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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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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建国前,县内无图书发行专门机构。清代私塾所用“四书”、“五经”、《百家姓》、《三字经》等书籍,均由小商小贩供应。民国时期,教科书由教育行政机构分配供应。民国初年,邑人宋传庆在县城南关大街开办“锦章书局”,经营图书业,兼售文具,但仅限于小说、唱本、年画及《百家姓》、《三字经》、《千字文》、《弟子规》、《女儿经》之类,不经营教科书。日本侵略军占领泗城后停业。
1949年2月,成立泗水县新华书店,有工作人员4人,店址在县城南关大街路南原美华兴宅,门面狭窄,设备简陋,只有几张旧货架,一张木案,摆设书籍,让读者随意选购。1950年4月,泗水县新华书店改称“新华书店山东省分店泗水县支店”,经理1人,工作人员4人。1956年下放归县文化科领导。1962年9月,根据文化部《关于调整新华书店省以下各级机构管理体制的通知》,县新华书店实行省、县双重领导,业务、财务由省店管理和领导,人事归县管理。1986年,实行经理负责制,书店设书记1人,经理1人,副经理2人,工作人员24人。
网点 为了方便群众,满足读者需要,自1950年,新华书店就配有流动售书员,携带书籍,走村串乡,将好书、新书送到广大读者手中。1959年,在城关、苗馆、卞桥、星村、中册、金庄、柘沟、张庄、圣水峪等9处集镇办起公社书店,财权、人权属公社,业务辅导归县新华书店。后因经营管理不善,于1962年全部撤销,仍由供销社经营。至1988年底,全县共有供销社兼营图书点8处,代销书刊、年画。个体户16个。
设施 新华书店初建时有旧式瓦房10余间(包括办公室、宿舍、仓库),其中门市部3间,约45平方米。1954年,将旧门市部拆除,改建新门市部5间,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并添置新书架7个,玻璃柜台10个,木制画台1个。1975年,国家投资4.5万元,在人民路中段路西征地4.5亩,建新华书店营业楼1幢,平房21间,建筑总面积1230平方米,营业室、办公室、书库、业务室、财务室、宿舍一应俱全,1977年10月1日投入使用。1988年12月止,门市部内设书架16个,玻璃柜台29个,画台4个。图书分马列著作、毛主席著作、政治、经济、儿童读物、文学、教育、文化、医药卫生、工农业技术、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17大类,3400种。年销售额134.9万元。
1983年10月,新华书店泉林门市部建成使用,有平房7间,建筑面积170平方米。1988年,该门市部内设书架8个,玻璃柜台10个,画台2个,各类图书700种,工作人员4人。年销售额46万元。
发行 建店初期,主要经营马列著作和毛主席著作以及少量文学作品和演唱材料,销售量很少。其后,随着人民生活的提高和各类学校的发展,图书需要量越来越大,品种越来越多。特别是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干部群众学科学、学文化、学技术的积极性高涨,图书发行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1980年,图书销售额突破30万元,1982年达50万元。1986年发行各种图书172万册,总营业额86.6万元,上交利润3.92万元。1988年,发行图书233.8万册,课本98.48万册,画片21.55万张,其他图书113.81万册。
阅览 泗水县图书馆建于1929年,原称泗水县公立图书馆。址在县城内南关大街路南,图书室3间,藏书千余册,管理员1人。1937年关闭。
1945年,泗水县民众教育馆下设图书、阅览室。1950年,泗水县文化馆建立,下设图书室,藏书800册,报刊10余种。1964年,在工人俱乐部另辟图书室3间,阅览室5间,藏书12000册,工作人员2人,仍属文化馆领导。1984年,图书馆工作人员4人,图书14163册,其中古籍图书2163册,各种报刊杂志159种,年接待读者32000人次。1985年1月4日,泗水县图书馆成立,与文化馆分开,属文化局领导。1988年,图书馆藏书9821册,其中古籍图书500余册,古旧字画13幅,馆藏文物835件,报刊137种,期刊93种。1983~1988年,因文化馆搬迁,图书停止借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