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 1956年1月,泗水县人民委员会始设文化科。1962年5月,文化科、教育科合并,改称泗水县文教局。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政宣组分管文化。1975年10月,设立泗水县文化局。1988年,文化局有干部8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1人。下设文化馆、图书馆、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电影院、影剧院等。
广播电视管理局 1958年4月,泗水县始设广播站,站长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并配广播员、机务员、线路员各1人。1976年2月11日,广播站改称广播事业管理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1984年5月,广播事业管理局改称广播电视管理站,设站长1人,副站长2人。1988年,广播电视管理站改称广播电视管理局,有干部职工40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1人。局内设人秘股、事业股、宣传股、电视转播台、广播电视服务部等,并辖乡镇广播站13处。
档案局 1954年,县委始设档案室,由秘书兼管。1959年,配档案管理员2人。1960年1月,成立档案资料馆,设副馆长1人,档案管理员2人。1963年5月,成立档案管理局,与档案馆合署办公。配副局长1人,档案管理员3人。“文化大革命”期间,档案局、档案馆同时被撤销。1974年,成立档案组,编制4人。1979年12月,恢复档案局、档案馆,设副局长1人,档案管理员3人。1984年5月,档案局改称档案科,与档案馆合署办公。1985年10月,档案科改称档案局,设正、副局长各1人,馆长由局长兼任。1988年,档案局有工作人员7人,其中正、副局长各1人,巡视员1人。
第一章 机构
文化局 1956年1月,泗水县人民委员会始设文化科。1962年5月,文化科、教育科合并,改称泗水县文教局。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政宣组分管文化。1975年10月,设立泗水县文化局。1988年,文化局有干部8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1人。下设文化馆、图书馆、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电影院、影剧院等。
广播电视管理局 1958年4月,泗水县始设广播站,站长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并配广播员、机务员、线路员各1人。1976年2月11日,广播站改称广播事业管理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1984年5月,广播事业管理局改称广播电视管理站,设站长1人,副站长2人。1988年,广播电视管理站改称广播电视管理局,有干部职工40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1人。局内设人秘股、事业股、宣传股、电视转播台、广播电视服务部等,并辖乡镇广播站13处。
档案局 1954年,县委始设档案室,由秘书兼管。1959年,配档案管理员2人。1960年1月,成立档案资料馆,设副馆长1人,档案管理员2人。1963年5月,成立档案管理局,与档案馆合署办公。配副局长1人,档案管理员3人。“文化大革命”期间,档案局、档案馆同时被撤销。1974年,成立档案组,编制4人。1979年12月,恢复档案局、档案馆,设副局长1人,档案管理员3人。1984年5月,档案局改称档案科,与档案馆合署办公。1985年10月,档案科改称档案局,设正、副局长各1人,馆长由局长兼任。1988年,档案局有工作人员7人,其中正、副局长各1人,巡视员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