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练 清代咸丰初年,泗水县把总王荣绶(武举,乐陵人)奉命督办团练。全县14社均成立团练组织,由各社社长兼任团总。团丁按人口地亩摊派,轮流集合训练,经费由地方筹措,各团人数不等,平时在乡生产,战时集合打仗。
民国初,沿袭清代组织,仍称团练。1926年,全县划为5个清乡防区,每区设团总1人(区长兼任),团佐1人。区下设段,段长1人。宋传庆(泗水城东关人)为县团总,全县民间共有枪5253支。
民团 北伐战争后成立。县长宋炳章兼任总团长。全县10个区,均成立民团组织,每区设团长1人(区长兼任)。区抽调民团组成区团队,每区百余人枪,剿匪时由县统一调动。
联庄会 1933年12月成立,县长为总会长。凡年龄18~40岁,身体健康的男子,均有充当会员的义务。并规定:20亩地者出土枪、红缨枪各1支,50亩地以上者出步枪1支。各区成立联庄分会,区长为分会长,乡(镇)长为庄长,村长为甲长。联庄会不脱离生产,发现匪情,互相支援,共同御敌。
四县联防 1925年,邹县、滕县、费县、泗水四县边境,为防匪盗,联合成立“四县联防总团局剿匪总指挥部。”联防区域,邹县有田黄、罗头、鲁源3社,滕县有礼六、礼七2社,费县有白彦、南阳、蒙阳3社,泗水有临东、汉东、泗南3社。邹县、费县称保卫团,滕县称义务团,泗水称治安团。联防总团局驻城前。联防区设总区长兼剿匪总指挥1人,总团长1人,副团长7人,各县设团总1人。团总以下设练长、副练长、排长、十长。团丁均为强壮农民。枪械子弹由各户自行购买,有地40亩者,须购步枪1支。四县联防区方圆200公里,共划分26区、73段,组织民丁73个团。
泗水县临东、汉东、泗南三社共分10个联防段,即孙徐、仲都、安德、小山、张庄、蒲玉河、焦坡、陈村、仲家庄、历山段。
民众自卫总队 1947年成立,县长兼队长,总部驻县城南关大街。各村18~45岁男性农民均参加训练。全县共有队员21497名,步枪587支,手枪16支。
四县联合大队 1947年,费县、泗水、新泰、蒙阴四个县的地主、土匪武装,组织起数千人的队伍,谓“四县联合大队”,简称“四合队”。驻地费县仲村(今平邑县)。1948年3月,四合队撤退到泗水县,驻县城附近村庄,常到各地抢粮,杀害革命群众,后逃至兖州被解放军消灭。
第二节 地方民间武装
团练 清代咸丰初年,泗水县把总王荣绶(武举,乐陵人)奉命督办团练。全县14社均成立团练组织,由各社社长兼任团总。团丁按人口地亩摊派,轮流集合训练,经费由地方筹措,各团人数不等,平时在乡生产,战时集合打仗。
民国初,沿袭清代组织,仍称团练。1926年,全县划为5个清乡防区,每区设团总1人(区长兼任),团佐1人。区下设段,段长1人。宋传庆(泗水城东关人)为县团总,全县民间共有枪5253支。
民团 北伐战争后成立。县长宋炳章兼任总团长。全县10个区,均成立民团组织,每区设团长1人(区长兼任)。区抽调民团组成区团队,每区百余人枪,剿匪时由县统一调动。
联庄会 1933年12月成立,县长为总会长。凡年龄18~40岁,身体健康的男子,均有充当会员的义务。并规定:20亩地者出土枪、红缨枪各1支,50亩地以上者出步枪1支。各区成立联庄分会,区长为分会长,乡(镇)长为庄长,村长为甲长。联庄会不脱离生产,发现匪情,互相支援,共同御敌。
四县联防 1925年,邹县、滕县、费县、泗水四县边境,为防匪盗,联合成立“四县联防总团局剿匪总指挥部。”联防区域,邹县有田黄、罗头、鲁源3社,滕县有礼六、礼七2社,费县有白彦、南阳、蒙阳3社,泗水有临东、汉东、泗南3社。邹县、费县称保卫团,滕县称义务团,泗水称治安团。联防总团局驻城前。联防区设总区长兼剿匪总指挥1人,总团长1人,副团长7人,各县设团总1人。团总以下设练长、副练长、排长、十长。团丁均为强壮农民。枪械子弹由各户自行购买,有地40亩者,须购步枪1支。四县联防区方圆200公里,共划分26区、73段,组织民丁73个团。
泗水县临东、汉东、泗南三社共分10个联防段,即孙徐、仲都、安德、小山、张庄、蒲玉河、焦坡、陈村、仲家庄、历山段。
民众自卫总队 1947年成立,县长兼队长,总部驻县城南关大街。各村18~45岁男性农民均参加训练。全县共有队员21497名,步枪587支,手枪16支。
四县联合大队 1947年,费县、泗水、新泰、蒙阴四个县的地主、土匪武装,组织起数千人的队伍,谓“四县联合大队”,简称“四合队”。驻地费县仲村(今平邑县)。1948年3月,四合队撤退到泗水县,驻县城附近村庄,常到各地抢粮,杀害革命群众,后逃至兖州被解放军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