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农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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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广大农民过着衣不遮体,食不裹腹的生活,住房为土屋。一小部分仅能
维持半年糠菜半年粮。抗日战争时期,防山乡于家庄40户农民,有13户靠乞讨度日,
7户逃荒到东北谋生, 3户卖掉4个孩子。1948年,全县有2356户农民卖儿鬻女,占全
县农户的4%;有12561户农民以乞讨为生,占全县农户的21%。
建国后,土地改革胜利完成,农民生活逐步提高。1952年,人均占有粮食273.
5公斤。 “大跃进”运动及自然灾害使农业生产受到挫折,农民生活困难。1962年,
人均占有粮食230公斤, 人均收入39.7元。经过3年国民经济调整,农业逐步发展,
1965年,人均占有粮食338.5公斤,人均收入44.2元。社会商品购买力人均34.5元。
“文化大革命” 中的1970年,农民生活水平下降,人均占有粮食310公斤,人均收入
43.1元。 1975年,人均占有粮食364公斤,人均收入50.2元,社会商品购买力人均
40.4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通过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
1987年,人均占有粮食610公斤,比1978年的402公斤,增长51.7%。人均收入524元,
为1978年60.1元的8.7倍,年均递增27.2%。全市农村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6713万
元, 为1978年289万元的23.2倍;人均储蓄132.2元,为1978年6元的22倍。社会商
品购买力人均290元,为1978年67.2元的4.3倍。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基本都盖上了
砖瓦结构的新房, 已实现住房面积1006万平方米,人均占有19.9平方米。耐用消费
品逐渐增加,自行车达157994辆,每百人拥有31.1辆;缝纫机37295架,每百人拥有
7.3架;手表161917只,每百人拥有31.9只;收音机100855台,每百人拥有19.9台;
电视机23626台, 每百人拥有4.7台; 电风扇12798台,每百人拥有2.5台;收录机
7958台,每百人拥有l.6台。生活消费结构发展变化,1988年,用于食品和衣着的消
费支出从1984年的71.2%下降到63.8%。社会福利事业得到发展,农办敬老院收养
436人,安置残疾人员155人。

1990年,农民生活不断提高,人均收入已达641元,比上年增加82元,增长14.
1%,比1985年增长47%。人均占有粮食576公斤,比1985年的571公斤增加5公斤,增
长l%。 储蓄余额达到11021万元,比1985年增加7184万元,为其2.9倍;人均为205
.8元。 社会商品购买力人均433元,比1985年的216元增加217元,为其2倍。新建住
宅面积24.64万平方米,人均达到19.6平方米。农办敬老院收养863人。全市45个扶
贫村人均收入371元,比上年增加74元,比1985年增加221元。耐用消费品继续增加,
洗衣机、电冰箱、录像机、摩托车等高档用品已进入一般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