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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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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 境内于50年代初基本消灭天花,60年代后天花未再发生。1951~1988年,全县进行12种生物制品的预防接种,每年完成50余万人次的接种任务。到1988年底,县内白喉、麻疹未有发生,流脑发病率比1978年下降97%,其他传染病发病率也不断下降。经省、市考核,四苗(卡介苗、百白破三联混合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接种率均达到85%以上,提前1年达标。1988年,省人民政府授予泗水县“计划免疫达标县”称号。
传染病管理 1951年,全县建立县、区、乡三级疫情报告网。此后,三级疫情报告网逐步加强。
全县居民均为法定疫情报告人。对确诊或疑似传染病,必须及时填写卡片,由报告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上报。
为做到严密控制传染源,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设立专用病床收治传染病病人。隔离期满,方可出院。对密切接触者进行严密观察,实行预防措施,控制发病。
80年代以来,对传染性肝炎等病人用过的诊疗器械,实行双消毒(高压、过氧乙酸消毒),以防交叉感染。
传染病防治 建国后,在县内发生的传染病有白喉、流行性脑膜炎、百日咳、猩红热、麻疹、流行性感冒、病毒性肝炎、乙型脑炎、疟疾、斑疹、伤寒、黑热病、流行性出血热、肺结核病、布氏菌病等20种。
流行性脑膜炎。1962~1979年,县内发生7次不同程度的“流脑”。其中,1962年发生453例,1965年820例,1967年989例,1971年521例,1972年422例,1976年202例,1979年410例。7个流行年共计发生3817例。根据发病月份统计:1月份发生126例,占3.3%。2月份发生436例,占11.4%。3月份发生1354例,占35.4%。4月份发生1291例,占33.8%。5月份发生458例,占11%。6月份发生61例,占1.5%。12月份发生39例,占1.02%。它的流行曲线是,每年的12月份有散发病例,1、2月份开始上升,3、4月份达到高峰,5月份开始下降,6月份停止发生。个别流行年,5月份是流行高峰。
1962年起,县、社(区)2级医院,均建立确诊抢救组,接到疫情报告及时深入病区进行帮助指导,开展防治工作。1962年,病死率达9.4%,其后逐年下降。1985~1986年病死率为零。
1980年12月开始,全县15岁以下儿童接种流脑菌苗。1986年,全县仅发生4例病人,有效控制了该病的发生。
表 26-2 泗水县流脑流行年度及发病月份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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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月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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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 ┃5 ┃10 ┃154 ┃173 ┃104 ┃6 ┃ ┃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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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 ┃31 ┃93 ┃214 ┃346 ┃102 ┃26 ┃2 ┃ ┃ ┃ ┃1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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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 ┃26 ┃107 ┃480 ┃295 ┃30 ┃4 ┃ ┃ ┃ ┃1 ┃1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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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 ┃22 ┃114 ┃145 ┃159 ┃55 ┃16 ┃3 ┃ ┃2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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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 ┃23 ┃53 ┃176 ┃117 ┃47 ┃4 ┃ ┃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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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 ┃16 ┃40 ┃46 ┃67 ┃25 ┃4 ┃ ┃ ┃ ┃ ┃1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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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 ┃3 ┃19 ┃139 ┃134 ┃95 ┃1 ┃ ┃ ┃ ┃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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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26 ┃436 ┃1354 ┃1291 ┃458 ┃61 ┃5 ┃ ┃2 ┃1 ┃4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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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比% ┃3.3 ┃11.42 ┃35.47 ┃33.82 ┃11.99 ┃1.59 ┃0.13 ┃ ┃0.052 ┃0.026 ┃0.104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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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1955~1979年,麻疹在县内流行8次。1955年3140人,1959年4316人,1961年7124人,1964年6900人,1967年2630人,1971年2405人,1973年7230人,1979年2680人。8个流行年全县共发病36425人。
自1978年以来,用麻疹减毒活疫苗进行预防接种,对出生8个月至1周岁的儿童进行初免,对2岁、7岁、12岁儿童再进行加强免疫。全县每年完成4~6万人次的预防接种任务,从而控制了发病。1973年麻疹流行时,全县发病率达10万分之1705.5,到1979年,发病率降为10万分之558.61,1984年降为10万分之0.78。1985~1988年无病例发生。
病毒性肝炎。50年代以来,将其分为传染性肝炎和血清型肝炎。1985年后改称为甲型、乙型和非甲非乙型肝炎。
1959~1971年,县内肝炎发病率在10万分之13.9~10万分之51.4之间。1976年,发病2068人。1977年,全县流行甲型肝炎,发病9071例,发病率达10万分之1937。1982年,发病4123人,发病率达10万分之833.6。其后几年,此病在县内得到控制。1986年,又出现上升流行趋势,全年发生1271人,发病率达10万分之246.8。1988年,全县肝炎发生269例,发病率为10万分之50.5。
黑热病。该病在境内流行历史较久。建国前,无防治措施,长期放任,病人逐年增加。1945年,在泗水治1例黑热病,需用上千斤小麦。因药价如此昂贵,贫苦农民患病后,也无力治疗。
建国后,县卫生科,发动全县医务人员,免费防治黑热病。各区、乡相继建立黑热病防治站,形成领导、医务人员和群众相结合的防治网,采取普查、普治病人、杀灭白蛉子综合性措施。自1951~1958年,共收治3211人。经过8年连续防治,1958年,黑热病在全县基本消灭。
疟疾。建国前,疟疾在县内多次流行。建国后,县卫生部门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发病率逐渐降低。
1952年,开展以反细菌战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蚊子密度显著下降,疟疾散在发生。1957年夏季,连降暴雨,蚊子密度急剧增高,人口流动大,疟疾发病出现上升趋势。1960年,开始暴发流行,全年发病9334人。1961年发病13245人,发病率达10万分之4047.88。
1970年,县抗疟领导小组成立,县、社、村建立疟疾防治网,采取县包社,社包片,医生、保健员包队的办法,疟防人员带水、带药,送药到户,服药到人,逐个登记,一个不漏。每年3月进行休止期根治,6月进行抗复发治疗,7~10月流行季节系统治疗现症病人。对发病较高的地区,进行全民服药预防。1961~1985年,全县累计抗复发治疗225391人次,预防服药2216082人次,现症病人系统治疗137868人次,所需药品均由国家免费供应。历年国家拨款数十万元,用于疟疾防治工作。疟疾在县内得到有效防治。1985年发病9人,1986年发病2人。1988年,16处县、乡镇卫生院均设立疟原虫镜检站,对“四热”(初诊疟疾、疑似疟疾、感冒、原因不明热)病人采取血检查疟原虫。全年进行血检30344人,发现1例疟原虫阳性。1988年,经省级考核,境内已基本消灭疟疾病。
流行性出血热。1982年11月,县内发现首例病人,经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无效死亡。此后,本病在县内发生和流行。1985年发生1145例;死亡13例;发病率为10万分之224.5,病死率为1.3%。1986年发生1715人,死亡10人。
1982年12月,泗水县防治流行性出血热领导小组责成县医院、县防疫站定期培训全县医务人员,提高诊疗和抢救水平。同时,发动全县群众,每年春季和秋季开展大面积灭鼠活动。1986年3月、9月、12月开展3次全县范围的灭鼠活动。1988年,全县发生出血热56人,经抢救治疗无一死亡。
结核病。1959年起,在全县定期接种卡介苗,进行预防。为及早发现病人,控制传染源,历年来招生、征兵、厂矿企业招工查体,退、离休干部体检,在职干部查体,饮食品从业人员体检,均做胸部爱克斯线透视。对查出的结核病人给予隔离正规治疗。1984年10月,泗水县结核病防治所成立,同时建立县、乡、村三级防治网,在全县开展结核病普查,重点地区对病人进行随访治疗。1988年,县内发现肺结核患者200例,均已收治。
地方病防治 建国初,县内有11种地方病。1957年,建立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1976年,卫生防疫站设地方病防治股,充实专业防治人员,训练防治队伍,采取查、治结合措施,开展防治工作。
血丝虫病。建国前,境内血丝虫病患者较多。建国初期,该病患者仍未见减少。1955年11月,在县直机关采血检验252人,发现微丝蚴阳性者22人,感染率为8.7%。检查中学师生475人,阳性44人,感染率为9.3%。新兵体检229人,阳性61人,感染率为26.6%。
1957年,中央、省、地组成联合调查组,在县内进行调查。查血3335人,阳性503人,感染率达15.08%,被定为血丝虫病高度流行区。该病全县均有发生,东部高于西部,以泗张、苗馆、泉林地区为重。
1958年7月30日,县委、县人委联合向全县人民发出消灭血丝虫病的号召,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农村合作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县妇联主任为成员,组成5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卫生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领导血丝虫病防治工作。山东省卫生厅,先后组织山东医学院、青岛医学院、济南卫校、济宁卫校、兖州卫校、临清卫校师生,组成血丝虫病防治队,支援泗水。县、社医院同时抽调大批医生,农村卫生员全部参加,组成血丝虫病防治队伍。全县人民历经26年的艰苦努力,共进行4次全民查血,1234796人次;16次重点社队查血,276230人次。治疗微丝蚴阳性患者68329人次。全民服药1192760人次。107个村队,全民服“海群生”食盐6个月,计72223人。防治工作坚持突击与平时相结合,发病率由1957年的21.54%,下降到1983年的万分之7.9。此后,为巩固防治成果,定期对不同人群查血,做微丝蚴阳性检索,发现传染源及时治疗,防止传播。1984~1988年,县内未发现新病人。
钩虫病。1950年以前,境内钩虫病流行严重。1956年,在县内作重点调查,感染率在20%左右。1959年,全县钩虫病普查,应查224353人,实查176627人,实查率占78.7%,查出阳性患者23199人,阳性率高达13.1%。
1972年3~6月,全县第二次钩虫病普查,实查394533人,发现阳性患者33339人。阳性率达8.45%。1972年11月,对病人实行免费治疗。1973年,对服药病人进行复查,应复查37265人,实际复查33100人,转阴者28503人,转阴率86.1%。
1978年,在杨柳公社进行全民粪检,实检27397人,占全社总人口的90%。查出感染钩虫者7406人,感染率为27%。其中吴家庄大队感染率达55%,郭家庄大队感染率较低,仍达9.8%。对查出的病人,国家给予免费治疗。
中华分枝睾吸虫病。1962年,县医院发现首例病人。1963年,卫生局组织肝吸虫病流行病学调查组,在大黄沟、蒋家庄、礼泉、北玉沟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平均感染率为1.5%,查出的32名病人中,最小的2岁,最大的59岁。15岁以下儿童感染较重。
1979年12月至1980年5月,对城关、历山、圣水峪3处公社进行普查。城关公社查出597名病人,平均感染率为9.6%。历山公社查出109名病人,感染率为8.35%。圣水峪普查35362人,发现9名病人,感染率为0.25%。该病在县内平原、洼地发病较高,在山区丘陵地发病较低。
1980年9月起,对城关、历山、圣水峪3处公社查出的肝吸虫患者715人,先后用“血防346”药物(六氯对二甲苯),组织赤脚医生送药看服,进行治疗。据城关公社东西音义大队治疗试点统计,63名病人服药后第30天检查粪便,均未查到肝吸虫卵,证实治疗效果显著。
狂犬病。建国前,凡被疯狗咬伤后发病者,无一幸免。1953~1956年,县内发现狂犬32只,咬伤65人,发病13人,死亡13人。自1953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多次发动群众灭犬,预防狂犬病。
1973年,县境东部地区又发现狂犬。到1981年,被狂犬咬伤发病25人,死亡25人。1982年,县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发动卫生、畜牧兽医部门对家犬注射狂犬病疫苗。全县养家犬9003只,初免6311只,1983年又初免1622只,受免率83.1%。1982~1983年,被狂犬咬伤235人,均注射人用狂犬疫苗,无人发病。1988年,狂犬疫苗接种1471人。该病在县内已基本得到控制。
地方性甲状腺肿。1978年抽调县、社医院医生117名,农村赤脚医生1010名,组成12个专业队,从7月5~25日,在全县进行普查。实查427903人,查出“地甲病”患者29326人。其中,男9713人,女19613人。发病率最高者是金庄公社和张庄公社,分别为13.8%和13.3%;发病最低者是历山公社和柘沟公社,分别为0.34%和2.46%。全县平均发病率是6.85%。
1978年8月开始,全县居民食用“碘盐”防治“地甲病”。1983年考核7处公社,发病率降到1.96%以下。1988年,全县继续食用“碘盐”,巩固防治效果。
麻风病。1953年,县卫生科组织培训卫生人员,在全县进行麻风病线索调查,查出33人,对病人均实行隔离治疗。1958年11月,泗水县麻风病防治站成立。1959年建立健全县、社、队三级麻风病防治网。1966年8月,在中册乡小李白庄北蚂蜂山下建麻风村。占地104亩,建房77间,其中治疗室12间,办公用房7间,病房58间。当年收容50例病人住村治疗。同年,在西侯村北、茄山脚下新建皮肤病防治站,占地3.6亩,建房9间。1988年,防治站有治疗组、社会防治组、药库、仓库、皮肤病门诊,工作用房27间。自50年代至1988年,国家累计拨款77.2万元。全县发现麻风病患者598人,治愈40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