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7月,成立泗水县政府统计科。1958年撤销,业务合并到计划委员会。1962年8月,成立泗水县统计局。1968年7月,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内设计划统计组。1978年10月,统计业务复归计划委员会。1980年4月,恢复泗水县统计局。1988年,全局有工作人员11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
清代及民国时期,县内有关统计的指标项目很少,内容也十分简单。建国后,统计报表指标日渐增多,统计内容日趋全面。
农业统计 民国时期,农业统计设置有户数、人口、土地面积、各类农作物播种面积、牲畜数量等项目。
建国初,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农业统计指标设置比较简单,主要有农村户数、人口、土地面积、产量和林牧等项数字。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农业统计主要有户数、人口、耕地面积、主要农作物播种及收获面积、亩产、总产量、牧畜头数、果品产量、农业生产合作社及互助组发展情况、水利工程及灌溉面积等各类表种。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定期报表除生产合作社(组)表取消、指标项目稍有调整外,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报表基本相同。1958年,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建立农业生产进度统计(中心工作统计)。1960年,对农业统计整顿、调整。统计指标有:户数、人口、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情况、主要农业生产工具及设备情况、人民公社公共福利事业、耕地面积及变动情况、农作物预计产量、农作物实际产量、果品生产情况、生猪饲养及变动情况、蔬菜生产情况、人民公社多种经营收入、副业生产情况、农业产值构成、农副业总产值等指标项目。1961~1963年,压缩、精减农业统计指标。“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经济统计一度中断。1972年,经多方调查收集核实,补齐1966~1969年4个年度的主要数据。1988年,农村经济综合统计年报表设置:农村基层组织情况、耕地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按1980年不变价和现价计算的农业总产值、商品产值、净产值、果园面积、水果产量、林牧渔业生产情况、农村经济收人和效益、农业机械化和用电情况;水利基本情况,有效灌溉面积到达数,水利设施情况,解决农村缺水人口饮水情况;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农村专业户、新经济联合体基本情况等。
工业统计 泗水县1954年工业统计报表有:工业总产值、工业产品产量、工业固定资产、主要工业生产设备、工业企业职工人数及工资、主要工业部门劳动生产率等。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工业统计报表,新增加手工业总产值、工业净产值、主要新产品试制情况、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工业企业机械化和半机械化等报表。1971年报表设置:工业总产值、产品产量、固定资产、主要设备、职工人数及工资、劳动生产率等。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工业统计项目不断调整、改革。到1988年,工业定期报表设置有:工业总产值、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净产值、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年报:在定期报表的基础上,增加主要专业产品生产能力、主要专业生产设备、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成本等表。
商业统计 建国前,泗水县的商业统计除有些零星的调查资料外,没有建立过系统的统计报告制度。建国后,设立了专门统计机构,县业务主管部门均有专职统计人员。39年来,报表指标有增有减,有简有繁。到1988年,报表的设置主要有:社会商品零售额、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和零售量;农副产品收购额和收购量;商业机构和人员,商业零售机构和人员,饮食业、服务业机构和人员;工业部门产品销售、库存;集体所有制商业商品购、销、存;城镇集体所有制商业商品购、销、存;社会商品购买力,非农业居民和农业居民货币收支情况等。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固定资产投资分为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改造两部分。其统计指标有:全民所有制基本建设投资,全民所有制更新改造投资,全民所有制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城镇集体所有制固定资产投资等4类。
物资统计 泗水县填报的物资供应统计报表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物资消费与库存表(物资名称有:煤炭、焦炭、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生铁、钢材、次品钢材、金属制品、铜、铝、铅、锌、铜材、铝材、铅材、硫酸、浓硝酸、烧碱、纯碱、橡胶、水泥、原木、锯材等);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生产用主要物资使用方向表,全民和集体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产品销售与库存总值表;原材料燃料消费与库存总表。
劳动工资统计 建国后,泗水县劳动工资报表设置,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有:各部门职工年末人数、职工平均人数、工资总额、平均工资、主要工业部门工人劳动生产率等指标项目。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增加了劳动资源及分配情况表指标14个。到1966年,制发的报表除人数、工资总额外,在分组上各部门按隶属关系划分指标项目,并增设城镇集体所有制按部门分的年末人数表等16个项目。“文化大革命”十年,劳动工资报表的种类和指标作了简化。1988年,劳动工资报表的设置:月报有全民单位、集体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半年报在月报的基础上,增加工资总额构成,劳保福利费用构成,职工增减变动情况等表种。年报设置:全民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合同制职工、临时职工、计划外用工人数,全民工业,建筑业职工分类,固定职工和合同制职工增减变动情况,职工工资构成,奖金构成,津贴构成,离休、退休、退职人数等;集体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职工增减变动情况;集体工业,建筑业职工分类,离休、退休、退职人数;集体单位职工工资构成;城乡劳动力资源与分配等。
农经调查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普遍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统计对象由生产队变为农户。为适应农村形势,准确掌握农民收入、消费以及收入来源和消费结构等情况,泗水县于1982年在原中册公社建立平原、丘陵、山区3个自然村的农经调查点。1983年,又在原金庄公社增设3个点。1984年,为进一步提高代表性,分别在中册、柘沟、杨柳、泉林、星村等5个乡镇设6个点,每点抽样10户。1985年,又在15处乡镇抽选60个点,每点再按农户收入高、中、低3个类型抽选10户。全县农经点由6个增加到60个。1986年,农户收入支出情况组织一次性回忆调查。
农村住户调查内容和指标体系有8大类,698个指标:一、农村住户基本情况,主要有农村住户所在地的地势、地理位置、家庭规模、低收入水平,劳动力最高文化程度、是否建房户和用电照明户;常住人口,整半劳力、学前人数、常住人口中职工人数、从事乡村企业人数、在外劳动人数和劳动力中的文化程度;经营耕地和果树、水面情况;生产性固定资产和房屋情况等。二、农村住户生产经营情况,主要有各种作物的种植面积和产量,林果生产量和农林产品出售量;各种动物饲养量、自宰、出售量等。三、全年粮食收入、支出、结存量。四、全年现金收入水平、收入来源、构成及其变化情况。五、现金支出情况,主要有农村住户全年用于生产、生活和再分配等方面全部实际支出额。六、现金收支平衡情况。七、农村住户实物消费量。八、农村住户基本情况分户卡片等。
统计服务与监督 建国后,统计工作及其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直接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1953年7月1日零点、1964年7月1日零点、1982年7月1日零点,分别进行全县第一、第二、第三次人口普查。三次人口普查,就全县人口状况进行全面、准确的统计,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1953年10月,着手进行恢复时期(1949~1952年),农业生产统计资料的整理工作。统计指标包括农业概况、农作物生产、互助合作组织、果品生产、蚕丝生产、畜牧、农具、林业、水利等10个方面的内容,被编入《1949~1952年山东省农业生产统计资料》。
工业普查,泗水县共进行两次。第一次于建国初进行,第二次于1985~1987年进行。仅第二次普查,就对全县73个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核查了近10万个数据,编印出《泗水县第二次工业普查资料汇编》一书。这次普查,为泗水县调整工业内部结构、发挥地方优势,振兴泗水工业,提供了翔实资料。
在调整统计的同时,整理、编印出一些建设性的综合资料和专题资料,主要有《1949~1978年泗水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统计资料》、《1978~1982年泗水县国民经济主要统计资料》、《1949~1983年泗水县国民经济主要统计资料》、1986、1987、1988年《泗水统计年鉴》及《巨变的四十年》等统计资料。
1984年1月1日实施《统计法》。县内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并举办专业人员学习班,培训骨干数百人。从此,全县统计监督有法可依,统计管理体制趋于健全。1985~1988年,全县进行多次统计数字质量检查,纠正了统计过程中的虚报、瞒报等问题,保证了统计资料的严肃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第二节 统计管理
1956年7月,成立泗水县政府统计科。1958年撤销,业务合并到计划委员会。1962年8月,成立泗水县统计局。1968年7月,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内设计划统计组。1978年10月,统计业务复归计划委员会。1980年4月,恢复泗水县统计局。1988年,全局有工作人员11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
清代及民国时期,县内有关统计的指标项目很少,内容也十分简单。建国后,统计报表指标日渐增多,统计内容日趋全面。
农业统计 民国时期,农业统计设置有户数、人口、土地面积、各类农作物播种面积、牲畜数量等项目。
建国初,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农业统计指标设置比较简单,主要有农村户数、人口、土地面积、产量和林牧等项数字。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农业统计主要有户数、人口、耕地面积、主要农作物播种及收获面积、亩产、总产量、牧畜头数、果品产量、农业生产合作社及互助组发展情况、水利工程及灌溉面积等各类表种。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定期报表除生产合作社(组)表取消、指标项目稍有调整外,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报表基本相同。1958年,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建立农业生产进度统计(中心工作统计)。1960年,对农业统计整顿、调整。统计指标有:户数、人口、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情况、主要农业生产工具及设备情况、人民公社公共福利事业、耕地面积及变动情况、农作物预计产量、农作物实际产量、果品生产情况、生猪饲养及变动情况、蔬菜生产情况、人民公社多种经营收入、副业生产情况、农业产值构成、农副业总产值等指标项目。1961~1963年,压缩、精减农业统计指标。“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经济统计一度中断。1972年,经多方调查收集核实,补齐1966~1969年4个年度的主要数据。1988年,农村经济综合统计年报表设置:农村基层组织情况、耕地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按1980年不变价和现价计算的农业总产值、商品产值、净产值、果园面积、水果产量、林牧渔业生产情况、农村经济收人和效益、农业机械化和用电情况;水利基本情况,有效灌溉面积到达数,水利设施情况,解决农村缺水人口饮水情况;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农村专业户、新经济联合体基本情况等。
工业统计 泗水县1954年工业统计报表有:工业总产值、工业产品产量、工业固定资产、主要工业生产设备、工业企业职工人数及工资、主要工业部门劳动生产率等。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工业统计报表,新增加手工业总产值、工业净产值、主要新产品试制情况、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工业企业机械化和半机械化等报表。1971年报表设置:工业总产值、产品产量、固定资产、主要设备、职工人数及工资、劳动生产率等。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工业统计项目不断调整、改革。到1988年,工业定期报表设置有:工业总产值、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净产值、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年报:在定期报表的基础上,增加主要专业产品生产能力、主要专业生产设备、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成本等表。
商业统计 建国前,泗水县的商业统计除有些零星的调查资料外,没有建立过系统的统计报告制度。建国后,设立了专门统计机构,县业务主管部门均有专职统计人员。39年来,报表指标有增有减,有简有繁。到1988年,报表的设置主要有:社会商品零售额、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和零售量;农副产品收购额和收购量;商业机构和人员,商业零售机构和人员,饮食业、服务业机构和人员;工业部门产品销售、库存;集体所有制商业商品购、销、存;城镇集体所有制商业商品购、销、存;社会商品购买力,非农业居民和农业居民货币收支情况等。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固定资产投资分为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改造两部分。其统计指标有:全民所有制基本建设投资,全民所有制更新改造投资,全民所有制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城镇集体所有制固定资产投资等4类。
物资统计 泗水县填报的物资供应统计报表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物资消费与库存表(物资名称有:煤炭、焦炭、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生铁、钢材、次品钢材、金属制品、铜、铝、铅、锌、铜材、铝材、铅材、硫酸、浓硝酸、烧碱、纯碱、橡胶、水泥、原木、锯材等);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生产用主要物资使用方向表,全民和集体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产品销售与库存总值表;原材料燃料消费与库存总表。
劳动工资统计 建国后,泗水县劳动工资报表设置,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有:各部门职工年末人数、职工平均人数、工资总额、平均工资、主要工业部门工人劳动生产率等指标项目。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增加了劳动资源及分配情况表指标14个。到1966年,制发的报表除人数、工资总额外,在分组上各部门按隶属关系划分指标项目,并增设城镇集体所有制按部门分的年末人数表等16个项目。“文化大革命”十年,劳动工资报表的种类和指标作了简化。1988年,劳动工资报表的设置:月报有全民单位、集体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半年报在月报的基础上,增加工资总额构成,劳保福利费用构成,职工增减变动情况等表种。年报设置:全民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合同制职工、临时职工、计划外用工人数,全民工业,建筑业职工分类,固定职工和合同制职工增减变动情况,职工工资构成,奖金构成,津贴构成,离休、退休、退职人数等;集体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职工增减变动情况;集体工业,建筑业职工分类,离休、退休、退职人数;集体单位职工工资构成;城乡劳动力资源与分配等。
农经调查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普遍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统计对象由生产队变为农户。为适应农村形势,准确掌握农民收入、消费以及收入来源和消费结构等情况,泗水县于1982年在原中册公社建立平原、丘陵、山区3个自然村的农经调查点。1983年,又在原金庄公社增设3个点。1984年,为进一步提高代表性,分别在中册、柘沟、杨柳、泉林、星村等5个乡镇设6个点,每点抽样10户。1985年,又在15处乡镇抽选60个点,每点再按农户收入高、中、低3个类型抽选10户。全县农经点由6个增加到60个。1986年,农户收入支出情况组织一次性回忆调查。
农村住户调查内容和指标体系有8大类,698个指标:一、农村住户基本情况,主要有农村住户所在地的地势、地理位置、家庭规模、低收入水平,劳动力最高文化程度、是否建房户和用电照明户;常住人口,整半劳力、学前人数、常住人口中职工人数、从事乡村企业人数、在外劳动人数和劳动力中的文化程度;经营耕地和果树、水面情况;生产性固定资产和房屋情况等。二、农村住户生产经营情况,主要有各种作物的种植面积和产量,林果生产量和农林产品出售量;各种动物饲养量、自宰、出售量等。三、全年粮食收入、支出、结存量。四、全年现金收入水平、收入来源、构成及其变化情况。五、现金支出情况,主要有农村住户全年用于生产、生活和再分配等方面全部实际支出额。六、现金收支平衡情况。七、农村住户实物消费量。八、农村住户基本情况分户卡片等。
统计服务与监督 建国后,统计工作及其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直接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1953年7月1日零点、1964年7月1日零点、1982年7月1日零点,分别进行全县第一、第二、第三次人口普查。三次人口普查,就全县人口状况进行全面、准确的统计,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1953年10月,着手进行恢复时期(1949~1952年),农业生产统计资料的整理工作。统计指标包括农业概况、农作物生产、互助合作组织、果品生产、蚕丝生产、畜牧、农具、林业、水利等10个方面的内容,被编入《1949~1952年山东省农业生产统计资料》。
工业普查,泗水县共进行两次。第一次于建国初进行,第二次于1985~1987年进行。仅第二次普查,就对全县73个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核查了近10万个数据,编印出《泗水县第二次工业普查资料汇编》一书。这次普查,为泗水县调整工业内部结构、发挥地方优势,振兴泗水工业,提供了翔实资料。
在调整统计的同时,整理、编印出一些建设性的综合资料和专题资料,主要有《1949~1978年泗水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统计资料》、《1978~1982年泗水县国民经济主要统计资料》、《1949~1983年泗水县国民经济主要统计资料》、1986、1987、1988年《泗水统计年鉴》及《巨变的四十年》等统计资料。
1984年1月1日实施《统计法》。县内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并举办专业人员学习班,培训骨干数百人。从此,全县统计监督有法可依,统计管理体制趋于健全。1985~1988年,全县进行多次统计数字质量检查,纠正了统计过程中的虚报、瞒报等问题,保证了统计资料的严肃性、准确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