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全县有小型私营工业984家,从业人员2885人,资金总额21.4万元,经营额135.75万元;小手工业者3706户,从业人员4774人,资金总额16.24万元,经营额9.27万元。1954年9月至1956年12月,对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先后组织起各种形式的手工业社、组151个,从业人员5820人,占私营手工业者总人数的93.5%。1956年在贯彻城乡分工的方针后,转交农业社管理的手工业社、组共5175人,占组织起来总人数的88.8%。是年底,全县有手工业社26处,从业人员796人。1958后,手工业社大部分转为县属集体企业,少数变为公社工业企业。
1958~1976年,仅有极少数从事食品加工、木器制造和服装加工的手工业者,其经营方式和管理权限由生产队决定,仍是集体经济的一部分。1979年后,在私营个体工业专业户出现的同时,又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工业、手工业联合体,生产项目主要是建材、食品制造、饮料制造、家具制造、工艺美术品制造和机械工业等。1984年,全县个体、联合体工业64处,年产值321万元,从业人员207人,收入62.4万元。其中,食品加工28户,从业人员61人,收入16.9万元;砖瓦生产1处,从业人员32人,收入32万元;编织刺绣4户,从业人员10人,收入0.9万元;其它行业31户,从业人员104人,收入12.6万元。1993年,个体、联合体工业发展到4251户,从业人员16722人,年产值53964万元。
第五节 私营工业
1953年,全县有小型私营工业984家,从业人员2885人,资金总额21.4万元,经营额135.75万元;小手工业者3706户,从业人员4774人,资金总额16.24万元,经营额9.27万元。1954年9月至1956年12月,对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先后组织起各种形式的手工业社、组151个,从业人员5820人,占私营手工业者总人数的93.5%。1956年在贯彻城乡分工的方针后,转交农业社管理的手工业社、组共5175人,占组织起来总人数的88.8%。是年底,全县有手工业社26处,从业人员796人。1958后,手工业社大部分转为县属集体企业,少数变为公社工业企业。
1958~1976年,仅有极少数从事食品加工、木器制造和服装加工的手工业者,其经营方式和管理权限由生产队决定,仍是集体经济的一部分。1979年后,在私营个体工业专业户出现的同时,又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工业、手工业联合体,生产项目主要是建材、食品制造、饮料制造、家具制造、工艺美术品制造和机械工业等。1984年,全县个体、联合体工业64处,年产值321万元,从业人员207人,收入62.4万元。其中,食品加工28户,从业人员61人,收入16.9万元;砖瓦生产1处,从业人员32人,收入32万元;编织刺绣4户,从业人员10人,收入0.9万元;其它行业31户,从业人员104人,收入12.6万元。1993年,个体、联合体工业发展到4251户,从业人员16722人,年产值539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