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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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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始建于591年(隋开皇十一年),址在卞桥。596年(隋开皇十六年)迁至虚朾(今泗水县城)。明成化年间,始修县城城墙。据明代《泗水县志》载,城墙周长1667米,高5.3米,顶宽4米,底宽7米。城壕深、宽均4米。1500年(明弘治十三年),知县俞清增创建城楼,并匾其四门,东曰“寅宾”,西曰“寅饯”,南曰“寅居”,北曰“长乐”。1541年(明嘉靖二十年)知县蒋伟重修后,将四门更名:东曰“探源”,西曰“达圣”,南曰“阜民”,北曰“拱宸”(后改称“望斗”)。城墙原为土筑,屡修屡圯。1567年(明隆庆元年)知县罗许重修,用碎石砌之,灌以灰沙,城墙加固。城南门与县署大门相对。1791年(清乾隆五十六年)南门东移,与文庙正门相对。同时,四门更名,东曰“达泉”,西曰“接圣”,南曰“景贤”,北曰“望岱”。清代至建国前夕,城墙无大变化。建国后,因城市建设,逐步拆除。1988年,仅剩城西北角一隅。
旧县署在城中,坐北朝南,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分五进院和东西垮院,房屋百余间,有大堂、二堂、三堂、监狱等。大部为明代所建,清代重修。整个建筑群,1945年毁于战火。
泗水县城古建筑较多,诸如文庙、仲庙、山西会馆、城隍庙、关帝庙、玉皇庙、八蜡庙、三皇庙、三官庙、火神庙、永胜寺、奎星楼、孔公词等均毁。
建国后,城内建筑逐步按规划实施。至1988年,县政府、党校、影剧院、书店、百货公司、县社、招待所、宾馆、电力局、交通局等单位,在县城内共建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房247幢,建筑面积22709.72平方米,平房676953.73平方米。
人民影院 位于文化路中段北侧。1976年动工兴建,1979年10月建成使用。坐北面南,呈“工”字形。占地面积4180平方米,建筑面积2173平方米。主体建筑由3部分组成:门厅两层,上为放映室,中为观众厅,跨度21米,1176个座席,并设有舞台、化妆室、休息室、放映室、收音设备等。
泗水影剧院 位于文化路西段路北。1983年2月动工兴建,1984年5月1日正式使用。占地面积4662平方米,建筑面积3450平方米,建筑高度24米。门头为3间楼房,内设座椅1426席,其中楼上414席。舞台、化妆室、办公室、放映室、休息室一应俱全。
政府办公楼 1984年建成,址在人民路北端(原县公署旧址),坐北朝南,呈长方形。建筑面积为3500平方米。
全楼共四层。东西各设一门厅。一楼中设过道,以通后院。楼表面全饰以绿色水刷石;内墙面系毛灰质地,白色涂料粉刷。下饰绿色墙裙1米。二、三、四楼,均置有阳台。内有水暖社备。
政府大门 位于原县署大门旧址。1986年9月2日动工,11月30日竣工。系歇山式木结构古典建筑型。
整体建筑由墙、门、耳房组成。墙为须耳座式,呈“八”字形,长11.5米,宽0.25米,高3.1米,砖石砌成。门为主体建筑,系单檐悬山式。长13.3米,宽5.8米,高675米。3排木柱共12根,中排4根承重梁起架。前后2排木柱支撑正檐。设门3座,正门宽3米,左右附门宽各2米。主体建筑两侧为耳房,互相对称。房长6米,宽3.7米,高2.7米,各装门2口,正六边形亮窗5个。整个建筑的顶端,系灰瓦、筒瓦间互配搭,脊顶两端各置一吻,山脊饰以垂兽、甲鱼、海马、狮、凤、龙。整个建筑,古朴典雅,浑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