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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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至民国时期, 曲阜县城建设一直发展缓慢。除少数名门府第、豪绅巨商
建有大片富丽堂皇的住宅外,广大居民住宅多为坯垒草苫,破旧不堪。城内街道狭窄,
市政公用设施很少。 城区面积一直停滞在1.65平方公里。乡村则长期处于自然发展
状态,各村多为茅草矮屋,街道弯曲狭窄,高洼不平。

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关心城乡建设事业。城区街道陆续得到维修、扩建,供水、
排水、照明、供暖等市政公用设施逐渐完善。70年代由于未有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一
度出现了盲目建设的现象,造成巨大损失。进入80年代,城区建设完全按《曲阜县城
市建设总体规划》实施。先后进行了重点文物古迹的维修、旧城区的改造和新城区的
开发建设。 1990年,城区公共建筑面积达148.33万平方米,改造、新建街道86条,
安装供水管道66234米, 建排水管道21598米;架设照明路灯638盏;城市绿化率达26
%。基本形成了以明故城为中心,东鲁、西文、南新、北林的十字花瓣型城建格局。
昔日古老破旧的曲阜城变成了道路宽阔、楼房林立、环境优美、服务设施比较齐全的
历史文化旅游城市。村镇建设发展较快。各乡镇驻地建设按规划进行。街道整洁,供
水、排水、供电、通讯等设施逐步得到改善。各村普遍建起了新瓦房,并有部分农户
住上了楼房。1990年,乡镇公用建筑面积达57.44万平方米,农村房屋建筑总面积达
1049.4万平方米,人均占有住房面积19.6平方米。

随着城乡经济建设的发展,环境保护工作逐步得到重视。自1979年成立环境保
护专门机构后,先后对境内地下水、工厂污染源、大气、噪声等进行监测,取得了大
量监测数据,对境内的环境污染源进行了治理。依法开展了环境保护工作,并取得明
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