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五节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57.1~1966.5)

档案浏览器

由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点和社会主义经济规律认识不足,加之受到国内外重大政治事件的影响,1957年全面转入社会主义建设不久,党的指导工作出现一系列重大失误。
1958年1月至11月,县委遵照省地部署发动整风反右运动。由于受到“左”的影响,反右斗争犯有严重扩大化错误。210名党政干部、中小学教师等被错划为“资产阶级右派分子”,造成不幸的后果。
1958年下半年至1960年,出于迫切改变经济文化落后的良好愿望和全国“左”倾冒进形势的影响,县委在贯彻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有关指示过程中,先后提出“苦干七昼夜,实现万厂县、千厂乡、队队都办化肥厂”,“使全县工业总产值翻十番,要求小麦产量翻七番”等浮夸冒进口号,并相继领导发动了突击成立人民公社、无偿平调劳力资产、大搞“卫星田”、砸锅炼钢铁、大办公共食堂等违背民意、违反科学、脱离实际的群众运动,致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风、生产瞎指挥风5种不正之风愈刮愈烈,给人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危害和极大困难。与此同时,县委多次发动“反右倾”、“拔白旗”等运动,错误批判、处分敢讲真话的干部群众达2285人之多,使党的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等优良作风和自身的崇高威信受到严重损害。1962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分别比1956年下降了2%和7%。
1962~1964年,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的“12条”、“60条”文件和关于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县委县政府认真组织清退了平调的集体和个人财产,甄别了大部分冤假错案,逐步纠正了上述错误做法。同时,压缩调整了全县工业项目,较快落实了农村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济管理体制,相对放宽了对农村自留地、自由市场和集体、个体工副业的控制,并广泛开展了各行各业“支援农业第一线”和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活动,从而,推动工农业生产获得较快恢复和发展。1965年,全县农业总产值增至8951万元,工业总产值增至1015万元,分别比1962年增长99%、209%。同期,经过认真调整和整顿,全县商业、交通、邮电及文教、卫生等事业均获得了较大发展和提高。
在大力领导促进发展各项事业的同时,县委于此期先后指导发动了大学毛泽东著作和学习雷锋、王杰、刘英俊、焦裕禄等英雄模范人物的群众活动,促进克己奉公、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共产主义道德风尚大发扬,社会秩序空前安定。
1964~1966年上半年,县委、县政府奉文派出大批工作组,于城乡各基层单位开展了清政治、清组织、清思想、清经济的“四清”运动(始称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这次运动,对促进广大干部为政清廉和改善经济管理起了一定作用。但因受到自上而下的“左”倾错误影响,也一度犯有扩大化错误,致大批基层干部受到不应有的处分。1965年9月,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俗称“23条”),县委及时为受到错误处理的干部“松绑”,较快挽回了损失和影响。同年,县委、县政府果断决定打破传统种植观念,大面积开发种植棉花,并于当年植棉10万亩,夺得亩产皮棉30公斤的好收成(比1963年增产24公斤,比1964年增产12公斤),为向粮棉双高产县进军开拓了道路。
1965年底,全县基层党组织增至590个,党员发展至63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