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县城民房多坐北面南,正房(称堂屋或北屋)前为“天井”,配以东南门、西南圈。有的在正房左右设东、西两房。在建筑方面,富者为砖石瓦房,贫者为土墙草房。
建国初,县城人口有7000余,大部以农为主,经商者甚少。居住回、汉两个民族。房屋用地为1360亩。50年代,部分旧房翻新,建筑面积略有扩大。60年代,砖石木结构的瓦房逐年增多。70年代,房屋式样开始变化,每户一般正房3间,长10余米,宽5~6米,多为玻璃门窗,“明三暗五”式。有的房门上置门罩,房屋墙壁打两道圈梁,砖石钢筋混凝土结构。80年代,居民建房讲究美观,注重质量,大多为“前出厦、带走廊”式样,个别居民建起2~3层楼房。1986年,县城人口21354人,其中农业人口11508人。建筑用地3930亩。1988年,县城人口5万,农业人口3.5万。建筑用地5420亩,建房面积676953.73平方米。
第二节 民房建筑
建国前,县城民房多坐北面南,正房(称堂屋或北屋)前为“天井”,配以东南门、西南圈。有的在正房左右设东、西两房。在建筑方面,富者为砖石瓦房,贫者为土墙草房。
建国初,县城人口有7000余,大部以农为主,经商者甚少。居住回、汉两个民族。房屋用地为1360亩。50年代,部分旧房翻新,建筑面积略有扩大。60年代,砖石木结构的瓦房逐年增多。70年代,房屋式样开始变化,每户一般正房3间,长10余米,宽5~6米,多为玻璃门窗,“明三暗五”式。有的房门上置门罩,房屋墙壁打两道圈梁,砖石钢筋混凝土结构。80年代,居民建房讲究美观,注重质量,大多为“前出厦、带走廊”式样,个别居民建起2~3层楼房。1986年,县城人口21354人,其中农业人口11508人。建筑用地3930亩。1988年,县城人口5万,农业人口3.5万。建筑用地5420亩,建房面积676953.73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