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工作 1952年6月,泗水县公安局遵照公安部公布的《管制反革命分子暂行办法》,管制反革命分子。1952年7月~1954年6月,由法院(庭)判决,公安局下达管制令的受管制人,主要是特务、反动道会门头子、土匪、恶霸等。对改造好的各类反革命分子,分期分批,撤销管制令。到1985年,已无管制对象。
监督改造和帮教 1956年以来,根据国家公布的《1956~1967年农业发展纲要》第39条规定,对表现不好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进行监督改造。对他们监督改造后也分别吸收为农业社员。
1979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至1985年全县地主、富农分子全部摘掉“帽子”,原来错划为地主、富农者也得到纠正。“摘帽”后改变其原来成份,称为社员。
1981年,中共中央下达对违法青少年的教育、改造、挽救工作的指示以来,县公安局即进行定点帮教。至1988年,对全县违法青少年先后落实帮教措施,多数未再犯罪。
第五节 管制·监督改造
管制工作 1952年6月,泗水县公安局遵照公安部公布的《管制反革命分子暂行办法》,管制反革命分子。1952年7月~1954年6月,由法院(庭)判决,公安局下达管制令的受管制人,主要是特务、反动道会门头子、土匪、恶霸等。对改造好的各类反革命分子,分期分批,撤销管制令。到1985年,已无管制对象。
监督改造和帮教 1956年以来,根据国家公布的《1956~1967年农业发展纲要》第39条规定,对表现不好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进行监督改造。对他们监督改造后也分别吸收为农业社员。
1979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至1985年全县地主、富农分子全部摘掉“帽子”,原来错划为地主、富农者也得到纠正。“摘帽”后改变其原来成份,称为社员。
1981年,中共中央下达对违法青少年的教育、改造、挽救工作的指示以来,县公安局即进行定点帮教。至1988年,对全县违法青少年先后落实帮教措施,多数未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