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县衙内设户房,并设东库与西库,分别管理地丁、漕粮、税捐的征收和运解。
民国初,县公署设收科、杂科和捐税稽征所,仍保留东西两库,分别管理赋税的征收和报解。1919年,始建县公署财政局。1928年,建立县政府第三科并设田粮处、地籍整理处和捐税稽征处,具体负责赋税征收业务。1929年,建立货物统捐分局,属滕县货物统捐总局领导。1939~1944年,先后建立泰泗宁、曲泗宁、邹东县抗日民主政府财粮科及稽征所。1946年6月,建立泗水县人民政府财政科。1948年,改称财粮局,下设金库、粮库、区粮库。1949年3月,财、粮、工商机构分设为财政科、工商科和粮食局。1950年3月,财税机构分设为财政科、农税科和税务局。1956年夏,县人民政府财政科改称县财政局。1958年8月,税务业务划归财政局。1962年4月,财政税务分设两局。1967年6月,财政、税务两局合并,建立泗水县革命委员会财税组。1969年9月,财税组改称泗水县财政税务局。1983年8月,撤销财政税务局,分别建立县财政局、税务局。1988年底,全县有财政于部101人。
第一节 机构
清代,县衙内设户房,并设东库与西库,分别管理地丁、漕粮、税捐的征收和运解。
民国初,县公署设收科、杂科和捐税稽征所,仍保留东西两库,分别管理赋税的征收和报解。1919年,始建县公署财政局。1928年,建立县政府第三科并设田粮处、地籍整理处和捐税稽征处,具体负责赋税征收业务。1929年,建立货物统捐分局,属滕县货物统捐总局领导。1939~1944年,先后建立泰泗宁、曲泗宁、邹东县抗日民主政府财粮科及稽征所。1946年6月,建立泗水县人民政府财政科。1948年,改称财粮局,下设金库、粮库、区粮库。1949年3月,财、粮、工商机构分设为财政科、工商科和粮食局。1950年3月,财税机构分设为财政科、农税科和税务局。1956年夏,县人民政府财政科改称县财政局。1958年8月,税务业务划归财政局。1962年4月,财政税务分设两局。1967年6月,财政、税务两局合并,建立泗水县革命委员会财税组。1969年9月,财税组改称泗水县财政税务局。1983年8月,撤销财政税务局,分别建立县财政局、税务局。1988年底,全县有财政于部10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