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 1938年11月,中共曲泗宁中心县委设妇女部。1940年2月,成立曲泗宁中心县妇女抗日救国会,简称妇救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3人。1945年10月,划为曲泗县妇救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区、村两级均设妇救会,会长1人,副会长、委员若干人。村妇救会以下,设妇女小组。1949年8月,县妇救会改称泗水县民主妇女联合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1958年6月,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改为泗水县妇女联合会(简称县妇联)。1959年后,区、乡、镇(公社)均建立妇女联合会,各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行政村建妇女代表会,下设代表小组。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妇联受冲击,正常工作秩序被破坏。1968年10月至1973年2月,妇女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分管。1973年3月,召开第六次妇代会后,恢复正常工作。1988年,县妇女联合会设办公室、组宣部、儿童工作部、维护妇女儿童权利部,共有工作人员7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辖15个乡镇妇联,591个基层妇代会。
主要活动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各级妇女组织,动员全县妇女参加抗日和支前工作,组织妇女站岗、放哨、送情报,碾军粮、做军鞋,涌现出一批送子、送郎参军,掩护、护理伤员的先进典型。同时,组织妇女学政治、学文化,争取妇女解放,与虐待妇女、包办婚姻的封建行为作斗争。圣水峪乡卸甲河村鲍景荣,抗日战争时期任地下女交通员,不论路程远近,白天黑夜,均能圆满完成任务。有时,一昼夜送信十余次,从不叫苦。一次,去西南湖上杭村送信,行程百余里,多次穿过日伪封锁线,甩掉敌人,圆满完成任务。1945年,泉林镇辛庄村妇救会长马建兰带头送子王新良参军,徐开芳送夫王嗣章参军。在她们带动下,全村有32名青壮年踊跃参军。1948年,在解放兖州和淮海战役中,全县妇女碾米、磨面255万公斤,支援前线。仅南陈村乡大厂村就组织183名妇女,20天碾米2.5万公斤。1946年,全县652个村,有502个村建立村妇救会,有542名妇女参加中国共产党,占全县党员总数的16%。全县参加识字班学习的青年妇女达3500人。
1949年以后,各级妇联带领全县妇女参加土地革命、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和农业合作化运动。在60年代至70年代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半边天”作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妇联带领全县妇女开展争当“三八红旗手”和创“五好家庭”的活动。1983年,县妇联建立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利法律顾问处。各乡、镇相继成立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利法律咨询站,由乡、镇妇联、法庭、公安、司法、民政、团委、计生办等部门组成。1985年10月,县妇联号召全县妇女开展“战士在我心中、祖国在我心中”活动,两个月时间,给云南前线解放军将士写慰问信706封,赠送慰问品3072件,寄花生米、大枣、核桃1190公斤,捐款6700元。
1981~1988年,受县表彰的“三八红旗集体”329个,“三八红旗手”1816人,“五好家庭”1037户,好媳妇430人,好婆婆407人,好小姑46人,致富能手40人,先进幼师38人。其中,地市“三八红旗集体”17个,“三八红旗手”86人,“五好家庭”63户;省“三八红旗集体”1个,“三八红旗手”6人,“五好家庭”7户;全国“三八红旗手”2人,“五好家庭”3户。1988年,全县妇女中有党员1481人,占党员总数的9%;团员7348人,占团员总数的32.5%。
第三节 妇女团体
组织 1938年11月,中共曲泗宁中心县委设妇女部。1940年2月,成立曲泗宁中心县妇女抗日救国会,简称妇救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3人。1945年10月,划为曲泗县妇救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区、村两级均设妇救会,会长1人,副会长、委员若干人。村妇救会以下,设妇女小组。1949年8月,县妇救会改称泗水县民主妇女联合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1958年6月,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改为泗水县妇女联合会(简称县妇联)。1959年后,区、乡、镇(公社)均建立妇女联合会,各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行政村建妇女代表会,下设代表小组。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妇联受冲击,正常工作秩序被破坏。1968年10月至1973年2月,妇女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分管。1973年3月,召开第六次妇代会后,恢复正常工作。1988年,县妇女联合会设办公室、组宣部、儿童工作部、维护妇女儿童权利部,共有工作人员7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辖15个乡镇妇联,591个基层妇代会。
主要活动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各级妇女组织,动员全县妇女参加抗日和支前工作,组织妇女站岗、放哨、送情报,碾军粮、做军鞋,涌现出一批送子、送郎参军,掩护、护理伤员的先进典型。同时,组织妇女学政治、学文化,争取妇女解放,与虐待妇女、包办婚姻的封建行为作斗争。圣水峪乡卸甲河村鲍景荣,抗日战争时期任地下女交通员,不论路程远近,白天黑夜,均能圆满完成任务。有时,一昼夜送信十余次,从不叫苦。一次,去西南湖上杭村送信,行程百余里,多次穿过日伪封锁线,甩掉敌人,圆满完成任务。1945年,泉林镇辛庄村妇救会长马建兰带头送子王新良参军,徐开芳送夫王嗣章参军。在她们带动下,全村有32名青壮年踊跃参军。1948年,在解放兖州和淮海战役中,全县妇女碾米、磨面255万公斤,支援前线。仅南陈村乡大厂村就组织183名妇女,20天碾米2.5万公斤。1946年,全县652个村,有502个村建立村妇救会,有542名妇女参加中国共产党,占全县党员总数的16%。全县参加识字班学习的青年妇女达3500人。
1949年以后,各级妇联带领全县妇女参加土地革命、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和农业合作化运动。在60年代至70年代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半边天”作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妇联带领全县妇女开展争当“三八红旗手”和创“五好家庭”的活动。1983年,县妇联建立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利法律顾问处。各乡、镇相继成立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利法律咨询站,由乡、镇妇联、法庭、公安、司法、民政、团委、计生办等部门组成。1985年10月,县妇联号召全县妇女开展“战士在我心中、祖国在我心中”活动,两个月时间,给云南前线解放军将士写慰问信706封,赠送慰问品3072件,寄花生米、大枣、核桃1190公斤,捐款6700元。
1981~1988年,受县表彰的“三八红旗集体”329个,“三八红旗手”1816人,“五好家庭”1037户,好媳妇430人,好婆婆407人,好小姑46人,致富能手40人,先进幼师38人。其中,地市“三八红旗集体”17个,“三八红旗手”86人,“五好家庭”63户;省“三八红旗集体”1个,“三八红旗手”6人,“五好家庭”7户;全国“三八红旗手”2人,“五好家庭”3户。1988年,全县妇女中有党员1481人,占党员总数的9%;团员7348人,占团员总数的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