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泗水境域较大。唐《元和郡县图志》载:“泗水境内有尼丘山,在县南50里;梁父山,在县北80里,西接徂徕山;龟山在县东北75里。菟裘城(今楼德)在县北55里”。当时的境域东以龟、蒙山为界,与费县毗邻;西以梁公林为界,与曲阜县相连;南以尼山为界,与邹县接壤;北以梁父山、徂徕山为界,与乾封县(今泰安)相接;东北以新甫山(宫山)为界,与新泰县搭界;西北与龚丘县(宁阳)相连。东西长57.5公里,南北宽65公里。
宋、元时代泗水县境域变化不大。至明代永乐初年割徂徕山南18堡北入泰安州,尼丘山一带分别划归邹县和曲阜县。至此,泗水县境域缩小。1596年(明万历二十四年),县城东至费县界40公里,西至曲阜县界20公里,南至邹县界12.5公里,北至泰安州界12.5公里。县境东西长60公里,南北宽25公里。
1892年(清光绪十八年),县城东界费县35公里,西界曲阜18公里,南界邹县12.5公里,北界泰安12.5公里。县境东西长53公里,南北宽25公里。
民国初,泗水县境域与清代同。1939年,抗日民主政权建立,泗水县北部为泰泗宁中心县。其境域东以新泰为界,西以宁阳为界,南以滋临公路为界,北以汶河为界。泗水县滋临公路以南地区划归邹东县。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泗水大部地区划归曲泗县,县东北黄沟以北地区属泰宁县,县南和东南部地区仍属邹东县。
1946年,泗水县西南部戈山以南39个村庄划归曲阜县二区。
1948年6月,泗河北中册以西75个村庄,划归曲阜县。同年8月复归泗水县。
1949年建国后,将兰沃村以南原为邹县的小河,南三教、北三教、夫子洞等34个村庄划归泗水县三区。
1959年11月4日,因修华村水库,将新泰县的华村、石 、两泉沟、小辛庄、东枣山峪、西枣山峪6个自然村划归泗水县。
1959年12月,将新泰县的尧山、西头、莲花峪、土门、长青庄、尹家楼、马家峪、上峪、下峪9个自然村划归泗水县。
1964年,因修尼山水库,将夫子洞、周家庄划归曲阜县。
第三章 境域变迁
唐代,泗水境域较大。唐《元和郡县图志》载:“泗水境内有尼丘山,在县南50里;梁父山,在县北80里,西接徂徕山;龟山在县东北75里。菟裘城(今楼德)在县北55里”。当时的境域东以龟、蒙山为界,与费县毗邻;西以梁公林为界,与曲阜县相连;南以尼山为界,与邹县接壤;北以梁父山、徂徕山为界,与乾封县(今泰安)相接;东北以新甫山(宫山)为界,与新泰县搭界;西北与龚丘县(宁阳)相连。东西长57.5公里,南北宽65公里。
宋、元时代泗水县境域变化不大。至明代永乐初年割徂徕山南18堡北入泰安州,尼丘山一带分别划归邹县和曲阜县。至此,泗水县境域缩小。1596年(明万历二十四年),县城东至费县界40公里,西至曲阜县界20公里,南至邹县界12.5公里,北至泰安州界12.5公里。县境东西长60公里,南北宽25公里。
1892年(清光绪十八年),县城东界费县35公里,西界曲阜18公里,南界邹县12.5公里,北界泰安12.5公里。县境东西长53公里,南北宽25公里。
民国初,泗水县境域与清代同。1939年,抗日民主政权建立,泗水县北部为泰泗宁中心县。其境域东以新泰为界,西以宁阳为界,南以滋临公路为界,北以汶河为界。泗水县滋临公路以南地区划归邹东县。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泗水大部地区划归曲泗县,县东北黄沟以北地区属泰宁县,县南和东南部地区仍属邹东县。
1946年,泗水县西南部戈山以南39个村庄划归曲阜县二区。
1948年6月,泗河北中册以西75个村庄,划归曲阜县。同年8月复归泗水县。
1949年建国后,将兰沃村以南原为邹县的小河,南三教、北三教、夫子洞等34个村庄划归泗水县三区。
1959年11月4日,因修华村水库,将新泰县的华村、石 、两泉沟、小辛庄、东枣山峪、西枣山峪6个自然村划归泗水县。
1959年12月,将新泰县的尧山、西头、莲花峪、土门、长青庄、尹家楼、马家峪、上峪、下峪9个自然村划归泗水县。
1964年,因修尼山水库,将夫子洞、周家庄划归曲阜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