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第一林场 林场在今泗水城西南尖山。该林场原系庙产,后收归县管。系柏树纯林,林龄约四五百年,原共有1305棵,大者3搂,小者搂余。另有庙地120亩,由尖山村民代种,历年交租,道士靠收租、割山草为生。同时在山上大量养鸡,因此曾得名“万鸡山”。1929年,尖山村伐树350棵卖于兖州,得款建校。1943年,为修建校舍又伐树200余棵。1947年,伐树300余棵,支援解放战争。1948年解放后,伐掉280余棵做枕木,支援修复津浦铁路。后来,李传海、李传明当村干部时,为公用及解棺木,又伐树82棵。至此,原有林木基本伐光。1950年土地改革时,将山权及所有庙产,全部分给尖山等附近村庄,中山第一林场告终。
故县皇营旧址官有林 故县皇营旧址,原系清代乾隆皇帝所建“中册行宫”,面积约200亩,为乾隆下江南游幸泗水泉林时的驻跸之处。后被火焚,未再修复,沦为废墟。1917年,政府动员南大寺学校学生植树造林。1928年,县建设局将皇营公地划给学校管理,名曰“学田”。学校雇用故县村史文治等8人为工人,育苗、栽桑、植槐,负责营林看护。另有25亩地归其8人耕种。该处植桑400余株,供学校养蚕用;其余多为刺槐,榆树等,近万株。至1937年,已经成林,刺槐大者已有水桶粗。1938年春,由周围村庄村民哄抢而光。事发后,县政府先后抓去故县村、东杨庄、中杨庄、西杨庄等抢树村民数10户,先打后罚,严加惩治,群众称为“洋槐案”。建国后,土地划给故县村耕种。
第一节 官有林
中山第一林场 林场在今泗水城西南尖山。该林场原系庙产,后收归县管。系柏树纯林,林龄约四五百年,原共有1305棵,大者3搂,小者搂余。另有庙地120亩,由尖山村民代种,历年交租,道士靠收租、割山草为生。同时在山上大量养鸡,因此曾得名“万鸡山”。1929年,尖山村伐树350棵卖于兖州,得款建校。1943年,为修建校舍又伐树200余棵。1947年,伐树300余棵,支援解放战争。1948年解放后,伐掉280余棵做枕木,支援修复津浦铁路。后来,李传海、李传明当村干部时,为公用及解棺木,又伐树82棵。至此,原有林木基本伐光。1950年土地改革时,将山权及所有庙产,全部分给尖山等附近村庄,中山第一林场告终。
故县皇营旧址官有林 故县皇营旧址,原系清代乾隆皇帝所建“中册行宫”,面积约200亩,为乾隆下江南游幸泗水泉林时的驻跸之处。后被火焚,未再修复,沦为废墟。1917年,政府动员南大寺学校学生植树造林。1928年,县建设局将皇营公地划给学校管理,名曰“学田”。学校雇用故县村史文治等8人为工人,育苗、栽桑、植槐,负责营林看护。另有25亩地归其8人耕种。该处植桑400余株,供学校养蚕用;其余多为刺槐,榆树等,近万株。至1937年,已经成林,刺槐大者已有水桶粗。1938年春,由周围村庄村民哄抢而光。事发后,县政府先后抓去故县村、东杨庄、中杨庄、西杨庄等抢树村民数10户,先打后罚,严加惩治,群众称为“洋槐案”。建国后,土地划给故县村耕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