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在全县开展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大力推广使用各种节育避孕药具,人口自然增长率得到了控制。1966~1973年,计划生育工作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全县人口净增62900余人,人口出生率回升到35‰。1971~1985年,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主要采取分春、夏、冬一年三次搞拉大网式的“三集中”(集中时间、集中领导、集中技术力量)突击月活动,以控制人口数量的过快增长为主要目标,以抓避孕节育手术、超生处罚政策的落实为主要内容。1986~1991年上半年,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主要靠由一年三次大搞突击活动的被动管理向集中突击与逐步强化经常工作相结合的粗放型管理转变。在“提高人口素质,控制人口增长”政策的倡导下,全县人口增长得到进一步控制。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由1986年的13.49‰、8.93‰,至1991年降到11.87‰、5.23‰,转出了省重点管理县范围。自1991年下半年起,全县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工作进入了历史发展的新阶段。各级党政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明显加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生育观念有了较大改变,计划生育的法制观念明显强化,计划生育管理实现了由以集中突击活动为主向以经常工作为主的根本转变,全县围绕落实现行生育政策、严格生育计划管理、努力提高计划生育率、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而积极开展工作,全县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由1990年前的高出生、高自然增长向低出生、低自然增长的转变。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实现了科学化、制度化、经常化。1992年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总成绩位居济宁市第二名、获三等奖,全县24个乡镇第一次全部完成年度人口控制计划。县计生委先后被授予“济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先进单位”、“全市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全省计划生育系统人事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993年,全县人口出生率7.42‰,自然增长率1.57‰,计划生育率96.1%,达到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水平,荣获济宁市年度人口目标责任一等奖。
第三节 计划生育工作
1963年,在全县开展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大力推广使用各种节育避孕药具,人口自然增长率得到了控制。1966~1973年,计划生育工作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全县人口净增62900余人,人口出生率回升到35‰。1971~1985年,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主要采取分春、夏、冬一年三次搞拉大网式的“三集中”(集中时间、集中领导、集中技术力量)突击月活动,以控制人口数量的过快增长为主要目标,以抓避孕节育手术、超生处罚政策的落实为主要内容。1986~1991年上半年,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主要靠由一年三次大搞突击活动的被动管理向集中突击与逐步强化经常工作相结合的粗放型管理转变。在“提高人口素质,控制人口增长”政策的倡导下,全县人口增长得到进一步控制。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由1986年的13.49‰、8.93‰,至1991年降到11.87‰、5.23‰,转出了省重点管理县范围。自1991年下半年起,全县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工作进入了历史发展的新阶段。各级党政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明显加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生育观念有了较大改变,计划生育的法制观念明显强化,计划生育管理实现了由以集中突击活动为主向以经常工作为主的根本转变,全县围绕落实现行生育政策、严格生育计划管理、努力提高计划生育率、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而积极开展工作,全县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由1990年前的高出生、高自然增长向低出生、低自然增长的转变。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实现了科学化、制度化、经常化。1992年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总成绩位居济宁市第二名、获三等奖,全县24个乡镇第一次全部完成年度人口控制计划。县计生委先后被授予“济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先进单位”、“全市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全省计划生育系统人事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993年,全县人口出生率7.42‰,自然增长率1.57‰,计划生育率96.1%,达到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水平,荣获济宁市年度人口目标责任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