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至民国期间,泗水县设医学训科,管理县内医药事宜。
1950年2月,县人民政府设卫生科,有科长、秘书、会计各1人。1958年4月,成立泗水县卫生局,有正、副局长及科员共5人。1966年8月“文化大革命”中,卫生局被群众组织取代,领导班子瘫痪。1968年5月,由原卫生局、县人民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麻风病防治站、各公社卫生院联合,成立泗水县卫生系统革命委员会。1970年4月,改为泗水县革命委员会卫生局。1978年12月,恢复泗水县卫生局。1984年5月机构改革,卫生局下设人秘、业务、财务3个股。1988年,增设预防保健股,局内18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专职副书记1人。
第一节 行政机构
清末至民国期间,泗水县设医学训科,管理县内医药事宜。
1950年2月,县人民政府设卫生科,有科长、秘书、会计各1人。1958年4月,成立泗水县卫生局,有正、副局长及科员共5人。1966年8月“文化大革命”中,卫生局被群众组织取代,领导班子瘫痪。1968年5月,由原卫生局、县人民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麻风病防治站、各公社卫生院联合,成立泗水县卫生系统革命委员会。1970年4月,改为泗水县革命委员会卫生局。1978年12月,恢复泗水县卫生局。1984年5月机构改革,卫生局下设人秘、业务、财务3个股。1988年,增设预防保健股,局内18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专职副书记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