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委 1940年汶上县委建分区委3个。1941年汶东工委建分区委1个。1942年遭破坏。1944~1948年,全县7个区先后建分区委。
1952年增设第8区委。1956年1月,各区委名称由顺序数改按驻地村命名。1958年4月撤区并乡,改设16个乡(镇)党委。9月,改建为7个人民公社党委。11月,康驿公社划入,公社党委增为8个。1962年6月调整为15个。1966年“文革”开始后,相继瘫痪。1969年11月后,15处公社革命委员会建核心领导小组(取代党委)。1971年取销核心小组,恢复15处公社党委。1984年4月机构改革,全县建区党委13个,乡镇党委45个。1986年2月,撤区并乡,乡镇党委调整为15个,仍以驻地村命名。
县机关党委1961年1个,1965年增至3个,1984年增至6个,1987年增至7个,即:县直机关党委、县经委党委、县农牧局党委、县商业局党委、县建委党委,县人民武装部党委。全县计22个基层党委。
总支 全称总支部委员会。直属上一级党委领导。1955年始建总支部86个。1958年调整为62个。1965年缩为1个。1982年58个。1987年41个。
支部 1940年下半年建全县第一个农村党支部——泗汶支部。1941年底增至6个。1949年9月增至113个。同年底增至121个,其中农村111个。1958年506个。1965年571个。1982年847个。1987年956个,其中县乡党政机关94个,企事业单位218个,农村581个。
第二节 基层组织
基层党委 1940年汶上县委建分区委3个。1941年汶东工委建分区委1个。1942年遭破坏。1944~1948年,全县7个区先后建分区委。
1952年增设第8区委。1956年1月,各区委名称由顺序数改按驻地村命名。1958年4月撤区并乡,改设16个乡(镇)党委。9月,改建为7个人民公社党委。11月,康驿公社划入,公社党委增为8个。1962年6月调整为15个。1966年“文革”开始后,相继瘫痪。1969年11月后,15处公社革命委员会建核心领导小组(取代党委)。1971年取销核心小组,恢复15处公社党委。1984年4月机构改革,全县建区党委13个,乡镇党委45个。1986年2月,撤区并乡,乡镇党委调整为15个,仍以驻地村命名。
县机关党委1961年1个,1965年增至3个,1984年增至6个,1987年增至7个,即:县直机关党委、县经委党委、县农牧局党委、县商业局党委、县建委党委,县人民武装部党委。全县计22个基层党委。
总支 全称总支部委员会。直属上一级党委领导。1955年始建总支部86个。1958年调整为62个。1965年缩为1个。1982年58个。1987年41个。
支部 1940年下半年建全县第一个农村党支部——泗汶支部。1941年底增至6个。1949年9月增至113个。同年底增至121个,其中农村111个。1958年506个。1965年571个。1982年847个。1987年956个,其中县乡党政机关94个,企事业单位218个,农村58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