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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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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战乱频仍,泗水城区建设无统一规划,各类建筑分散、零乱,县城面貌残旧。
建国后,重视城市建设,曾先后于1958年、1972年两次编制县城规划方案,绘制出具体规划图,作为城区建设的依据。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泗水县城市建设规划日趋科学、合理、完善。1980年底至1981年初,重新编制《泗水县城总体规划》。1985年1月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以(85)鲁政函9号文件批准实施。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泗水县又分别于1985年7月和1988年12月对总体规划进行认真修改。修改后的总体规划,其指导思想是:“依托旧城,改、建结合,控制北部,发展西南,节约用地,分期扩建,因地制宜,体现特点,着重解决突出问题,大力兴建公共设施,把泗水县城建设成为一个以农副产品加工和机械加工为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小城市”。城区规模规划:北起城北干渠,南至铁路,东起济河,西至工业西路(汤家庄东)。城区占地面积5.5平方公里,近期人口5万人。
工业区 对污染较严重的工厂如肉联厂、粉条厂、酒厂、酒精厂等严加控制,促其加强环保治理;鲁中水泥厂,由于粉尘污染严重,故单独设置,布置在铁路南靠近矿石产地,不与其他厂家连片。待上马的无水污染的工业,可向变电所南集中发展。
为方便居民,城区内小型的、无污染的工业仍可相对分散在生活居住区之中,如鞋厂、被服厂、沙发厂等仍予以保留。
仓库区 鉴于县内现有库房不足,布局分散,规划中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布置形式,将运输量大、占地多、与居民生活联系不甚密切的中转储备仓库及大宗货物仓库,集中布置于铁路站场附近;改善市区零担仓库的用地结构,提高库容量;对用地不足的药材公司仓库、果品公司冷库,远期亦尽可能南迁;对以生活服务为主的日常供应仓库,可分散布置于城区内,并充分利用现状,同商业服务系统紧密地结合起来,可放在岚兖公路中段及人民路中段之两侧,提高利用率和服务水平。
生活居住区 从远期着眼、近期入手,加紧旧城改建,适当提高建筑层数,以3~6层为宜,同时改善卫生条件。改建的居住区主要以组团布置,对建筑设计、建筑面积均按小区的要求控制。同时,在新泗楼路、青年路附近集中建设一居住组团,适当配以公共绿地,形成较完整的居住用地。本着“建设一片,完善一片”的原则,先实施新泗楼路以东、青年路以南地段,远期可向新泗楼路以西、自北向南发展。
文化区 近期在青年路停车场处建新华书店一幢,远期在长途汽车站附近建科技文化活动中心,在党校南建体育活动中心,使县城的4个文化娱乐点(县工人俱乐部、科技文化活动中心、影剧院、体育活动中心)均匀地分布在城区内。
园林绿地 近期主要建设城市公共绿地——滨河公园,位置在济河西岸、青年路至岚兖公路之间。并结合池塘、干道和河沟形成部分绿地和绿带,为远期形成城市绿地系统打下基础。
道路交通 向西开拓青年路,开通泗楼路至站场段,建设站前路,改善原有路面质量。
公共建筑 主要解决公共建筑配套问题,公建用地沿泗邹路向南发展,近期集中建设丰收路步行商业街,改造农贸市场,扩大用地规模,在县职工俱乐部西建设一集中贸易市场。
市政公用设施 着手各种线路的规划建设,改造明暗渠的排水工程,配套新发展用地的各种管网的敷设。加强防洪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