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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卫生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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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县境内有伤寒、痢疾、疟疾、霍乱、天花、黑热病等多种传染病流行。1942年,天花蔓延,儿童大量死亡。1947年,昆山县三区痢疾流行,23个村患者366人,死亡52人。建国后,党和政府在全县城乡深入开展以“三净”(家净、院净、街净)、“五灭”(灭蚊、灭蝇、灭臭虫、灭麻雀、灭老鼠)为中心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群众防病治病,并逐步建立县、社、队三级医疗预防网,开展对各种传染病、地方病和职业病的防治工作。1986年后,全县卫生防疫工作继续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除害灭病工作。全县出生儿童全部实行“双卡、一证”和接种通知单制度,按时接种。并陆续实施了“两法三条例”,即《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全县卫生防疫工作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一、防疫机构
1956年,县医院卫生防疫股分出,组建为县卫生防疫站,配干部职工6人,系山东省最早建立的36个县卫生防疫站之一。1963年,迁至龟山东南坡,建房30间,有工作人员21人。主要设备有电冰箱、温箱各2台,显微镜4架,分析天平1台。1970年,与县妇幼保健站合并为梁山县人民防保站。1972年8月,两站分开。至1985年,县卫生防疫站工作人员增加到5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3人,行政管理人员12人。设卫生股、食品股、防疫股、后勤股、化验室、办公室。增添显微镜16架,电冰箱2台,救护车2辆,负责防治各种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食品、饮料的卫生检查工作。
1989年,县防疫站由龟山南坡迁往水泊西路中段,与卫生局、计生委同一幢办公楼。1990年10月,经县政府批准,原16处乡镇医院的防疫股全部单列,建成乡镇防保站。防保站由乡镇防疫人员和妇幼保健人员组成,共计87人。防保站站长一般都由乡镇医院院长兼任。至1993年,县防疫站工作人员增加到7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8人(中级职称22人,初级职称46人),行政管理人员5人。内部机构设办公室、行管科、宣教科、计划免疫科、地方病科、流行病科、劳动卫生科、食品卫生科、消毒杀虫科9个科室。
二、传染病防治
流行性乙型脑炎 1957年,全县发病173例,死亡43例,死亡率为24.8%。1970年,发病302例,高出1957年129例。由于精心治疗,仅死亡29人,死亡率下降到9.6%。从70年代始,县卫生局组织各级卫生防疫单位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乙型脑炎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动员群众积极捕杀蚊虫,讲究卫生,并及时接种疫苗。做到有病早治,无病早防,防治结合,有效地控制了乙型脑炎的流行。1984年和1985年全县发病各1例,基本上消灭了乙型脑炎病。
麻疹 通称疹子。1964年,全县发病2326例,1972年发病高达6995例。1981年后,在全县城乡儿童中每年按时进行接种麻诊疫苗,使发病率逐年大幅度下降。1982年,全县发病393例,仅为1972年发病人数的5.6%。1985年,全县发病仅15例。
黑热病 俗称大肚子痞。1956年,全县开始流行,发病225例。1957年,全县患者达3617人,发病为历史最高年份。县卫生局和卫生防疫部门积极组织各级医疗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病患者的医治。同时,发动医务人员进行喷药灭蛉,消灭传染媒介,黑热病得到有效控制。1965年全县发病5例。1966年后,彻底消灭了黑热病。
流行性出血热病 1983年7月,县境内首次出现由老鼠传播的流行性出血热疾病。同年发病7例,死亡1例。1984年,全县发病922例。县委、县政府立即组织各级医疗部门对病患者予以治疗。同时,发动广大群众,结合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采取以灭鼠为主的综合预防措施。医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分片包干,加强疫情报告,做到防治并举,有效地控制了疾病流行并大大降低了死亡率。1986年后,加强对灭鼠工作的指导,全县流行性出血热发病率逐年降低。
狂犬病 1979年,在大安山、商老庄两处公社发现两名被狂犬咬伤感染发病者。其中,1人因治疗无效死亡。1980~1981年,有7处公社流行狂犬病,患者达80余人。1981年,县政府印发了《立即行动起来,迅速捕灭狂犬病》的布告。至1982年11月,全县共捕杀可疑狂犬106只,对4464只家犬注射了狂犬疫苗,有效地控制了狂犬病的流行。1988年,全县城乡养犬数量增多,恶犬咬伤达1500多人,死亡4人。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县建立了灭犬防病领导小组,组织捕杀犬专业队17个102人,捕杀养犬1.2万只。
疟疾 流行于夏秋两季。建国初期,以湖区及沿湖临黄地区尤为严重。1964年,在全县11处公社中发病32153例,占总人数的7.1%。为有效防治疟疾,全县人民广泛地开展了以“除四害(蚊子、苍蝇、麻雀、老鼠),讲卫生”为中心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在疫病流行季节进行预防工作。1968年,全县疟疾发病率下降到0.5%。1971年,疟疾发病71662例,占总人口的12.5%。同年,在发病严重的9处公社进行了全民性的防治工作。1974年,全县服药人数647485人,占总人口的92.7%。1975~1977年,每年全民服药都在100万人次以上,发病率逐年大幅度下降。1983年,全县疟疾病患者101人,发病率为0.014%。1985年,全县仅有疟疾患者2人。
1986年,鲁西南12县市建立疟疾防治联防片,统一开展灭疟工作。1987年,县防疫站被评为鲁西南防治疟疾先进集体。1989年,经上级有关部门考核验收,梁山县达到基本消灭疟疾标准县。至1993年,全县未发现1例疟疾病人。
肝炎 1986年,县防疫部门对重点人群进行了健康查体及疫点调查处理,推广用“84”消毒液消毒处理,进行乙肝乙苗接种。1987年,县建立法定疾病监测点。
1991年,经省农畜局、卫生厅考核验收,梁山县达到布鲁氏杆菌病控制区标准和麻风病控制区标准。
三、地方病防治
丝虫病 1971年冬,全县组织200余个丝虫病普查专业队,对全县17处公社866个生产大队的所有社员进行采血镜检,应采者566527人,实采554162人,采血率为97.8%,查出阳性病人9299人;占全部抽查人数的1.68%。丝虫病感染率占1%以上的有8个公社。其中,拳铺公社7.2%,徐集公社6.69%,城关公社3.3%,韩垓、韩岗、芦里、寿张集、斑鸠店等5处公社为1.34%~2.5%。对查出的阳性病人给予口服海群生治疗,七天为一疗程,三个疗程奏效。每人服药12.6克。1978年,实行节选防治,对感染率在0.5%以上的生产大队定时进行普查,发现患者及时治疗。1979年,对发病率较高的拳铺、徐集、城关3处公社给予全民服药,使感染率平均下降到1%以下。对查出的58名患者,进行3个疗程的正规服药治疗。经采血镜检,全部治愈。1981年,在全县18处公社47个大队31765人中,查出阳性病人23人,占总人数的0.07%,基本上消灭了丝虫病。
肝吸虫病 亦称“华枝睾吸虫病”。1978年,开始对肝吸虫病进行重点调查研究。至1982年,对11处公社18个生产大队进行了调查。在14525人中查出吸虫病患者270人,占受查人数的1.68%。对查出的病人,卫生防疫部门及时给予服药治疗,治愈率达100%。
地方性甲状腺肿大 1989年,对前集乡进行流行病学调查1042人,查出甲状腺肿大73人,其中Ⅰ°肿大54人,Ⅱ°14人,Ⅲ°5人,查饮水含碘量高达900毫克/升当量。1990年,调查1001人,发现Ⅰ°肿大68人,Ⅱ°13人,Ⅲ°3人,肿大率为8.3%;生理肿大210人,肿大率29.4%。采水10份,做131吸碘率60人,采血清60份,服药78人。1991年,对徐集等乡镇4个村进行流行病学调查3143人,采血180人,查尿碘120人份,拍片48人,对查出的53名高碘甲状腺肿大的病人进行了系统的药物治疗,并指导帮助病村打深井,使病区群众饮用低碘水源,取得良好的防治效果。
氟病 县境东南部的地下水含氟量较高。至80年代初,韩垓、徐集等9处公社105个生产大队的12万人,不同程度地受到氟病的危害。1982年9月,县政府责成卫生局、水利局、农业局共同组成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开始进行以除氟改水为主的防治氟病的工作。首先,对氟中毒病进行了调查,调查人数7352人,患病人数6917人,患病率为94%。氟中毒病患者中氟骨病占患病总人数的9.3%,氟斑牙占91.8%。至1983年底,重点完成了12个生产大队的除氟改水工作,共铺设管道80千米,安装水龙头2651个,使3122户13871人免除了高氟水危害。工程总投资29.7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1.5万元,大队集资10.7万元,群众自筹7.5万元。在除氟改水的同时,县、社卫生防疫部门对氟骨病患者及时给予治疗。1982年,韩垓公社油坊大队100例氟骨病人服用复方川断片,有效率为100%,显效率73%,治愈率12%。49岁的女社员朱庆云患有严重氟骨病,生活不能自理,经服药治疗,病状基本消失,并能参加轻微的生产劳动。1983年,信楼公社后楼大队有111例氟病患者,丧失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30人,经服用复方川断片治疗后,均有不同程度地好转。
1986年,对韩垓乡郭楼、仲庄村进行了全民普查,共调查1457人,采水样6份,设立监测点6个,治疗重病人46人。1991年,完成了徐集镇4个村氟病调查,共调查3873人,查出Ⅰ°氟骨病人50人,Ⅱ°66人,治疗、拍片、服药239人。
四、职业病防治
职业病防治工作始于1976年。首先对全县各工厂进行有害因素的监测,其次对接触有害物质的职工进行全面身体检查,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同时,协助工厂企业单位增设防尘防毒设备,改善卫生条件,确保职工身体健康。1982年,县防疫站对全县工厂企业单位的尘毒情况作了全面调查,查出受尘毒危害较重的单位22个。其中,国营单位12个,集体单位10个。共有扬尘点65个,主要有矽尘、石棉尘、滑石尘、煤尘、氟磷灰等19种。经常接触粉尘的职工5838人,占职工总数的80%。对其中913人进行了全面查体,查出疑似石棉肺1人。全县接触有毒职工2581人,占职工总数的31%,接触作业点45个。主要毒物是铅、铬、铜、氧化物、氰化物、甲荃及苯系化合物等。对接触毒物的324名职工进行查体,查出铅吸收白细胞减少的19例,贫血46人。对查出的病人及时进行了治疗,并适当调换了工种。1985年,在尘毒较重的石棉厂、水泥厂、棉纺织厂、石棉保温厂等单位设监测点38个,进行定期监测,尘点合格率50%,毒点合格率46%。同时,对14名原尘肺病人及8名可疑病患者进行拍片复查,逐人设立了病历卡。对油漆厂从事油漆工作的388名工人普遍进行了健康查体,查出贫血64例,神经衰弱34例。此外,县卫生部门还为家具厂10名喷漆工、造纸厂31名高温作业工、棉纺织厂20名苯作业工、轴承厂19名接毒工,以及36名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查体,分别设立了个人服药剂量、X光机及人员健康3种档案。同年,在石棉厂、轴承厂、造纸厂等厂家建立高温监测点14个。经测试,全部符合高温作业要求标准,防止了高温作业中暑事故的发生。
1990年,对建材行业进行职业危害调查,监测有害有毒作业点394个。其中,尘点200个,合格率25%;毒点44个,合格率20%;噪声点118个,合格率16%;高温点32个,合格率19%。健康查体3133人,拍片625张,放射人员查体27人。1993年,职业病健康查体1500人,拍胸片275张,发现职业病5人,复查45人。监测X光机37部,合格28部,合格率75%。县防疫站劳动卫生科对全县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定期进行查体,建立职业病档案。
五、预防接种
1950年,县政府首次组织全县卫生防疫人员进行以接种牛痘疫苗为重点的防疫接种活动。1950~1959年,全县接种牛痘疫苗的有396999人次,接种其它疫苗110761人次。在预防接种工作中,县卫生防疫站和县人民医院等单位相互配合,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小组,负责鉴别和诊治由预防接种所引起的异常反应病例。各公社卫生院也成立了相应的诊断小组,负责本公社疫苗的发放、接种及处理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等事宜。1970~1985年,全县接种牛痘疫苗463639人次,乙脑疫苗691390人次,精白疫苗910604人次,百白破疫苗976426人次,伤寒疫苗218915人次,麻疹疫苗1167126人次,炭疽疫苗18712人次,流脑疫苗150783人次,服用婴儿瘫糖丸2987295人次。
1986年后,预防接种纳入计划免疫,实行适龄儿童建卡、登记。1989年,经上级考核验收,计划免疫85%达标,适龄儿童接种率达到98.7%,麻疹、流脑等传染病大幅度下降,小儿脊髓灰质炎基本消灭。
六、学校卫生
建国后,幼儿园开设卫生课,小学开设卫生常识课,教育幼儿和少年儿童讲究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中学设生理卫生课,进行青春期的卫生知识教育。在“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卫生、讲秩序)、“四美”(语言美、心灵美、行为美、环境美)活动的推动下,各学校普遍开展了植树绿化、养花种草、美化环境的活动,多数学校开辟了花园、花圃。1981年,卫生防疫部门对梁山一中、三中、齐岗联中、向阳小学4处学校的1345名学生进行了视力调查。调查结果:视力减退的学生448人,占被调查人数的33%;患近视眼病的191人,占14%;患远视眼病的42人,占3%。1982年,又对梁山一中、三中、十六中、齐岗联中、拳铺联中、向阳小学6处中小学4421名在校学生作了视力调查。查出视力减退的有1180人,占被查总人数的27%;患近视的509人,占11%。同年,还调查了12处中小学学生的生长发育健康情况,共抽查4341人。向学校提出了加强卫生教育、增进学生身体健康的意见,并进行卫生技术指导,使学校卫生状况得到改善。
1988年,对中小学生900人疥疮个案调查,查出重度510人,中度210人,轻度190人,全部进行了治疗,治愈率83%。同年,完成6处中小学蛔虫病防治调查,驱虫治疗达5000人,驱虫率为98.5%。1989年,共驱虫服药51000人。1993年,完成中小学生查体7200人,发现肝炎37人,结核11人,视力减弱1284人,脊柱弯曲11人,贫血2186人,沙眼780人,龋齿1780人。根据病情,开展防治工作。
七、食品卫生
建国初期,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由县医院防疫股负责。1956年,移交县卫生防疫站。1965年,防疫站根据《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对食品生产、销售、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监督监测。1981年,卫生防疫站增设食品卫生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规定,配合商业、供销、计量、工商管理等部门对全县所有饮食服务行业和食品加工单位进行检查监督,对违犯食品卫生法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以适当罚款或责令停业整顿,同时销毁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1983年,对全县2992名食品加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325份。至1985年,共查出严重违犯食品卫生法的单位(含个体户)202个,罚款13006元,销毁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糕点933千克、罐头13498瓶(盒)、啤酒26565瓶、桔子汁1472瓶、冰糕18300块、变质面粉636.5千克、病猪肉10千克。
1986年后,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标准,定期组织饮食服务行业人员健康查体,依法进行卫生监测监督,1992年,验证1000余份,健康查体3000余人,查出5种传染病104人,监测食品204份合格率71%,销毁变质不合格食品1060公斤。食品卫生监督实行收费标准公开、收费项目公开。1992年,全县开展了食品卫生创达标县活动。1991年,梁山县被济宁市卫生局评为食品卫生管理先进单位,并通过市级食品卫生达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