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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军事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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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军事练武
抗日战争期间,各村民兵利用战斗间隙,一早一晚进行射击、投弹、刺杀、埋地雷和战术等军事技能训练。解放战争时期,民兵一手拿锄,一手握枪,一边生产,一边练武,既开展小型的分散活动,也进行集体练武活动。1949年起,全县各民兵连建立和健全了军事训练制度。1964年,在全县掀起了群众性的练兵活动,主要内容有射击、投弹、爆破、利用地形地物等。专业分队训练通信、侦察、战场救护,练习掌握迫击炮、无后座力炮、高射机枪、重机枪、四○火箭筒等武器的应用技术。县负责集训连以上干部和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及民兵教练员,民兵连负责训练公社以下及企业单位的民兵,县人武部具体检查训练计划、指导训练。1983年,改为公社统一训练,由公社人武部组织实施训练计划。1985年,由乡镇集训又改为全县统一训练,并新建1处民兵训练基地。1986年后,民兵训练采取多批次、集中训练的形式,并逐步纳入正规化、规范化,各项比赛随军事训练进程进行。1988年,全县实训737人,其中民兵干部281人,民兵456人。1990年8月,县成立国防教育学校,利用每年的暑假对初中学生进行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至1993年,共培训学员956名。
二、军事比赛
1978年5月28日,县举行军事观察比赛,参加比赛的有19个单位217人。比赛项目有步枪第二练习实弹射击、投弹、简易通信、六○炮操炮表演。1980年8月5日,举行民兵射击观摩比赛,参加比赛的有19个单位300人。比赛项目有民兵第二练习实弹射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