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道、东平湖管理
黄河管理 清代治黄以保漕运为主,运河设专司兼管黄河。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山东河防总局设堡房、巡防两营。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总局设上、中、下游分局。上游分局在十里堡,分局下设营,今县境内当时属郓南营,驻孙楼,有营长1人,哨官4人,兵夫120人。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沿黄河州、县兼管黄河。民国元年(1912年)十里堡分局设总务、计核、工程三股及1处分料厂。民国十七年(1928年)郓南营改称南二营,下分5汛,常年驻工防守。民国十九年(1930年),十里堡改称上游总段,南岸为一分段,设4处防汛、2处工汛。杨营以上为防3汛,杨营至十里堡为防4汛,驻黄花寺,工2汛驻孙楼。1938年黄河南徙,机构撤销。
1946年黄河归故,遂成立昆山黄河修防段。1949年8月,改名梁山黄河段,管理县境内河务。1959年,十里堡以下堤线由梁山进湖闸管理所管理。1979年,国那里以下堤防、河道全部由梁山进湖闸管理所管理。梁山黄河段管理临黄大堤23.5千米,金堤14千米。除专管机构外,沿黄乡镇、村建有护堤委员会并设护堤员。1983~1985年,护堤工作由黄河段工管股领导,配护堤专职干部8人,护堤员62人,金堤护堤员33人。1991年,黄河段易名梁山县黄河河务局,由工管股管理堤防,有专职干部8人,护堤员104人,金堤护堤员40人。
1950~1985年,黄河绿化共投资37.31万元,黄、金两堤共栽树35万株,其中成材4万株。
内河管理 1964年,成立梁济运河管理所,并负责郓城新河的管理,有职工6人,隶属菏泽地区水利局。1978年6月,归属梁山县水利局,为梁山县梁济运河管理所,有干部职工15人,沿河乡镇护堤员150人。主要负责堤防、涵洞加固维修和大堤绿化。其余河道未设专管机构,由县水利局工管股组织沿河乡、镇进行维修和绿化。各级排水沟,一般由所在乡、镇负责管理。
东平湖水库管理 建国前,湖堤、运堤为民修(防)公助。1950年7月东平湖定为黄河自然滞洪区后,修防事宜由黄河水利委员会会同平原、山东两省协商解决。1952年3月,在安山镇设湖管处,1953年10月改为东平湖修防处,1959年迁往梁山县城。1963年4月,与从关山迁来的黄河位山工程局合并办公。梁山县境内的东平湖水库堤防涵闸由位山局下属的梁山湖堤修防段和梁山进湖闸管理所管理。1959年2月,由金线岭、运西两个修防段合并成梁山湖堤修防段,负责管理大湖围堤国那里至张坝口段、二级湖堤石洼至大安山段、小安山隔堤及码头、柳长河两座泄水闸。1960年,建十里堡、徐耿(徐庄、耿山口)、陈山口、拦河闸4处闸管所。1966年10月,将4处闸管所合并为十里堡闸管理所。1971年12月,易名为梁山进湖闸管理所,负责管理国那里至清河门黄河大堤和西汪、卧牛、玉斑3处隔堤,石洼、林辛、十里堡、徐庄、耿山口5座进湖闸及国那里引黄闸。
东平湖堤防管理 1955年,沿堤乡、社成立护堤委员会,生产队成立护堤小组。1958年开始,每500米配1名专职护堤员,负责大堤的管理和养护,每人每天补助0.8元。1963年以后,护堤员待遇逐步改由生产队记工分,参加生产队分配,国家适当补助。从1979年起,护堤员待遇一般由所在村分给责任田,多数村还发给一定数量的现金补助。1966年修防段配公安特派员,1983年1月设立保卫股。1985年9月,设立梁山县公安局湖堤修防段派出所。
1991年以后,堤防归梁山县东平湖管理局管理。有职工112人,下设马坊、任庄、许寺3个管理股和1个闸管所,堤防工程46385米,涵闸工程3座。除配有堤防专职干部外,有护堤员103人,其报酬由国家补助一部分,村队负责一部分。
进出湖闸管理 初配有专人管理。1979年后,试行承包责任制,即班管全闸,人管到孔等,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各闸架设了高压电线,配备了发电机组,实现了启闭自动化。
二、灌溉工程管理
1960年7月,陈垓引黄灌区主干工程完成后,在高楼农场成立梁山县陈垓引黄灌溉管理局,隶属梁山县人民委员会。引黄复灌后,1969年又在障东堤节制闸附近建立灌溉处,1974年8月,迁至孙佃言村,称梁山县陈垓引黄灌溉改碱管理处。1989年6月,迁至梁山县水泊南路149号。1993年,设有办公室、财务、工程、管理、综合经营、自流管理段、提水管理段中层机构及梁山、拳铺、马营、障东堤、陈垓测水站等单位,共有干部职工59人。负责灌区内的规划设计与施工及渠道建筑物的管理、用水管理和征收水费等。灌区内的干级沟渠、沉沙池及枢纽配水工程,由灌区管理处直接管理,分干以下渠及建筑物由乡、镇水利站及村委会管理。
1968年,举行灌区代表大会(每年一次),审查和通过灌区年度工作计划,并制订有关征收水费、工程维护、灌溉管理等规章制度。在供水中实行“分级管理、分级供水、用水计量、按方收费”的制度,4、5、6月份用水收费每立方米0.01元,其他时间收费0.008元。1981~1993年,灌区共征收水费1241.89万元。
1964年东平湖引黄灌区开发后,设立梁山县东平湖引黄灌溉管理处,驻小安山乡宋庄村。1989年5月,迁至梁山镇任庄村。1992年10月,迁至县城人民北路,设有办公室、工程、工管、财务等科室,有干部职工40人。
第五节 水利管理
一、河道、东平湖管理
黄河管理 清代治黄以保漕运为主,运河设专司兼管黄河。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山东河防总局设堡房、巡防两营。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总局设上、中、下游分局。上游分局在十里堡,分局下设营,今县境内当时属郓南营,驻孙楼,有营长1人,哨官4人,兵夫120人。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沿黄河州、县兼管黄河。民国元年(1912年)十里堡分局设总务、计核、工程三股及1处分料厂。民国十七年(1928年)郓南营改称南二营,下分5汛,常年驻工防守。民国十九年(1930年),十里堡改称上游总段,南岸为一分段,设4处防汛、2处工汛。杨营以上为防3汛,杨营至十里堡为防4汛,驻黄花寺,工2汛驻孙楼。1938年黄河南徙,机构撤销。
1946年黄河归故,遂成立昆山黄河修防段。1949年8月,改名梁山黄河段,管理县境内河务。1959年,十里堡以下堤线由梁山进湖闸管理所管理。1979年,国那里以下堤防、河道全部由梁山进湖闸管理所管理。梁山黄河段管理临黄大堤23.5千米,金堤14千米。除专管机构外,沿黄乡镇、村建有护堤委员会并设护堤员。1983~1985年,护堤工作由黄河段工管股领导,配护堤专职干部8人,护堤员62人,金堤护堤员33人。1991年,黄河段易名梁山县黄河河务局,由工管股管理堤防,有专职干部8人,护堤员104人,金堤护堤员40人。
1950~1985年,黄河绿化共投资37.31万元,黄、金两堤共栽树35万株,其中成材4万株。
内河管理 1964年,成立梁济运河管理所,并负责郓城新河的管理,有职工6人,隶属菏泽地区水利局。1978年6月,归属梁山县水利局,为梁山县梁济运河管理所,有干部职工15人,沿河乡镇护堤员150人。主要负责堤防、涵洞加固维修和大堤绿化。其余河道未设专管机构,由县水利局工管股组织沿河乡、镇进行维修和绿化。各级排水沟,一般由所在乡、镇负责管理。
东平湖水库管理 建国前,湖堤、运堤为民修(防)公助。1950年7月东平湖定为黄河自然滞洪区后,修防事宜由黄河水利委员会会同平原、山东两省协商解决。1952年3月,在安山镇设湖管处,1953年10月改为东平湖修防处,1959年迁往梁山县城。1963年4月,与从关山迁来的黄河位山工程局合并办公。梁山县境内的东平湖水库堤防涵闸由位山局下属的梁山湖堤修防段和梁山进湖闸管理所管理。1959年2月,由金线岭、运西两个修防段合并成梁山湖堤修防段,负责管理大湖围堤国那里至张坝口段、二级湖堤石洼至大安山段、小安山隔堤及码头、柳长河两座泄水闸。1960年,建十里堡、徐耿(徐庄、耿山口)、陈山口、拦河闸4处闸管所。1966年10月,将4处闸管所合并为十里堡闸管理所。1971年12月,易名为梁山进湖闸管理所,负责管理国那里至清河门黄河大堤和西汪、卧牛、玉斑3处隔堤,石洼、林辛、十里堡、徐庄、耿山口5座进湖闸及国那里引黄闸。
东平湖堤防管理 1955年,沿堤乡、社成立护堤委员会,生产队成立护堤小组。1958年开始,每500米配1名专职护堤员,负责大堤的管理和养护,每人每天补助0.8元。1963年以后,护堤员待遇逐步改由生产队记工分,参加生产队分配,国家适当补助。从1979年起,护堤员待遇一般由所在村分给责任田,多数村还发给一定数量的现金补助。1966年修防段配公安特派员,1983年1月设立保卫股。1985年9月,设立梁山县公安局湖堤修防段派出所。
1991年以后,堤防归梁山县东平湖管理局管理。有职工112人,下设马坊、任庄、许寺3个管理股和1个闸管所,堤防工程46385米,涵闸工程3座。除配有堤防专职干部外,有护堤员103人,其报酬由国家补助一部分,村队负责一部分。
进出湖闸管理 初配有专人管理。1979年后,试行承包责任制,即班管全闸,人管到孔等,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各闸架设了高压电线,配备了发电机组,实现了启闭自动化。
二、灌溉工程管理
1960年7月,陈垓引黄灌区主干工程完成后,在高楼农场成立梁山县陈垓引黄灌溉管理局,隶属梁山县人民委员会。引黄复灌后,1969年又在障东堤节制闸附近建立灌溉处,1974年8月,迁至孙佃言村,称梁山县陈垓引黄灌溉改碱管理处。1989年6月,迁至梁山县水泊南路149号。1993年,设有办公室、财务、工程、管理、综合经营、自流管理段、提水管理段中层机构及梁山、拳铺、马营、障东堤、陈垓测水站等单位,共有干部职工59人。负责灌区内的规划设计与施工及渠道建筑物的管理、用水管理和征收水费等。灌区内的干级沟渠、沉沙池及枢纽配水工程,由灌区管理处直接管理,分干以下渠及建筑物由乡、镇水利站及村委会管理。
1968年,举行灌区代表大会(每年一次),审查和通过灌区年度工作计划,并制订有关征收水费、工程维护、灌溉管理等规章制度。在供水中实行“分级管理、分级供水、用水计量、按方收费”的制度,4、5、6月份用水收费每立方米0.01元,其他时间收费0.008元。1981~1993年,灌区共征收水费1241.89万元。
1964年东平湖引黄灌区开发后,设立梁山县东平湖引黄灌溉管理处,驻小安山乡宋庄村。1989年5月,迁至梁山镇任庄村。1992年10月,迁至县城人民北路,设有办公室、工程、工管、财务等科室,有干部职工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