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对全县2242户、2717名孤寡残废老人实行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每年集体供给五保老人粮食250公斤,油4公斤,每月给零花钱6元。治病由村委会报销药费。每年一套单衣,2年一套棉衣,5年换1次被褥。每人一挂蚊帐、一床被单。另外,应保未保的五保户,全县共有1069户、1219人。这一部分尚有劳动能力的,耕种土地,免交征购、提留,通过劳动自食其力;丧失劳动能力的,则由其亲属代耕供养。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全县9处公社普遍办起敬老院。至1959年,共办259处,供养无依无靠老人4997名。后因物质基础差,绝大多数敬老院逐步解体。至1965年,全县仅剩4处,入院48人。
1981年,全县有五保户1799户、2207人。敬老院14处,入院192人。1982年,敬老院增至18处,入院187人。分散供养的五保户老人,由生产队照顾,吃粮、穿衣、住房、烧柴、治病由队包下来。1983年,全县有五保户2472户,共有孤寡老人2714人,其中残废者149人,孤儿99人。在供养方式上,集体供养、分散生活的1280人,占五保户的52%;办敬老院22处,入院老人占五保户的6%;应保未保,采取承包土地或亲属代耕供养的1045人,占五保户的42%。1984年,全县有敬老院24处,1985年有32处。
1988年,全县共有敬老院20处,入院525人,占五保户的34%。其中乡办12处,入院450人;村办8处,入院75人。故县村、何家庄和马家庄乡办敬老院都配有电视机、收音机。圣水峪、踅庄2乡敬老院,被民政厅、省老龄委员会命名为文明敬老院。
第三节 福利
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对全县2242户、2717名孤寡残废老人实行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每年集体供给五保老人粮食250公斤,油4公斤,每月给零花钱6元。治病由村委会报销药费。每年一套单衣,2年一套棉衣,5年换1次被褥。每人一挂蚊帐、一床被单。另外,应保未保的五保户,全县共有1069户、1219人。这一部分尚有劳动能力的,耕种土地,免交征购、提留,通过劳动自食其力;丧失劳动能力的,则由其亲属代耕供养。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全县9处公社普遍办起敬老院。至1959年,共办259处,供养无依无靠老人4997名。后因物质基础差,绝大多数敬老院逐步解体。至1965年,全县仅剩4处,入院48人。
1981年,全县有五保户1799户、2207人。敬老院14处,入院192人。1982年,敬老院增至18处,入院187人。分散供养的五保户老人,由生产队照顾,吃粮、穿衣、住房、烧柴、治病由队包下来。1983年,全县有五保户2472户,共有孤寡老人2714人,其中残废者149人,孤儿99人。在供养方式上,集体供养、分散生活的1280人,占五保户的52%;办敬老院22处,入院老人占五保户的6%;应保未保,采取承包土地或亲属代耕供养的1045人,占五保户的42%。1984年,全县有敬老院24处,1985年有32处。
1988年,全县共有敬老院20处,入院525人,占五保户的34%。其中乡办12处,入院450人;村办8处,入院75人。故县村、何家庄和马家庄乡办敬老院都配有电视机、收音机。圣水峪、踅庄2乡敬老院,被民政厅、省老龄委员会命名为文明敬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