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泗水县署、民国泗水县公署均无人事专门机构。泗水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人事工作由县政府秘书科兼管。建国初,县人民政府设人事股,配股长1人。1951~1952年,人事股设于民政科,配工作人员2名。1953年1月,县人民政府设立人事科,配副科长1人,办事员2人。“文化大革命”期间,人事科撤销,成立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组织组。1979年2月,成立人事局。同时,设立老干部管理委员会,具体管理离、退休干部。1988年,人事局有干部17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
第一节 机构
清代泗水县署、民国泗水县公署均无人事专门机构。泗水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人事工作由县政府秘书科兼管。建国初,县人民政府设人事股,配股长1人。1951~1952年,人事股设于民政科,配工作人员2名。1953年1月,县人民政府设立人事科,配副科长1人,办事员2人。“文化大革命”期间,人事科撤销,成立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组织组。1979年2月,成立人事局。同时,设立老干部管理委员会,具体管理离、退休干部。1988年,人事局有干部17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