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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5~19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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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全县各项事业从1958~1960年的严重失误与困难中求得变革和发展的时候,1966年下半年,“文革”运动波及汶上,一些学校、企业、机关及生产大队先后成立起“红卫兵”、“战斗队”、“兵团”等“造反组织”,以揪斗“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叛徒”、“特务”为名,向广大领导干部发动一次次冲击,致各级党的组织和领导机关很快陷于瘫痪、半瘫痪。1967年3月,在全国“夺权”风潮鼓动下,汶上“造反”组织结合部分干部全面夺取县委、县人委领导权,并以“革命委员会”取而代之。1968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比上年下降15.1%;多数学校“停课闹革命”。
1969年12月,根据毛泽东提出的“50字建党纲领”,全县开展了有群众参加评议的整党建党工作。此后,多数党员恢复了组织生活。
1971年9月,汶上县召开第四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新县委。各项事业开始获得新的转机。机关、学校、工厂、商店等逐步恢复正常秩序。以农田水利建设为中心的经济建设热潮迅速在全县形成。与此同时,县委领导开展了“学先进、树新风”和“向夏本勤(有传)学习”活动。继之于1972~1973年深入发动了揭批林彪反革命集团罪行运动。鉴于当时“左”倾错误仍相当严重,上述工作与活动不可避免地带有其时代色彩,但总的看对于扭转“文革”动乱局面,推动工农业生产发展,产生了积极和有益作用。1974~1975年江青反革命集团相继发动“批林批孔”和“批邓(邓小平)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致刚刚出现的转机再次遭到破坏。这两个运动所造成的严重干扰一直持续到197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