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县设惠民局、养济院(普济堂),收养无依无靠、鳏、寡、孤、独、盲、哑等生活不能自理者40余人。每人每月供给现洋1元。1919年,普济堂改为孤贫院,并建起平民工厂。初设木工、纺织2组,后增设缝纫、印刷2组,使收养的残废者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以增加收入,维持生活。该院直至日本侵略军占据泗水城后解体。
建国初,政府发放救济款11万元,救济要饭户和断粮户。1954~1955年,全县发放12.1804万元救济款。买牛、驴341头,羊125只,水车201部,耙15盘,双铧犁120部,耘锄50个,喷雾器55个,铡草机51部,切片机50台,大把车45辆,胶轮车65辆,小木车45辆,排车5辆,全部发给烈军属和贫困户。发救济粮325万公斤,解决35600户、159200人的食粮困难。1961年,发放救济款29.4386万元。1963年,发放救济款13.2792万元,发给15412户、62848人。1966~1976年,国家拨给救济款70.9282万元。1977~1988年,全县发放救济款累计243.5674万元。
第一节 救济
明初,县设惠民局、养济院(普济堂),收养无依无靠、鳏、寡、孤、独、盲、哑等生活不能自理者40余人。每人每月供给现洋1元。1919年,普济堂改为孤贫院,并建起平民工厂。初设木工、纺织2组,后增设缝纫、印刷2组,使收养的残废者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以增加收入,维持生活。该院直至日本侵略军占据泗水城后解体。
建国初,政府发放救济款11万元,救济要饭户和断粮户。1954~1955年,全县发放12.1804万元救济款。买牛、驴341头,羊125只,水车201部,耙15盘,双铧犁120部,耘锄50个,喷雾器55个,铡草机51部,切片机50台,大把车45辆,胶轮车65辆,小木车45辆,排车5辆,全部发给烈军属和贫困户。发救济粮325万公斤,解决35600户、159200人的食粮困难。1961年,发放救济款29.4386万元。1963年,发放救济款13.2792万元,发给15412户、62848人。1966~1976年,国家拨给救济款70.9282万元。1977~1988年,全县发放救济款累计243.56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