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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封建生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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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泗水县的土地多为地主富农所占有。1920年,全县地主富农占有土地159998亩,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33.27%,而人口仅占10.68%。地主富农利用地租等形式对农民进行残酷的剥削。
表 5-1 1920年全县各阶层占有土地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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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成分┃ 贫雇农 ┃ 中农 ┃ 地主富农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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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数 ┃ 27225 ┃ 26015 ┃ 7260 ┃ 6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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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 ┃ 126723 ┃ 120192 ┃ 29522 ┃ 276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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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总人口的% ┃ 45.85 ┃ 43.47 ┃ 10.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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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有耕地(亩) ┃ 110270 ┃ 210720 ┃ 159998 ┃ 480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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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总耕地的% ┃ 22.92 ┃ 43.81 ┃ 33.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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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人平均(亩) ┃ 0.9 ┃ 1.8 ┃ 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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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租 地主出租土地根据土质好坏定额收租,平原租额高达产量的70~80%,山区丘陵收产量的50~60%。每年麦后及秋后两次收租。交租粮色多为小麦、大豆、高粱、谷子各占1/4。另外,佃户还要给地主家帮杂工,送稀、贵农副产品等。
贫苦农民租地耕种,一般要先交付每亩百斤上下的粮食,作为佃户交租的抵押。如遇灾荒年景,交不起租,则在押金内扣除租额。押金一般分粮食、钱币两种,也有以土地作押的。其租佃形式主要有:
铁板租。是一种在遭受水、旱、风、虫等灾害情况下都不能改变定租额、定时间的租佃形式。这种定租是地主剥削佃户最残酷的手段。遇到灾荒年景,颗粒不收,官府减免了田赋,地主才减免地租,但也有的田赋可免,而地租不可欠,这就是“欠粮不欠租”。也有的今年欠,明年还;上半年欠小麦,下半年还豆子;早秋欠,晚秋补。
小除佃田法。按庄稼用工多少、施肥数量及质量定分成,小麦按一、九分成(佃户分一成,地主分九成),豆子按二、八分成,高粱、谷子按三、七分成。
先称后做法。即先交租后种地。县内有在耕种前交租的,有在收获后交租的,不过前者少而后者多,有些地主还把粮食改为钱租剥削农民。
雇工 有长工、季节工、短工、佃户工、伙房工、童工、技术工等。
长工。无地、少地的贫苦农民,因生活无着而长年出卖劳力。他们一般是各种农活都能做的全劳动力,年工钱约250~400公斤粮食不等(伙食除外)。
季节工。多是自家土地少,人口多,入不敷出的农户,在夏秋季节给人干活,季工钱约100~150公斤粮食。
短工。多是自家土地少,劳动力多,临时性出卖劳力,有地主、富农在农忙时雇用的,也有富裕中农和一般中农雇用的,二三天四五天不等,日工钱3~4公斤粮食。
佃户工。佃户,自己无地而常年租种地主土地。他们除了全力耕种租来的土地外,地主临时需用工时,佃户应供使用,只管饭,不给工钱。这是一种服役性质的劳动,男的干野外及其他笨重农活,女的多干针线及家务杂活。
伙房工。一般是丈夫早亡,或受婆家虐待的中年妇女,为地主家做饭、看孩子、洗衣等,年工钱约100~125公斤粮食。
童工。年龄在10岁左右的儿童,为生活所迫,到地主家干些杂活,只管饭,不给工钱。
技术工。主要是石工、木工、泥瓦工等有手艺的农民,他们农忙时在家做农活,农闲时给人盖房子、做家具等,日工钱5~6公斤粮食。技术工工钱较高,生活招待也较好,涉及亲朋人情的剥削量不甚大。
剥削量大的是对长工、伙房工、佃户工及童工。他们为了有个安身之处,终年劳累,天天为地主家做活,伙食差,报酬少,还要受地主的敲诈、欺压,有的甚至被逼得家破人亡。
高利贷 是地主对贫苦农民进行盘剥的又一手段。放债的除地主外,还有少数专门以放债收利为职业的高利贷者。清末,一般是借贷银元和铜钱。民国时期,由于通货膨胀,物价飞速上升,纸币贬值,逐步形成以借贷粮食为主,即使是借钱,也是按市价折合成粮食,并要立约,书面写明借贷种类、数量、期限、利率等内容,借贷人和中人(保人)签字画押。借钱者一般3~4分行息,借粮者一般是吃一还二;到期不还者,利上加利,俗称“驴打滚”。
卖青苗 是在春天青黄不接的时候,贫苦农民生活无着,为了活命,急需粮食糊口,忍痛把生长在田里尚未成熟的庄稼低价卖给地主,庄稼成熟后由买主收获。
指田押借 贫苦农民急需用钱、粮的时候,特别是遇到意外灾祸(如死亡、害大病、赎壮丁等)借贷无门,只好把一定数量的自有耕地和房屋,指划给债权人,由他人自由耕种或出租,到约期无力赎取的,就由债权人拿出少量粮食或钱款买死;债权人不要者,则另卖给他人以还清债务。
农民贫困状况 解放前,在封建地主阶级的重重盘剥下,广大贫苦农民,终年如牛负重,不得温饱,有的颠沛流离,家破人亡。“租子重,利钱高,苛捐杂税如牛毛,穷人面前三条路:投河、上吊、坐监牢”的民谣,就是旧社会泗水县穷苦农民生活的真实写照。土地改革前,全县有贫雇农126723人,占总人口的46%,而他们手中的土地,只占总耕地面积的20%,每人平均不到9分地,而且多是山岭薄地,年产粮食不到百斤。全年的吃、穿、用就靠这不到百斤的粮食。人们说贫苦农民在旧社会过着半年糠菜半年粮的生活,实际上他们吃糠菜的时间不止半年。为了活命,只好向地主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