蓼河,北至孔林,面积约60平方公里,
以及城外的文物古迹和风景旅游点。
城市工业区设在火车站北部,以发展为旅游业服务的文化、食品以及工艺美术
品为主,建材、化工等工业布置在城东八宝山工业点,旧城区内有碍景观和污染的工
业、仓库要逐步转产或搬迁。储运仓库安排在火车站区,生活仓库在旧城东南布置。
现济微、兖岚公路须迁至城外通过。
生活居住用地分为3区, 旧城区远期控制在3万人,南新区发展规模为3万人,
火车站区发展规模为1.5万人。对旧城区要加强保护并注意保留和发展古城风貌,道
路基本保持现状,可局部改善,名城古迹要原状恢复,新建筑的体量和高度应严格控
制,高度一般不超过钟楼,造型和风格要与古城相协调。现有不协调的建筑要尽快改
造或拆除。要适当增添水面,加强庭院绿化。建设步行商业区,五马祠街建成店铺街。
对南新区西部用地和路网要适当压缩,不要跨越小林河,避开压煤区。小沂河以北至
旧城区,应以加强绿化为主,适当配置小体量低层建筑,作为新旧区的过渡地段。新
区建设也要注意名城要求和地方风格,新区中心在雪泉路、南泉路交叉处,新区建设
要结合小沂河整治,扩大滨河绿化,形成园林化中心。主要道路红线宽24~30米,局
部宽40米,路网要结合地形,利用现有桥梁。火车站区要结合铁路占线方位,要求布
局自由相应配套建设。
绿化系统要注意古树名木和游览线路,景点及文物古迹的保护,体现古城特色,
要加快绿化系统的建设步伐,神道、林道要恢复原貌,人行石板路居中。
曲阜历史悠久,文物众多,要按名城保护规划制定的范围和要求,制定具体措
施,严格管理。
要加强基础设施,改善对外交通条件,各项基础设施必须齐全,其标准和指标
均应达到名城建设的要求,在规划设计上预留用地和位置。要进一步做好城市防洪设
施的设计,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安全。
要抓紧做好旧城改造规划和新区建设详细规划,严格城市建设各项管理,尽快
使曲阜县城成为古朴、典雅、文物发达、经济繁荣、设施齐全、文明整洁的历史、文
化、旅游名城。
希望按批复修订有关图纸、说明书报省建委备案。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曲阜市规划图 见144页
第一节城区建设规划
视图
清末至民国年间直至五十年代初期,曲阜城区建设无统一规划。1958年,开始拟
定县城建设规划,当年11月,因县治迁往兖州而停止。1976年,县革命委员会再次制
订“旧城区改造规划”,因对保护古城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次年竟将曲阜明故城城
墙拆除。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1980年,由山东省城市基本建设局、济宁地区基本建设委员会、县基本建设委
员会及县城市基本建设局共同组成曲阜县城市建设规划工作组,在进行现场勘察、综
合分析的基础上,拟定了《曲阜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确定城市性质为文化古迹旅
游城市, 将城市划分为旧城、东新、西郊文化3个区,与城北孔林游览点和城南风景
点组成“十字花瓣”型布局。同年11月由济宁行署报请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核。1982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函186号文件作了批复。
1982年2月, 国务院公布曲阜为全国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为搞好曲阜
城区建设,1983年,由山东省城建局、省文化局、济宁地区建委、曲阜县人民政府再
次抽调人员联合组成“曲阜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编制组”,鉴于曲阜城东为鲁国故
城遗址,属文物保护区,确定对原《曲阜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进行修订、调整。修
订后的规划是:依托旧城、向南发展,布局仍为“十字花瓣”型。规划期内以发展南
新区为主,火车站区适当配套,远景在火车站区发展。1985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
政函178号文,对修订规划方案作了批复。
附一:
山东省人民政府
对曲阜县城总体规划的批复
(82)鲁政函186号
济宁行署:
你署济发(1980)第210号《转发曲阜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报告》
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曲阜县城性质为历史文化游览名城,县城规模到1985年总人口为6.5万人,用
地6平方公里。 规划以明故城为中心,东新、文化区、雪泉、孔林分置东、西、南、
北,呈“十字花瓣”型布局。城东南设工业区,重点发展为旅游服务的工艺美术、食
品加工制品等。工业、建材、化工等企业在城东八宝山一带,旧城区有碍景观或污染
环境的工厂要逐步改产或搬迁。储备仓库在城东南靠近兖岚公路,转运仓库在铁路线
附近。东新区主要为生活居住区。以县党政机关组成中心。
整个旧城(明故城)为文化古迹环境保护区。规划要注意保持传统的风貌和环境
的和谐。古城名胜建筑依原状修复,新建筑应与现有古建筑相协调。住宅应保持传统
的居民风格,建筑高度均不得超过钟楼。现在保护区内与环境不协调的建筑要逐步改
造。鼓楼东可模拟古代商业街道,建古色古香的内向商场,展销全省传统名产,起到
古典橱窗的作用。
旧城内的道路基本保持现状, 不作大的更动。新区路网干道宽度24~30米。在
新区通往旧城的主干道与旧城交界处要设停车广场,以便游客步入旧城。正南门广场
为瞻游停车广场。现济微公路穿越城区,随着新区的建设,应尽快按规划将其移到城
区东缘。
曲阜火车站只设一个客站,造型力求与古城协调,将来津浦线改路经曲阜,以
在少昊陵以东进线为宜。
曲阜城绿地系统的规划应和旅游景点、路线以及古迹保护密切结合。要注意古
树名树的保护,名胜古迹绿化应以松柏科常绿树种为主,也可配一些乡土树种如楷树
等。城区重点绿化孔林,并利用环城河建环城绿带,旧城西南的水面可造古典景园。
泗水、洙水两岸防护林带宽度要在20米以上。鲁国故城保护范围要充分绿化,古城墙
可考虑为绿化带,有的地段逐步建成古城遗迹公园。苗圃面积可高于建成区面积的百
分之二至三配置。
游览区可以三孔为中心,结合城区、郊区和邻县的其它景点如颜庙、周公庙、
少昊陵、洙泗书院、尼山、孟母林、九龙山汉崖墓群、孟庙、泉林等组成一个完整的
游览系统,对此要作出统一规划。旅游宾馆问题基本同意县政府意见,在喜房旧址建
设,但较大型的宾馆近期仍可考虑建在古泮池南,远期在雪泉建临水庄园式大型宾馆。
规划的农贸市场在环城东路护城河西侧,用地尚显不足,可结合东新区的建设
再规划新的农贸市场,严防影响交通和市容。
要抓紧探明曲阜地下水源,注意合理开采。加强城镇内环境保护措施,本着谁
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限期治理“三废”。
曲阜是全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要根据总体规划抓紧做好近期建设地段的详
细规划,严禁乱拆、乱建,严格按规划办事。
希速按批复修订总图、说明书,并补充旅游、给排水、电力电讯、郊区等专业
规划,报省城建局备案。
一九八二年十月九日
附二: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对曲阜县城总体规划
修订方案的批复
(85)鲁政函178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
济政发(1985) l34号文悉。为了更好地保护鲁国故城的文物古迹,有必要对省
政府1982年批复的曲阜县城总体规划进行适当的修订。经审查,原则同意曲阜县名城
保护规划方案和总体规划修订方案,现一并批复如下:
曲阜县城是鲁国故城,其城市性质为历史文化旅游名城。县城规模到1990年总
人口为五万二千人,用地五点四平方公里,到2000年总人口为七万五千人,用地七点
八平方公里。城市发展用地方向调整为依托旧城,向南发展,建设新区。规划布局仍
为“十字花瓣”型,但要以明故城为中心,东鲁(故城)、西文(曲师院)、南新(新区),
北林(孔林),规划期内以发展南新区为主,火车站区适当配套,远景在火车站区发展。
城市规划区范围东至少昊陵、西至曲师院,南至蓼河,北至孔林,面积约60平方公里,
以及城外的文物古迹和风景旅游点。
城市工业区设在火车站北部,以发展为旅游业服务的文化、食品以及工艺美术
品为主,建材、化工等工业布置在城东八宝山工业点,旧城区内有碍景观和污染的工
业、仓库要逐步转产或搬迁。储运仓库安排在火车站区,生活仓库在旧城东南布置。
现济微、兖岚公路须迁至城外通过。
生活居住用地分为3区, 旧城区远期控制在3万人,南新区发展规模为3万人,
火车站区发展规模为1.5万人。对旧城区要加强保护并注意保留和发展古城风貌,道
路基本保持现状,可局部改善,名城古迹要原状恢复,新建筑的体量和高度应严格控
制,高度一般不超过钟楼,造型和风格要与古城相协调。现有不协调的建筑要尽快改
造或拆除。要适当增添水面,加强庭院绿化。建设步行商业区,五马祠街建成店铺街。
对南新区西部用地和路网要适当压缩,不要跨越小林河,避开压煤区。小沂河以北至
旧城区,应以加强绿化为主,适当配置小体量低层建筑,作为新旧区的过渡地段。新
区建设也要注意名城要求和地方风格,新区中心在雪泉路、南泉路交叉处,新区建设
要结合小沂河整治,扩大滨河绿化,形成园林化中心。主要道路红线宽24~30米,局
部宽40米,路网要结合地形,利用现有桥梁。火车站区要结合铁路占线方位,要求布
局自由相应配套建设。
绿化系统要注意古树名木和游览线路,景点及文物古迹的保护,体现古城特色,
要加快绿化系统的建设步伐,神道、林道要恢复原貌,人行石板路居中。
曲阜历史悠久,文物众多,要按名城保护规划制定的范围和要求,制定具体措
施,严格管理。
要加强基础设施,改善对外交通条件,各项基础设施必须齐全,其标准和指标
均应达到名城建设的要求,在规划设计上预留用地和位置。要进一步做好城市防洪设
施的设计,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安全。
要抓紧做好旧城改造规划和新区建设详细规划,严格城市建设各项管理,尽快
使曲阜县城成为古朴、典雅、文物发达、经济繁荣、设施齐全、文明整洁的历史、文
化、旅游名城。
希望按批复修订有关图纸、说明书报省建委备案。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曲阜市规划图 见1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