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健机构
1954年,梁山县人民卫生院建妇幼卫生组。翌年,改为梁山县妇幼保健站,附设于县人民卫生院。1956年,迁至县防疫站。1970年,与卫生防疫站合并为梁山县人民防保站。1972年8月,两站分开,妇幼保健站有干部职工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行政管理人员3人。1985年,共有干部职工20人。其中,专业人员18人,行政管理人员2人。主要设备有综合手术床1张,万能产床2张,检查床1张,无影灯2具,X光机1部,超声波机1部,婴儿保温箱2个。妇幼保健站开展培训接生员和乡村妇幼保健医生,推广新法接生,围绕产期保健开展妇女病的防治、儿童保健及计划生育工作。1985年,门诊量达9468人次。其中,助产1129人次,产前检查2926人次,妇科病检查2354人次。1989年10月,县保健站建三层门诊楼,建筑面积1040平方米。科室设置有妇产科、社防科、财务科、化验室、供应室、药房、收款室、宣教室、办公室9个科室。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人。1986~1993年,县保健站新增B型超声波机、心电图机、尿分析仪、胎儿监护仪、电动离心机、烘干箱、净化台、双目显微镜、电冰箱等。1991年,保健站建宣教室,配备了彩色电视机、录放机、收录机、照相机,并备有救护车1辆。乡镇防保站都配有1~2人妇幼保健人员,并配齐“三室三床”、人体磅、婴儿磅。1992年,经省、市卫生部门验收,县保健站达到省甲级保健站标准。1993年,县保健站有专业技术人员34人,门诊量约12000人次。
二、妇女保健
1954年,开始宣传推广城乡劳动妇女卫生保护措施,对妇女实行月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四期”保护,强调农忙季节做好农村妇女的“三调三不调”工作,即月经期间调干不调湿,怀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1979年后,对城乡妇女又实行月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五期”保护措施。同时,有计划地开展查治妇女病。对查出的妇科常见病,如子宫颈炎、阴道炎等以及对妇女危害严重的子宫脱垂、尿瘘、月经不调、闭经等病予以积极治疗,减少了妇女痛苦,提高了妇女的健康水平。
1986年后,妇幼保健人员贯彻“以预防为主,以保健为中心,以指导基层为重点,实行防治结合”的方针,定期开展妇女健康查体,每年查体人数约8万人次,占应查妇女总数的95%。1992年,按照省、市要求,在全县12个乡镇开展了妇女、儿童保健保险工作,做到孕产妇、新生儿系统管理,孕妇入保率达80%以上。据统计,孕产妇产前检查率达80%,产后访视率达80%,孕产妇死亡率降至6‰以下。
三、儿童保健
1958年,县妇联协助保健站加强对托儿所、幼儿园的管理,分期分批培训幼儿教师和保育人员,定期给儿童检查身体,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小儿疾病的普查普治。1979年,对全县七周岁以下儿童进行了健康普查,查出蛔虫病患者17997例,占儿童总数的22.7%。经服药驱虫,治愈率为85%,其余15%亦取得较好疗效。1983年,普查了10642名儿童的健康状况,占全县儿童总数的22.6%,查出各类疾病504例,全部给予及时治疗。
1986年后,幼儿保健查体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年1次。儿童健康查体每年3万人,占学前儿童总数的98%。
四、普及新法接生
建国前,农村妇女生育基本靠接生婆用旧法接生,产妇和婴儿的生命及健康得不到安全保障。妇女在生育中的滞产、难产、会阴严重裂伤、产后大流血、产后感染败血症等屡见不鲜,死亡的产妇亦不可计数。新生儿破伤风(俗称脐风)更为常见,死亡率甚高。建国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大力推广新法接生。1954年,县妇幼保健站开始在城乡有计划有组织地宣传新法接生的优越性,并以区为单位举办新法接生培训班,培训新法接生人员,开展新法接生。同年,采用新法接生的产妇有62人。至1959年,新法接生率上升到82%。1985年,全县新法接生8755例,占全部产妇的97%。同时,积极开展孕妇产前检查、产期保健,孕妇难产和新生儿的发病率显著下降,新生儿成活率达97.7%。
1986年后,县保健站继续开展普及新法接生,定期培训接生人员。到1993年,新法接生率达98%,早孕建卡率达60%,婴儿死亡率降至24‰,基本消灭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生。
第六节 妇幼保健
一、保健机构
1954年,梁山县人民卫生院建妇幼卫生组。翌年,改为梁山县妇幼保健站,附设于县人民卫生院。1956年,迁至县防疫站。1970年,与卫生防疫站合并为梁山县人民防保站。1972年8月,两站分开,妇幼保健站有干部职工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行政管理人员3人。1985年,共有干部职工20人。其中,专业人员18人,行政管理人员2人。主要设备有综合手术床1张,万能产床2张,检查床1张,无影灯2具,X光机1部,超声波机1部,婴儿保温箱2个。妇幼保健站开展培训接生员和乡村妇幼保健医生,推广新法接生,围绕产期保健开展妇女病的防治、儿童保健及计划生育工作。1985年,门诊量达9468人次。其中,助产1129人次,产前检查2926人次,妇科病检查2354人次。1989年10月,县保健站建三层门诊楼,建筑面积1040平方米。科室设置有妇产科、社防科、财务科、化验室、供应室、药房、收款室、宣教室、办公室9个科室。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人。1986~1993年,县保健站新增B型超声波机、心电图机、尿分析仪、胎儿监护仪、电动离心机、烘干箱、净化台、双目显微镜、电冰箱等。1991年,保健站建宣教室,配备了彩色电视机、录放机、收录机、照相机,并备有救护车1辆。乡镇防保站都配有1~2人妇幼保健人员,并配齐“三室三床”、人体磅、婴儿磅。1992年,经省、市卫生部门验收,县保健站达到省甲级保健站标准。1993年,县保健站有专业技术人员34人,门诊量约12000人次。
二、妇女保健
1954年,开始宣传推广城乡劳动妇女卫生保护措施,对妇女实行月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四期”保护,强调农忙季节做好农村妇女的“三调三不调”工作,即月经期间调干不调湿,怀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1979年后,对城乡妇女又实行月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五期”保护措施。同时,有计划地开展查治妇女病。对查出的妇科常见病,如子宫颈炎、阴道炎等以及对妇女危害严重的子宫脱垂、尿瘘、月经不调、闭经等病予以积极治疗,减少了妇女痛苦,提高了妇女的健康水平。
1986年后,妇幼保健人员贯彻“以预防为主,以保健为中心,以指导基层为重点,实行防治结合”的方针,定期开展妇女健康查体,每年查体人数约8万人次,占应查妇女总数的95%。1992年,按照省、市要求,在全县12个乡镇开展了妇女、儿童保健保险工作,做到孕产妇、新生儿系统管理,孕妇入保率达80%以上。据统计,孕产妇产前检查率达80%,产后访视率达80%,孕产妇死亡率降至6‰以下。
三、儿童保健
1958年,县妇联协助保健站加强对托儿所、幼儿园的管理,分期分批培训幼儿教师和保育人员,定期给儿童检查身体,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小儿疾病的普查普治。1979年,对全县七周岁以下儿童进行了健康普查,查出蛔虫病患者17997例,占儿童总数的22.7%。经服药驱虫,治愈率为85%,其余15%亦取得较好疗效。1983年,普查了10642名儿童的健康状况,占全县儿童总数的22.6%,查出各类疾病504例,全部给予及时治疗。
1986年后,幼儿保健查体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年1次。儿童健康查体每年3万人,占学前儿童总数的98%。
四、普及新法接生
建国前,农村妇女生育基本靠接生婆用旧法接生,产妇和婴儿的生命及健康得不到安全保障。妇女在生育中的滞产、难产、会阴严重裂伤、产后大流血、产后感染败血症等屡见不鲜,死亡的产妇亦不可计数。新生儿破伤风(俗称脐风)更为常见,死亡率甚高。建国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大力推广新法接生。1954年,县妇幼保健站开始在城乡有计划有组织地宣传新法接生的优越性,并以区为单位举办新法接生培训班,培训新法接生人员,开展新法接生。同年,采用新法接生的产妇有62人。至1959年,新法接生率上升到82%。1985年,全县新法接生8755例,占全部产妇的97%。同时,积极开展孕妇产前检查、产期保健,孕妇难产和新生儿的发病率显著下降,新生儿成活率达97.7%。
1986年后,县保健站继续开展普及新法接生,定期培训接生人员。到1993年,新法接生率达98%,早孕建卡率达60%,婴儿死亡率降至24‰,基本消灭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