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树瀛
中国孔子基金会会长匡亚明教授在其《孔子评传·导言》和给《孔子家世》、《孔子传》两部书写的《序》中,都肯定指出:孔子是春秋末期著名的“政治家”,并将此评断放在了其“思想家”评断之后、“教育家”评断之前。我认为,匡老对孔子的这种评断和排列是正确的。综观孔子一生的活动,都是为推行其以恢复和发展西周“小康”社会及其礼仪制度为中心的改良主义的政治主张和政治理想服务的。他的这种改良主义的政治主张和理想,以出宰中都邑为起点,曾一度在鲁国加以推行,收到显著效果。但是,由于他直接从政的时间较短(仅四、五年),而一生大部分时间致力于教育和文化遗产的整理工作,长期以来,人们一般只重视其后者的研究而往往忽视前者。尤其对孔子宰中都这段至关重要的政治活动,认真系统的研究还很不够。有鉴于此,笔者不揣浅陋,试就有关问题作些考证评析,希望能得到批评教正。
一、孔子宰中都的时间与背景
孔子宰中都一事,在孔子本人删削编定的鲁史《春秋》和稍后问世的《左传》等书中,均无见载。《春秋公羊传注疏》中虽有间接提及,也只有摘引自《孔子家语》①上的寥寥数字。想来这大概是由于《春秋》、《左传》等系专门记述重要国事活动、重大政治事件之书,而孔子宰中都之事在当时看来还不够格的缘故。自司马迁作《史记》起,有些史书、志书等对孔子宰中都的时间、地点、政绩等逐渐有所涉及,但说法往往不尽一致,尤其对时间的说法,差异甚大。如:
《春秋公羊传注疏》在为鲁定公十年夏“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一语所加的注疏中说:“孔子至不违,《孔子家语》亦有此言,若以《家语》之孔子今年从邑宰(即中都宰——引者注。下同)为司空,继为大夫,故有行乎季孙之义。”这段注疏,间接肯定了孔子曾任中都宰,并于鲁定公十年(公元前500年)由中都宰升任鲁司空。但,孔子任中都宰始自哪一年?任职多长时间?没有讲。
《史记·孔子世家》载:定公九年,“孔子年五十。公山不狃以费叛,季氏使人召孔子……卒不行。其后,定公以孔子为中都宰,一年,四方则之,由中都宰为司空,由司空为大司寇”。司马迁在这段话里明确肯定了四点:(1)孔子任中都宰的起始时间为鲁定公九年(公元前501年);(2)孔子这年为50岁;(3)孔子任职中都时间为一年;(4)孔子宰中都政绩卓著。这是笔者所见汉代以前古籍中对孔子宰中都事记载最早、最明确的一段话。但,据《春秋公羊传》和唐代司马贞等注疏家考证,孔子生于鲁襄公二十一年(公元前551年)一月庚子。由此推算,至鲁定公九年任中都宰时,孔子应为51岁(虚岁)。这又为后人留下了
①《孔子家语》是一部记载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重要著作。原本二十七卷,早佚。今本十卷,一说为孔子十一世孙孔安国撰次;一说为孔子二十一世孙孔猛所传;一说为孔猛的老师、三国时魏人王肃伪作。据曲阜师范大学孔子文化学院副研究员周洪才先生考证:该书系由王肃参照旧本及所辑资料“纂改私定”,而非全部由其伪撰。且书内各篇,足可考证于有关文献。故虽非旧有原本,仍不失为一部研究孔子与其弟子的要籍。周洪才《孔子家语考》一文见载于骆承烈主编《孔子宰中都》一书。
疑点。
由于上述原因,直至近几年出版发行的一些有关孔子的论文、专著等,对孔子宰中都的时间问题,仍然存在较大分歧,有的则采取了回避办法。如:1983年出版的《简明中国古典文学辞典》在“孔子”条目里说:“他一生主要是在鲁国聚众讲学,从事教育和文化遗产的整理工作。年五十,由鲁国的中都宰升任司空、大司寇。”何年任中都宰?回避了。由中都宰升司空的时间,也比《史记》所载早了一年。
又如,1982年出版的唐满先著《论语今译·前言》曾经说道:“约在四十七岁时,他(孔子)当了鲁国的中都宰,接着升任司空……。”始任中都宰时间比《史记》所载提前了3年,对任职多长时间也作了回避。
从《春秋》、《左传》、《史记》等所同载的鲁定公九年六月“鲁伐阳虎”,继而“公山不狃叛季”,及定公十年夏孔子以大司寇职务代行相礼、辅鲁定公出席齐鲁“夹谷之会”等与孔子宰中都一事时间相接、因果相联的史实考证,上面所引《史记·孔子世家》对孔子宰中都的那段记述基本是正确的,只是在年龄推算上有点小的失误。即是说:孔子宰中都的起始时间应为鲁定公九年(公元前501年)夏末,这时孔子51岁;而由中都宰升任鲁司空,应为鲁定公十年春季,在中都邑任职约为一年时间。专门记载孔门史实的《阙里志》、明万历年间编修的《汶上县志》、1989年出版的《孔子家世·孔子年谱》、1990年修订再版的匡亚明先生的《孔子评传》等,都大致采用了这种说法。
下面简要谈谈孔子宰中都的时代背景、孔子政治思想的形成及其宰中都前的大致经历,这对研究孔子宰中都的政治举措,是十分必要的。
孔子生活在以井田制为标志的奴隶制向以地租为标志的封建制过渡的春秋末期。当时,周朝统治已经崩溃,诸侯兼并,战乱不已,“礼崩乐坏”,“天下无道”。他的祖先是宋国的贵族,因为宋国发生内乱,其曾祖父逃到鲁国避难,才成为鲁国人。其父叔梁纥,是鲁国的大夫。孔子三岁丧父,幼年生活贫困,不断遭人白眼。只是靠了博学善良的母亲颜征在等人的培养,才得到良好的启蒙教育。他说:“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论语·子罕》)在孔子15岁那年(鲁昭公八年),鲁国发生“四分公室”事件。此后,鲁国军政大权落入季孙氏、叔孙氐、孟孙氐(史称“三桓”)之手(《左传·昭公八年》)。20岁左右时,为生活所迫,先后屈身从事“儒”业(吹鼓手之类)和为孟孙氏做委吏(管理仓库)、乘田(看管牛羊)之类“卑微”差事(《阙里志·孔子年谱》)。
社会的动乱,家族的衰落,世态的炎凉,以及良好的家庭教育、曲折的下层生活实践,交合铸成了孔子坚韧顽强的性格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抱负(程树德《论语集释·宪问》引《刘氏正义》语)。自少年时代起,他就发奋苦读古代典籍,虚心演习治国“六艺”(礼、乐、射、御、书、数),立志将来象周公旦辅佐成王那样,帮助鲁国国君乃至周天子旅行“仁政德治”,进而逐步实现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有序和“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的“小康”理想社会及“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
为实现其政治主张和政治理想,他在30岁前后,创办了平民教育,决心把自己的思想和知识传授给弟子,培养一批政治上的助手和栋材。孔子说自己“三十而立”,不仅指学问上已通晓古今典籍,也表明他在政治上已确立了自己坚定的信念与理想,并已开始为之奋斗。开办平民教育,便是其重要奋斗方式之一。
孔子35岁时,即鲁昭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17年),手握朝政大权的季平子与另一大夫郈昭伯因斗鸡比赛,发生尖锐冲突。鲁昭公早就想铲除季平子这个心腹之患,便借机命郈昭伯率兵讨代季平子。不想却遭到“三桓”家族的联合反抗。昭公兵败,被迫逃往齐国,继被送往晋国。其后,鲁国长达7年无君,季氏更加为所欲为,致朝野进一步陷于混乱局面。孔子为避鲁乱,也一度去齐国,并曾借助齐大夫高昭子的引见,向齐景公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由于齐相晏婴等人阻挠,未获重用,不久返鲁。
昭公三十二年(公元前501年),鲁昭公卒于晋国边邑乾候。季孙立昭公之弟公子宋为定公,却拒绝将昭公的灵柩运回鲁国。后经鲁大夫驾鹅苦谏,才于次年将昭公葬于阚城(在今汶上县南旺镇北)鲁诸公墓道南(外),以示死后不得进入祖茔之意。
定公五年、九年,即孔子47岁、51岁时,鲁国相继发生季孙家臣阳虎(又称阳货)和公山不狃叛季而专鲁政事件。孔子对此越礼犯上行为非常不满,先后拒绝了阳虎和公山不狃的出仕之请。
正当孔子苦闷徘徊之际,定公九年夏末,鲁定公突然召孔子出任中都宰。这使孔子及其弟子们喜出望外。中都宰虽然仅相当于一个县官的职务,但毕竟是一地之父母官,可以一试自己的身手与抱负了。
孔子在鲁国长期不为所用,甚至连孔子的学生——三桓后裔之一的孟孙何忌的竭力推荐,也遭到把持朝政的季孙斯拒绝,这时何以突然被任用呢?原来,季氏连遭阳虎和公山不狃反叛打击后,势力大减,威风大刹;公山不狃反叛于季氏老巢——费邑后,迅速占领鲁国东部地区,并扬言要攻打鲁都曲阜,引起鲁国朝野上下一片惊慌失措;鲁中都邑位居鲁国西部水陆交通要塞,且系鲁桓公以下九位国君陵墓所在地;孔子谙习“六艺”,学识、才干已为世人公认,且有一大批很有才能的学生辅佐,基于上述原因,为安定民心,保护祖茔,稳定朝野、尤其西部地区局势,季孙斯和鲁定公这才想起孟孙何忌的推荐,委孔子以中都宰重任。
不难看出,孔子的此次被委任,以及继之而来的连连提升,既是孔子本人胸怀兴国壮志、坚韧求索奋斗的结果,也是鲁国形势不断恶化发展所促成。因此,说孔子宰中都是“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是丝毫也不夸张的。
二、鲁中都邑的命名、方位与环境
探索一下这方面问题,对于研究孔子宰中都和阅览有关著述,也是很有必要的。
“邑”字在古代有两种含义:一为城市;二为行政区划,相当于一个县。孔子所宰鲁中都邑,即为后者。下面所述,有时兼取二义,即一为中都城,一为中都邑(县)。为节省文字和叙述方便,一般不再加注。
由今所见古籍看,鲁中都邑的命名,历史上曾几经变易。大约至汉代,改称致密城。如《后汉书·郡国志》:“须昌有致密城,古中都也,即夫子所载之邑。”(东汉时今汶上县西部曾划入须昌县)至南北朝,仍称致密城,也称下平陆城。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汶水》:“汶水又西合为一水,西南入茂都淀……又西南经致密城南——古中都也,即夫子所宰之邑矣。”又据旧《汶上县志》载:南朝宋,因北魏进逼,曾将乐平县和阳平郡移至平陆县,寄治下平陆。《续山东考古录》考证:下平陆即古中都城,因其以北有平陆故城得名(古以北为上)。宋代改称殷密城。宋代一统志《太平寰宇记·卷二十三》载:“中都县,邑界有殷密古城,即古之中都国城也。”(汶上县唐、宋二代称中都县)。由这段引文可知,直到北宋,古中都城还存在。北宋以后的史书、志书,都没有再记载古中都的存在。估计可能为经常泛滥的黄水、汶水和黄河改道冲垮淤没了。
“到北宋以后,黄河东北流已近千年的历史,河床淤积严重,河患日趋频繁。根据史料记载:北宋王朝共历166年,而其中有黄河决溢记载的就有66年之多(黄河水利委员会编《黄河水利史述要》),决溢年份约占百分之四十,并有一年数决,或决后数年不堵的记载。故当时黄河已处于处处决口,年年有灾的状态。到北宋末年,黄河已基本改从淮、泗东南流入海。”(《东平湖志·上卷·综述》)。当时,古中都城正处在黄河东北流转变东南流的中间过渡地带,北流时南决,南流时北决,都要流入本地区,再向南经淮、泗入黄海,或向北过清、济入渤海。所以,古中都城淤没于北宋末期是很有可能的。
关于鲁中都城命名的由来,愚意为有两种可能。一为沿用上古行政区划名。相传夏制十邑为都。《广雅·释地》:“八家为邻,三邻为明,三明为里,五里为邑,十邑为都,十都为师,州有十二师焉。”周制四县为都。《周礼·地官·小司徒》:“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由近年发现的细石器等可证,鲁中都邑境内早在一万余年前,即已有人类部落定居。《山东省通志》、旧《汶上县志》、唐李白《任城厅壁记》等均云此地区夏商时为厥国。因此,中都城前身为夏王朝的“十邑之都”或西周王朝的“四县之都”,是有其可能的。如果此说成立,可以推断古中都城的战略地位、政治地位和建筑规模,都会是不同寻常的。第二种可能性因周围所聚水泽而得名。“都”字本有“汇聚”之意。如黄庭坚《题落星寺》诗:“岩岩正俗先生庐,其下宫庭水所都。”这个意思,也引伸为“水汇聚的地方”,与“潴”字相通。《水经注·汶水》:“水泽所聚谓之都,亦曰潴。”如《史记·夏本纪》把《禹贡》中的“大野既潴,又被孟潴”录作“大野既都,又被明都”,便是一例。中都城濒临茂都淀,地属大野泽,经常处于广阔的水泽包围之中,故取名中都邑,可谓顺理成章。另外,推敲上述二别名及其所濒临的茂都淀之命名,似乎也同所处水泽有关。“致密”,犹周密、严密之义。“殷密”,盛大而严密之义。两别名好象都是取“被水泽严密包围的城市”的意思。至于“茂都淀”之命名,则取义更为直接。“茂”也即盛大之义。“淀”,指较浅的湖泊。茂都淀也就是“盛大而积水较浅的湖泊”。中国地名多系因实取义。中都邑及其上述二别名,都可能属于此类。查与春秋鲁中都同时并存的晋中都(在今河南沁阳县东北),当时也处于水泽包围之中,这也可以作为此说的一个旁证。故鲁中都邑因周围水泽而命名的可能性更大或更早些。
由以上对鲁中都邑命名的探讨可以看出,鲁中都系上古遗留下来的重要古城之一,直到北宋时还存在;无论从其地理环境上讲,还是由其战略地位、政治地位上讲,它都曾经是一个很重要、很有特色的城市。
由旧《汶上县志》、《东平府志》、《兖州府志》、《山东省通志》、《汉书·地理志》等书考证,汶上县春秋为鲁中都邑,西汉建县以至唐代开元末年,曾长期将县衙设在古中都城,直到唐天宝元年(公元742年)三月,才将县治由下平陆城(即古中都城)移于今城。所以,鲁中都城在汶上境内,本来是无可争议的。但,鉴于近年出版发行而影响较大的丛书《可爱的山东》和《论语今译》等,都把孔子所宰鲁中都邑错解为“鲁国都城曲阜”,并且,宋代以来诸家著述对鲁中都城的具体方位众说纷纭——如《山东省通志》说“在今汶上城西二十五里”;《续山东考古录》说“在西三十九里”;更有的作品中说“鲁国都城到中都九十里路程”(实则130余里)——所以,仍有必要对鲁中都城的具体方位作些讨论。
1985年,我曾对鲁中都城遗址作过考证,确认在今汶上县城西南25里的次邱乡湖口村附近。主要依据是:
(1)据《禹贡锥指》等书注释,《水经注·汶水》“汶水又西合为一水,西南入茂都淀……又西南经致密城南——古中都也”一段话中的“茂都淀”,就是指后世所说的包括蜀山、马踏二湖在内的南旺湖(三湖原为一湖,元初开大运河经南旺将其分为蜀山、南旺二湖;明永乐年间引汶水至南旺分流济运,复将南旺湖分割为南旺、马踏二湖)。又据有关资料考证,《水经注》所说的汶水自泗汶口又西合为一水,“西南入茂都淀”的这条汶水河道,实则就是指的流经汶上县西部、西南注入南旺湖的汶河故道。这条河道由来已久。中古时期,其与所注入的茂都淀(即南旺湖)比明清以后的小汶河、南旺湖大得多。我们现在所说的小汶河及南旺湖,是明、清两代相继改造而成的。据此,我们说鲁中都城在马踏湖北畔的湖口村,这与《水经注》所载在地望上是相合的。
(2)据明编《汶上县志》载:后世为纪念孔子宰中都而相继兴建的圣泽书院(原称讲书堂)、孔子钓鱼台、孔圣庙等,都在湖口村附近。其中,圣泽书院在湖口村东南侧,约始建于汉代,原为孔子政暇与群弟子讲学之所。孔子钓鱼台在圣泽书院南约200米处,《论语》所称“子钓而不纲”,即此。
《水经注》所注诸水流经山川、城市等,多为注者亲自考察,历来被作为考证古代地名、地物的重要依据;圣泽书院、孔子钓鱼台的修建,距孔子逝世仅数百年时间,且当时古中都城尚存,持之有据,后世对此也向无异义。因此,说古中都城在今县城西南25里湖口村附近,是肯定无疑的。
下面说说鲁中都邑的自然环境。这与研究孔子宰中都的政绩联系更为密切。
前面已提到,古中都濒临茂都淀,地属大野泽。据有关史料考证,大野泽一名巨野泽,在远古时代就有的。中心地区在今汶上、东平县西部和梁山、嘉祥、巨野一带。黄河南下支流古济水(已不存)和汶水、泗水等著名河流,是其主要补济水源。故大野泽水势、面积的大小,因汶、泗尤其黄河流势变迁情况而不同。直到唐代编修的《元和郡县志》,尚有这样的记载:“大野泽在巨野县东五里,南北三百里,东西百余里。”仍覆盖着汶上西部。孔子宰中都时,大野泽和中都邑的具体情况如何,现已难以详考,但仍可从现存的几部古籍中获得一些信息。
我国最早记录大禹治水的名著《尚书·禹贡》篇中有这样的记载:“犬野既潴,东原底平。”所谓“东原”,即指“济水之东”、“汶之下流”(清胡渭《禹贡锥指》),也就是今汶上、东平县东部地区。东平县命名,即取之于此。《禹贡》上的这句话大意是说:在大禹治水之前,“汤汤洪水”时期,东原是大野泽的一部分;大禹治水后,使其水源补给减少,并通过挖沟疏导,将东原之水引入大野泽,才使部分土地涸出,逐渐变得平坦而可以耕种了。《禹贡》一文约成稿于孔子逝世前后,它所记大禹治水之后的东原状况,也大致反映了春秋战国时期的东原状况。这也就是说,在孔子宰中都时,中都邑东部地区在正常情况下已可耕种,而西部中都城周围地区,仍然是一片泽国。据考,成书于战国初期的《周礼·职方·兖州》所载“其薮曰大野”,《左传·哀公十四年》所载“西狩于大野获麟”,都是泛指鲁中都城一带洼地。“西狩于大野获麟”时,孔子正在赶修鲁史《春秋》。他认为“麟者,仁兽也”,所以闻其被杀,“反袂拭面,涕沾袍”,连连慨叹“吾道穷矣”,并将《春秋》记述之事止于此年(《春秋公羊传》)。由于黄河不断泛滥淤塞,至五代时,大野泽缩小至梁山一带,改称梁山泊(仍包括汶上西部)。到明初,仅余南旺湖、蜀山湖、安山湖等几个小湖了。
由以上简述不难看出,孔子所载中都邑是一个自然条件相当不错的地方。它东部拥有平坦肥沃的可耕地,并有汶水、泉水可以灌溉和沙石含金的坛山、采山等,适宜农业、桑蚕业、采金业发展(据《汉书》载:采山原名黄金采,因曾于此采金而得名);西部地属水草、鱼鳖、苇蒲富饶的大野泽,且有梁山、古阚城(在中都城西)和鲁九公墓(在阚城南凤凰陵之阳)等环护,有利于发展渔牧、纺织等工副业。尤其重要的是,当时大野泽连接河道、沟渠颇多,其大者北可经汶、济、黄河而入渤海、抵燕赵;南可凭济、泗二水而达江淮、赴吴越;东可沿邾水、泗水和陆路晋鲁都、至齐国;西可由古濮水、五丈河等通山(西)陕(西)、旅秦晋,具有得天独厚的交通便利条件和重要战略地位。据不完全统计,自鲁隐公四年至鲁共公二十年(公元前719~前356年)的360余年间,于鲁中都邑一带发生的重大军事、政治事件即有11次。当时,陆路交通工具落后,大宗货物和兵力主要靠水运。鲁中都地处水陆交通要塞,且系水国之中的最大城市,商业贸易繁荣之状,可想而知。上述优越的自然环境,正是孔子宰中都“一年,四方则之”的物质基础。
三、孔子宰中都的政绩与评析
关于孔子宰中都的政绩,最早而比较可靠的记载,是《史记·孔子世家》:“定公九年……以孔子为中都宰。一年,四方则之。”“四方则之”即为四方诸侯、邑县效法之义。虽然过于笼统,也表明了孔子对中都的治理措施得力,抓住了要害,因而见效非常快,政绩非常显著。否则,是不会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而为“四方则之”的。司马迁作《史记》距孔子逝世仅300余年时间,他对孔子等著名历史人物和重大历史事件的记述,都是在通读前代史志和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着墨的,因而是可信的。
《史记》之后,对孔子宰中都政绩记载较早、较为具体的,是成书于三国时期的《孔子家语》。说孔子任中都宰时,“制为养生送死之节:长幼异食,强弱异任,男女别途,路无拾遗,器不雕伪。为四寸之棺,五寸之椁,因丘陵为坟,不封不树。行之一年,而西(四)方之诸侯则焉”。所谓“长幼异食”等语,翻译成现在的话说就是:老年、壮年、幼年人的饮食应有不同(让老年、幼年人吃得好些),按照体力强弱分配劳动任务(包括家庭劳动分工和社会劳动分工),男女一道行走时要保持一定距离,不要拾别人丢失在路上的东西,日常用具注重实效而不过分追求雕饰外表,更不要弄虚作假。做棺木不许超过四寸厚,做椁木不许超过五寸厚,墓地只能选在丘陵薄地上,不许占用良田,并且不许筑大坟,不许在坟上植树或树碑。
这段追述和赞扬孔子治理中都政绩的话,在明编《汶上县志·政绩志》、曲阜《阙里志》和简明编年体史书《纲鉴易知录》等书中,也有基本相同的记载,并且多可从汉代以前的有关记载孔子思想言论的典籍中找到根据,因而也是可信的。如:
被列为“十三经”之一的《礼记》在《哀公问第二十七》这篇记述孔子回答鲁哀公“大礼何如”等问题的言论中,就有“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和“车不雕几,器不刻镂”等语。这同上面所引“长幼异食”、“男女别途”、“器不雕伪”等意思颇相近。又如:
《史记·孔子世家》关于孔子升任鲁司寇以后政绩的记述,与《孔子家语》那段记载中的某些说法更为接近。“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摄相事……与闻国政三月,粥羔豚者弗饰贾,男女行者别于途,途不拾遗。”所谓“粥(鬻)羔豚者弗饰贾(假)”,即是说经过孔子的治理,市场上卖小猪的不敢再充水和涂染假颜色(当时鲁国风俗以蒸熟的小猪作为馈赠佳品)。司马迁在这里是借助典型事例,来说明鲁国迅速出现的老小无欺、男女有别、人民殷富、社会安定等情景的。“粥(鬻)羔豚者弗饰贾(假)”,与“器不雕伪”是一个意思,都是反对作虚弄假。“男女行者别于途,途不拾遗”,同《孔子家语》那段话中的“男女别途,路无拾遗”,更是如出一辙。
孔子的政治主张和政治理想早在青年时代就已形成,并且是“一以贯之”的。他自己说“三十而立”,也包含这个意思。在出宰中都前,他不仅在鲁国广招弟子,而且曾跑到齐国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但“孔子循道弥久,温温无所试,莫能己用”(《史记·孔子世家》)。所以,当他51岁才得以出任中都宰时,肯定是要按照他大半生孜孜以求的既定政治主张和政治理想来一试身手的。他后来任鲁司寇的做法和成就,只能被认为是他治理中都做法和政绩的继续和光大。这也就是说,以上所引三处记载的某些说法大致相同或基本相同,可以互相印证的,因而是可信的。
现在,让我们对《孔子家语》上的那段记载作点探讨。
(一)由孔子宰中都,“制为养生送死之节”一语看,这段话的主体部分,是记述孔子赴任中都后制定发布的有关养育生人、送葬死者的政治制度。“养生送死”问题,不仅是孔子政治主张、政治理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当时人民大众最关心、最重视的问题。孔子的这一举措本身,就表明他经过几十年奋斗与求索,这时已成为一个颇为成熟、颇有经验的政治家——尽管是初次做官。为政之道,首在抓住要害,除旧布新,制定发布切实可行的政治制度和措施。否则,盲人骑瞎马,或眉毛胡子一把抓,是不可能有大作为的。
(二)孔子制定发布的上述制度,显然是面向全社会的,并且涉及到生老病死、劳动分工和家庭教育、社会道德品质教育、社会风俗改良等诸多方面,可以说是比较全面彻底的。表明孔子为将中都邑治理成自己理想中的“小康”社会,确实是下了功夫,经过了深思熟虑的。
(三)他所提出的“长幼异食,强弱异任,男女别途,路无拾遗,器不雕伪”等制度,固然反映了其“上下有序”、“男女有别”的礼制观念和“民之所由生,礼为大”的一贯主张,并且其中不乏封建糟粕(如“男女别途”),但更多体现了他“仁者爱人”、“仁政德治”的政治主张和尊老爱幼、诚实无欺、拾金不昧、大公无私等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些方面,即使现在乃至一万年以后,也还是要提倡的。
最后,也是特别值得注意的一点:孔子在其制定的上述制度中,明显突破了当时儒家“崇丧遂哀,破产厚葬”的主张和鲁国盛行的厚葬习俗,而较好体现了他“政在节财”等政治主张(引见《史记·孔子世家》)。他明确规定:死葬不许超过“四寸之棺,五寸之椁”,并要“因丘陵为坟,不封不树”。就是说,不许发大丧,过于铺张浪费;不许占用良田和用筑大坟、栽植林木等办法圈占土地。由此可以看出,孔子对于保护财力、土地和发展生产,是非常重视的。孔子特别重视劝中都邑人民“节财”和保护耕地是有原因的。上面已谈到,鲁中都邑辖境大部属大野泽,水产资源较丰富,但可耕地面积较少,而且水旱蝗灾频仍,常常造成减产绝产。这种情况,直到明清时期乃至新中国成立前后,仍然时常发生。加之,当时鲁国相继发生内乱外患,行政管理混乱,贪官污吏横行,苛捐杂税繁多。由此造成民力枯竭,以致出现乱占土地、欺行霸市等情况,是很有可能的。这也正是孔子勇于突破儒家学派“崇丧遂哀,破产厚葬”等传统观念,特别重视节约财力、保护土地、发展生产的主要原因。过去许多人在评论孔子时,往往只根据《论语》上记载的那位老者的话和其他只言片语,把孔子说成是一个不懂生产的“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人,其实是不公正的。孔子出身贫苦,在青少年时代就做过管理仓库、看管牛羊和吹鼓手之类差事,比较广泛地接近过农、工、商等下层社会人民,不可能不懂生产和不重视生产。从另一角度讲,他为实现自己“长幼异食,强弱异任,男女别途,路无拾遗,器不雕伪”和“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的富足安乐的理想社会,也不可能不重视生产。例如:子贡问如何治国,孔子回答说:“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论语·颜渊》)孔子把生产足够的粮食(“足食”)放在了重要地位。又如《论语·子路》篇记载有孔子和弟子冉有的一段很重要的谈话,孔子把人口众多(“庶”)、生活富裕(“富”)、教育发达(“教”)这三个方面列为其仁政德治的重要组成内容,并将人口兴旺和物产丰富并提而放在首位。
事实上,孔子对于农、工、商等当时的整个经济工作,都提出了比较进步的主张。如:在农业上,他主张决不能耽误农民季节性劳动时间(“使民以时”),合理使用土地资源,爱惜良田;在手工业上,他主张招徕“百工”,按各人劳动成绩付给工资(即“饩廪称事”);在商业上,他主张废关卡,统一度量衡,制止伪劣商品。在这些方面,他不仅有其言,而且有其行。如《春秋公羊传·定公十二年》中就有这样的记载:说孔子“为司空时,能别五土之宜,咸得其所,为季氏所重”。意思是说:孔子由中都宰升司空(主管建筑)时,能识别五种土地各适宜作何用途,并都能得到合理使用,因而为掌握鲁国大权的季氏器重。这件事,王肃在《孔子家语·相鲁》中也有类似记载,只是将“能别五土之宜”改作了“乃别五土之性”,并增加了一句“而物各得其所生之宜”。由增加的这一句看,其“物”似指农作物和家畜类动物,是讲农作物和牛羊等都能得到适宜其生长、放牧的土地。正是从这样一种理解出发,王肃将“五土”解释为:一指山林,二指川泽,三指丘陵,四指坟衍(即高原),五指原阖(即平地)。不管对“五土”作何解释,都可表明:孔子对土壤乃至农、工、土建是有研究的,并且看来这种研究主要是在做中都宰时进行的。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明确断定:孔子宰中都时绝不会仅仅局限于社会道德风尚治理和节财、保地治理,而肯定会发挥中都邑土地肥沃、水产资源丰富、交通方便、商业基础较好等优势,督导中都人民各显其能,实行农、林、牧、副、渔和工、商、外贸并举,促其尽快脱贫致富的。只是一向重伦理政治而轻农商经济的古代史学家们对此未作具体记载而已。
由“行之一年,而西方之诸侯则焉”一语可知,孔子在中都制定发布的上述制度是得到了较好贯彻实施,并且是取得了很大成功的,证明了孔子确实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对此,《孔子家语·相鲁》篇中有一段很有趣的记述,说当时鲁定公曾经问孔子:“学你治理中都的办法,治理鲁国如何?”孔子回答说:“虽天下可乎!何但鲁国而已哉!”意思是说:“即使用治理中都的办法治理整个天下也是可以的,何只治理一个鲁国啊!”这表明,孔子本人对治理中都的办法和政绩也是十分自信而满意的,并表明孔子的确是把中都邑作为实现他全部政治主张和理想社会的试点或样板,来悉心加以治理的。既然如此,那么他在中都的政绩就绝不会仅限于上述几个方面。
例如,孔子一向主张“政在选人”、“举直错诸枉”(即举用正直的人,把他们安排在邪曲的人之上)和“薄赋敛”,反苛政,并非常重视对民众的教育作用等。这些主张,孔子也肯定会在中都邑加以推行的。明编《汶上县志》载,原建于中都遗址,即今汶上县城西南次邱乡湖口村的讲书堂,即为孔子政暇与群弟子讲学之所。次邱村原名讲村,也是因孔子曾去该村讲学而得名。
由于孔子宰中都政策措施得力,政绩卓著,第二年(公元前500年)春天就被提升为鲁司空。不久,被提升大司寇,“与闻国政三月”(《史记·孔子世家》),一度为振兴鲁国做出较大贡献。所以,说孔子宰中都是其身手初试之始,政途腾达之端,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孔子升任鲁司空后,举荐以德行著称的学生冉耕(字伯牛)继为中都宰。相传孔子离任时,邑民纷纷前往署前挽留,不得已求孔子脱鞋留念。此鞋复制品直到“七·七”事变前还被陈列于县民众教育馆,命名“夫子履(鞋)”,俗称“铲鞋”(鞋底近古铲状,较厚重,宽帮深口,鞋头饰以云钩绣纹)。至本世纪50年代,仍常见汶上老年男子喜着此种式样鞋。孔子离任后,冉耕秉承师教,孜孜勤勉于政,直到病逝任所,被中都士民百姓葬于今县城西门外感化桥侧(宋代改葬东平县城西北15里处(参见明编《汶上县志·杂志》)。
四、孔子宰中都的意义与影响
孔子宰中都的重要意义在于:它不仅使孔子这样一位中国乃至世界著名的伟大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的政治主张和政治理想得到初步尝试、检验并获得较大成功,在当时整个鲁国和四方诸侯中产生过较大影响,而且,对后世各时代、各地区尤其汶上县一带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乃至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的发展演变,产生了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这些影响既有其积极的进步的一面(这是主要的),也有其消极的、落后的一面。
其积极影响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
(一)增强了汶上官民政治上、心理上的光荣感、自豪感、责任感和除恶扬善、修身报国的进取精神。
孔子作为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和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在其在世之时,就已享有很高威望。汉武帝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政策后,其名气和威望更是越来越大。自唐至清,先后被迫封为文宣王、至圣文宣王、大成至圣文宣王、大成至圣文宣先师等。经他整理编定的《易》、《书》、《诗》、《礼》、《乐》、《春秋》,被后世历代封建王朝列为朝野官民必读之“六经”。“五·四”运动以来,虽然孔子几度受到批判、冷落,但仍被列为世界最著名的历史文化名人之一。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两千余年来,历代汶上官民都把孔子曾出宰本县引为光荣、骄傲和自豪,并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其事业心、责任心和除恶扬善、修身报国的积极进取精神。这从现存三次编修的旧《汶上县志》中,可以明显看出这种影响的存在。
例如,县令栗可仕在为明万历三十六年编修的《汶上县志》撰写的《后序》中,开章明义第一段就写道(括注、标点为引者加。下同):
夫汶上故鲁中都,吾夫子尝为之宰。及门若冉子(冉耕)、优于政者而继于斯(此)。遐想当年所谓期月(一年)而化行,三年可足民者,其施为大略,有芳规在焉。余(我)小子诵法圣贤,今既得使为汶(被派作汶上县令),窃窃然喜,得从圣贤之后也。矢心(心中发誓)自许曰:所(若)不愿学孔子,苟禄自润(苟且偷安地混工资、求私利),以(而)上违朝廷设官之意,下悖父师拳拳之教者,非夫也(夫:丈夫,男子汉)……
这位原籍任丘县的栗可仕不仅为“得从圣贤之后”被委任为汶上县令而“窃窃然喜”(暗自高兴),而且发誓学习孔子宰中都的榜样,上不负“朝廷设官之意”,下不悖“父师拳拳之教”。
又如,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知兖州府事的山阳人金一凤为《续修汶上县志》写的《序》中,在开篇说明孔子宰中都的时间、政绩后,写道:
今汶上也,古中都也,去(离)圣人之世虽远,而流风善政,无不班班可考。后之莅斯土者,亦甚厚幸焉。余仰企(仰慕、企望)也久。
这些来汶上或汶上附近做官的外籍人,尚且为孔子曾出宰中都而感到如此光荣、自豪而自励,作为汶上人的心态,也便可想而知了。
这三部由外籍县令主持编务,由本县人执笔撰修的《汶上县志》,除总序、后序几乎每篇必谈孔子宰中都事典外,在散见于各卷卷首的数十篇无题小序中,也有多处直接或间接言及,并在某些具体内容的记述中,较好地继承、发扬了孔子的“春秋笔法”,对有些时弊给予了一定程度的针砭。如明始编《汶上县志·政纪志》,即对当时推行的赋役制度之流弊作了暴露,并对“里胥(乡官)使奸黠者”和“缙绅先生”的丑行给予了批评。
尤其耐人寻味的是,明始编《汶上县志》中的《职官志》、《宦绩志》,都把孔子列为本县行政长官的第一名,把继孔子为中都宰的冉耕列为第二名。汶上县自夏商置古厥国以来,几乎历代都设有行政机构和行政官员,可谓历史悠久,职官如林。但,其《宦绩志》对孔、冉以前的和战国以后、隋朝以前的竟一个未载,唐代的只记载了一个邢审容(也因其曾“鼎新圣庙”事而留名),宋金元三代入志的也极少。这种情况表明,孔子以前的及其以后乃至明代修志以前的职官,几乎已全部为汶上人民所遗忘(冉耕被载入,大概也是沾了老师孔子的光),唯独孔子宰中都一事,被深深刻在了世世代代汶上人民的记忆里。由此也可以看出孔子宰中都在汶上人民中影响之巨大、之深远!
另一件特别能说明问题的事例是:在县署内建立“思圣堂”。这可以说是全国独此一家。此思圣堂始建于北宋元祐三年(1088年),由县令周师中所首创,目的在于“求孔子之意而行其政”(明始编《汶上县志·艺文志·皇明汉阳项诚重修思圣堂记》)。其后,虽多经改朝换代、沧桑巨变,思圣堂却颓而复新,成为汶上旧县署特有的镇衙宗庙。直到现在,汶上县政府老院内仍完好地保存有清雍正四年重建的思圣堂正堂。
另外,由本县县、区、镇、村等诸多有关命名上,也可看出孔子宰中都对汶上官民政治上和心理上的深远影响。如:约始于汉代的中都讲堂(后改圣泽书院),唐、宋至金初460余年间里命名中都县,民国时期将城区命名中都镇,以及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城乡涌现的以中都命名的茶庄、饭店、商店等等,都是因孔子宰中都而来。前面说到,今县城西南25里次邱村原名讲村,即因孔子曾于村中讲学而得名。据考后来改名次邱(丘),也是寓孔子在该村讲学时曾作短期停留之意。“次”,即停留的意思,如《春秋公羊传》):鲁定公九年秋,“齐侯、卫侯次于五氏”,也即齐侯、卫侯在五氏停留。“邱”即丘,原指孔子(名丘),清雍正年间为避圣人名讳,才于丘字右边加了个“阝”。民国初年曾置讲村区,区部就设在次邱村。
孔子宰中都对汶上官民政治上、心理上的深远影响,更多体现在人们变革现实的政治活动和政治斗争中。在两千余年的中国封建社会和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里,历代下层官吏,在本质上都是为上层统治阶级服务的,并且其中不乏拜倒于反动潮流或腐败世风之下的上层权贵的鹰犬和鱼肉乡民的贪官污吏。但是,也无可否认,由于长期受到“万世师表”孔子“仁者爱人”、“仁政德治”等思想的熏陶、哺育,各地也确实出现过一些励精图治、廉政爱民的清官。这类清官,在“圣泽尚未泯,父老犹歌谣”(明王讴《过鲁中都》)的汶上县,似乎更多、更典型一些。据不完全查证:仅明洪武初年至万历戊申(1608年)的200余年里,就出现过这类确乎为汶上人民做过一些好事而为政比较清廉的著名县令十余人。如解州人史诚祖,莅任后“思圣人之心,行圣人之政”(明编《汶上县志》),克已奉公,致力安抚,积极督导开荒垦地,调整赋税,减轻贫民负担,并带头捐俸养老济贫、兴办学校等,很快使全县政通人和,百姓安居乐业,于永乐七年(1409年)获全国郡县长吏考核“治绩第一”,并受到永乐皇帝“御书嘉奖”。
由于孔子宰中都“圣泽尚未泯,父老犹歌谣”之故,孔子“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等坚持真理,不怕牺牲,见义勇为的思想风范,对汶上历代劳动人民和进步知识分子的教育和影响尤其深刻。两千余年来,先后有无数优秀汶上儿女,为维护真理、反对暴政或挽救国家民族危亡而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直至献出宝贵生命。远者如:“(宋代)穆伯长(名修)不以匪人污文,而投(拒弃)五百金之馈(贿);(晋代)马孝兴(名隆)不惧关陇险艰,而建三千兵之功;(明代)王景初(名杲)、路宾阳(名迎)不避权贵,或抗疏被谪(降职),或直谏增荣”(《续修汶上县志·序》)。明嘉靖间,田斌夫妇以白莲教组织农民起义,名垂青史;宋宣和间,梁山泊农民聚义(时梁山及周围一带属汶上县),誉满中外。近者如:1926年由仗义疏财的士商秦大文等领导的十万红枪会农民大暴动;1930年进步知识分子曹志尚发动的抗捐兵谏;1938年进步知识分子陈伯衡和开明士绅白育普分别领导组织的地方抗日武装斗争等。上述20年代以来的政治斗争虽不能全部归于孔子的影响作用,但不能说没有其影响因素和历史的渊源(当时汶上还没有共产党组织)。
(二)哺育了传统优良社会道德风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家庭、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
社会道德风尚好坏,家庭、社会安定团结与否,直接影响着社会生产和经济的发展,这是古今中外共通规律,也是实行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来,党中央反复强调“安定团结”、“两个文明一齐抓”的意义所在。
孔子一向重视以仁为核心,以礼为形式的家庭和社会道德风尚教育。他在宰中都时发布实施的“长幼异食,强弱异任,男女别途,路无拾遗,器不雕伪”等制度,便是这一思想的重要体现。孔子这一思想和政绩中的积极因素,对于形成汶上民间尊老爱幼、父慈子孝、信朋好友、诚实无欺、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克己奉公以及男耕女织、勤劳俭朴等等传统优良社会道德风尚,发挥了巨大作用。对此,前引清康熙五十六年兖州知府金一凤,在《续修汶上县志·序》中曾作了充分肯定。他认为,汶上民风“固知熙熙有古朴风”,并认为此“班班可考”之“熙熙古朴风”,乃孔子宰中都之“善政流风”。关于上述汶上民间传统优良社会道德风尚的表现事例,古往今来不胜枚举。孔子宰中都时制定发布的某些制度,直到新中国成立前后以至今天,仍被汶上万千家庭所遵循。如“长幼异食”,即使在建国前和建国初期的经济困难时期,大多数家庭也总要想方设法为老人和幼童搞些相对好点的饮食。成年人外出做工、甚至讨饭时弄到一点好吃的,也要送回家去让老人和孩子享用。再如死葬规格,除建国前个别豪富之家有所越轨外,直到本世纪70年代改行火葬之前,汶上居民很少有超过“四寸之棺、五寸之椁”的。贫穷之家一般用三寸或四寸柳木、杨木棺材,中上等家庭一般也只用四寸或五寸杨木、柏木棺材。用椁(棺的外罩)的极少。至于筑大坟、大片栽植林木和树碑的,更不多见。汶上传统丧葬中,有孝子孝女各执鲜柳木哀杖,并将其同棺木一齐埋葬的礼仪,也有可能渊源于孔子的“不封不树”。上面曾谈到,当时鲁国有“破产厚葬”,发大丧、筑大坟和于墓地上大片植树等陋习。孔子发布“不封不树”禁令后,有些人便改用孝子孝女执鲜柳木(因其易于发芽成活)哀杖和埋葬哀杖办法加以象征性变通,代替栽植林木的传统做法,以后相沿成习,遂成定制。
另外,孔子宰中都时“能别五土之性”,使“物各得其所生之宜”,即督导中都邑人民因地制宜,发挥地方优势,实行农、林、牧、副、渔、工商、外贸并举的做法,也对后世汶上人民产生了深远巨大的影响,致汶上县传统经济结构和布局形成了自己鲜明的特点。如县境东部、东北部山陵地区,过去一向盛行植桑养蚕、纺丝织绸、打制石料石器等,农作物种植仅有小麦、地瓜、花生、西瓜等耐旱品种;中部平原地区系传统农业区,素有精耕细作习惯,种植粮菜品种也较齐全,且产量较高;西部、西南部湖洼地区,过去一向以渔猎、畜牧、藕菱和苇蒲柳编等业为主,而对农作物种植管理则比较粗放,且往往一年仅种一季杆高耐涝的高梁。元、明以后,原属汶上的老运河以西部分土地涸出还耕,当地农民摸索出“其土宜棉”,较快地发展了棉花种植和家庭棉纺织手工业。上述汶上的基本经济结构和布局状况,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前后。此外,汶上人民还一向重视手工业生产和商业活动。前者除上面谈到的丝棉纺织、石料石器加工、苇蒲柳编外,传统手工业尚有砖、瓦、盆、罐等陶制业,草纸、桑皮纸等缫造业,铁木器具打制业,酒、醋、食油、酱菜等酿造业,糕点食品加工业,大小靛制造业等等。这些手工业多在农闲时经营,且以家庭作坊为主。其中,因汶上泉水甘美、交通变利等,酿酒业、食油食品加工业曾获得较大发展。金元二代,都曾于汶上设商酒使。汶上传统白酒、食品等曾长期行销京都及全国。据《中国实业志》载:1916~1929年,在军阀混战时有发生的情况下,汶上县仍相继出现私营独资和合资(一家)酿酒作坊20家,制粉专业户5000户(2.5万人);1923~1932年,出现20家独资、合资油坊。汶上传统商业也相对比较发达。历经清末民初政局动荡之后,县城仍有座商60余家,拥有资金30万元(银币)。1919年,汶上城乡有钱店、杂货、布匹、药材、酒店等较大商号130余家,主要分布于县城四门和运河两岸、官道两侧的较大村镇。至于肩挑车推的行商小贩,农闲时多至无法计数。
孔子宰中都的思想和政治影响,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汶上民间家庭、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尤其在经过农民战争的重大打击后而出现的、被迫向人民作出某些让步的每个新建王朝的前期,孔子的上述思想政治影响,也曾促进汶上仍至全国大部地区出现过“小康”景象。“庶民惟负山而居者谨寄桑麻之业,其于脊土亦勤于稼。而濒汶一带擅水土之饶,转羡(卖)栗(粮食)以致巨资气盈。……漕(运河)之间里(街巷)列庐(房屋)比,仰食机利。再西则地宜木棉,纺车之声相闻。”明编《汶上县志·风俗志》上的这段记述,大致可以概括汶上人民在孔子宰中都影响下形成的因地制宜、勤劳俭朴、惜土如金、重视并善于利用地方优势发展经济等优良传统。同时,也间接反映了曾由此获得小有殷富和安居乐业的历史事实。
(三)促进了汶上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了汶上的知名度。
由于孔子毕生重视文化教育,且于任中都宰期间常常与群弟子讲学和吟诗奏乐,所以对汶上一带的文化教育的影响、促进作用则更为巨大而深远。其对教育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汶上开办儒学教育较早,规模较大,历史较长。中国封建时代的县级儒学教育主要有三种组织形式:一为书院。原为官方藏书、校书和私人读书治学场所,宋元渐重于讲学兼研究儒家经典。明清多演变为准备科考的场所。二为县学。是在县设立的专供生员读书备考的学校;三为私塾。为民间教育的主要形式,多由私人开办。由有关史料看,汶上开办这三种形式教育的历史都是比较久远而发达的。如,前面曾提到的圣泽书院(原名讲堂),据载系孔子宰中都时与弟子讲学之所。元学士李谦《圣泽书院记略》谓“所可知者,魏孝昌丙午(公元526年)条石(断碑)记兴建之由”,但又说其“兴废不可悉考”。就是说,即使北魏孝昌丙午年立的石碑上也只记述了其兴建缘由,而未能考证出其始建年代。由此推断,圣泽书院的始建年代很可能就在孔子宰中都前后,至迟也当建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西汉前期。这在全国也是比较早的。圣泽书院于明嘉靖二年(1523年)移于今县城西南隅。明正德元年(1506年)起,诰授孔府衍圣公子孙以太常博士衔,主持该书院祀事。以后复经多次重修扩建,至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改为高等小学堂,相沿至今(即今汶上有史可查的实验小学)。其历时之长久,堪称全国甚至世界罕见!除圣泽书院外,汶上影响较大、历时较长的书院尚有汶阳书院(建于明万历年间)、张公书院(建于清康熙年间)、丽泽书院(建于清同治年间)等。
县学系隋唐以来推行科举制的产物。汶上县学约始建于唐天宝元年(742年)。唐长庆四年(824年),县令邢审容大修(有碑记)。这在全国也是较早的。后经宋元明清相继增修,规模仅次于曲阜孔庙建筑群。
汶上私塾教育有家塾、村塾、义塾几种类别,据考至少也已有二千余年历史。其数目之多,遍及城乡。清宣统二年(1910年),山东省提学使司下令“私塾一律改为学堂”,但当年汶上私塾改学堂的只有16处,且仍以读经为主。1931年,省视学批评汶上私塾甚多,命令取缔或改为初级小学。至1935年初,全县仍有私塾60处。日军侵占汶上后,学校大减,私塾猛增,1945年达到285处。直至新中国成立前夕,才被全部改造为小学。这些事例一方面反映了汶上封建习惯势力之大,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孔子对汶上教育影响之深。除上述三种形式外,明初还于县城东西两关和全县24个社区各建社学,凡25处,此后断续相沿至清末。这在一般郡县也是不多见的。
2.历代开明有为的汶上县令和开明士绅都比较重视教育,将其列为重要政务之一。如唐长庆年间县令邢审容,宋元祐年间县令周师中,元至元年间圣泽书院教授马栎庵和督水少监、汶上人马之贞,明代县令史诚祖、赵可怀、张维诚等,清道光年间知县龚聪、浙江中丞汶上人刘玉坡,同治年间知县左似宜等等,都曾主修或带头捐赠巨款修建县学、书院、社学等。清末贡生、开明士绅梁协中于家乡设学执教20年,并勇于冲破孔子禁区,最早于县城创办女子小学,先后培养学生千余人,据说中秀才者达百人之多。清末民初秀才马锡龄、王继瑞、马焕奎等,也都为汶上教育事业做出了较大贡献。
3.上述书院、县学尤其私塾、社学,较好地效发了孔子“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等进步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其中,义塾教育多以地方祠堂庙宇的地租或私人捐资兴办,专收贫寒子弟,免费上学。这在封建时代的其他郡县也是不多见的。
《诗》、《礼》、《乐》是孔子儒学教育的重要教材。他是把三者融为一体的,即所谓“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这三种教材,都涉及到音乐、歌舞。其中乐教不仅指学习音乐的基本功,同时也包括学习音乐理论和审美等内容。孔子的这种教育思想和教育内容,不仅对汶上教育产生了巨大影响,而且对推动汶上的音乐、歌舞等文化事业发展也起了巨大作用。例如,上述书院、县学、社学等,直到明清时期仍设有“听乐堂”、“习礼堂”,并于县学之圣庙中置乐器,“用雅黜俗,典制昭然”(明编《汶上县志·建置制》),以致“弦颂之声,达于委巷;章甫缝掖,克遍寰宇”(明编《汶上县志·艺文志·邑尚书郭朝宾重修学记略》)。这种重视音乐、歌舞教学的儒学教育,也给汶上民间音乐、歌舞乃至曲艺、戏剧的发展提供了人材,注入了生机,致汶上民间传统音乐演奏活动和舞蹈、戏曲活动相当流行,有的曾达到相当高水平。“关山茫茫何处边,但见急管哀中天。凭夷听曲波面出,杨柳乱落西风前。”(明闽中郑善夫《汶上对月闻笛因赋醉歌》)这些诗句,比较真实形象地反映了明清时期汶上民间音乐的普及情况及水平。
音乐、歌舞、戏曲而外,上述圣泽书院、圣庙、县学以及孔子钓鱼台、思圣堂、爱养坊、中都余韵楼、夫子履等等有关孔子宰中都名胜古迹的建设与陈列,也较大地丰富了汶上文化的内涵,千百年来吸引了许多帝王将相、文人墨客前来游览访古,寻觅圣迹。如战国亚圣孟子,汉代太史公司马迁,唐代大书法家颜真卿,大画家吴道子,大诗人李白、高适,北宋真宗皇帝赵恒,南宋右丞相文天祥,元代按察使胡祗道,明代永乐皇帝朱棣、大学士杨士奇,清代康熙乾隆二帝、尚书兼文学家王士祯等。他们或赋诗撰文,或泼墨作画,或设祭庆典,或勒碑刻石,或著书立说,竞相传颂孔子宰中都的圣德明治,以及深沐圣泽的汶上灵秀之山川,古朴之民风,富饶之物产,从而不仅进一步丰富发展了汶上文化,而且大大提高了汶上县的知名度。
孔子的思想和政治主张是一个复杂而矛盾的统一体。其中有带鲜明人民性的进步的因素(这在上面已部分提到),也有因循守旧,维护封建礼制的落后因素。汶上人民对于孔子宰中都既然如此重视与强调,那么历代儒家因循守旧、重男轻女等消极因素在汶上的影响自然也比较大,并对汶上的发展起到过一定的消极作用。我们既要肯定并发扬其积极的、合理的、进步的因素,又要正视和批判清除其消极的落后的因素,自觉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1993年9月上旬定稿)
(本文原载骆承烈教授主编《孔子宰中都》一书。后发表于《孔子研究》1994年第三期。作者:中国李白研究会会员、山东省古典文学学会会员、汶上县志办公室主任兼主编)
孔子宰中都考评
何树瀛
中国孔子基金会会长匡亚明教授在其《孔子评传·导言》和给《孔子家世》、《孔子传》两部书写的《序》中,都肯定指出:孔子是春秋末期著名的“政治家”,并将此评断放在了其“思想家”评断之后、“教育家”评断之前。我认为,匡老对孔子的这种评断和排列是正确的。综观孔子一生的活动,都是为推行其以恢复和发展西周“小康”社会及其礼仪制度为中心的改良主义的政治主张和政治理想服务的。他的这种改良主义的政治主张和理想,以出宰中都邑为起点,曾一度在鲁国加以推行,收到显著效果。但是,由于他直接从政的时间较短(仅四、五年),而一生大部分时间致力于教育和文化遗产的整理工作,长期以来,人们一般只重视其后者的研究而往往忽视前者。尤其对孔子宰中都这段至关重要的政治活动,认真系统的研究还很不够。有鉴于此,笔者不揣浅陋,试就有关问题作些考证评析,希望能得到批评教正。
一、孔子宰中都的时间与背景
孔子宰中都一事,在孔子本人删削编定的鲁史《春秋》和稍后问世的《左传》等书中,均无见载。《春秋公羊传注疏》中虽有间接提及,也只有摘引自《孔子家语》①上的寥寥数字。想来这大概是由于《春秋》、《左传》等系专门记述重要国事活动、重大政治事件之书,而孔子宰中都之事在当时看来还不够格的缘故。自司马迁作《史记》起,有些史书、志书等对孔子宰中都的时间、地点、政绩等逐渐有所涉及,但说法往往不尽一致,尤其对时间的说法,差异甚大。如:
《春秋公羊传注疏》在为鲁定公十年夏“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一语所加的注疏中说:“孔子至不违,《孔子家语》亦有此言,若以《家语》之孔子今年从邑宰(即中都宰——引者注。下同)为司空,继为大夫,故有行乎季孙之义。”这段注疏,间接肯定了孔子曾任中都宰,并于鲁定公十年(公元前500年)由中都宰升任鲁司空。但,孔子任中都宰始自哪一年?任职多长时间?没有讲。
《史记·孔子世家》载:定公九年,“孔子年五十。公山不狃以费叛,季氏使人召孔子……卒不行。其后,定公以孔子为中都宰,一年,四方则之,由中都宰为司空,由司空为大司寇”。司马迁在这段话里明确肯定了四点:(1)孔子任中都宰的起始时间为鲁定公九年(公元前501年);(2)孔子这年为50岁;(3)孔子任职中都时间为一年;(4)孔子宰中都政绩卓著。这是笔者所见汉代以前古籍中对孔子宰中都事记载最早、最明确的一段话。但,据《春秋公羊传》和唐代司马贞等注疏家考证,孔子生于鲁襄公二十一年(公元前551年)一月庚子。由此推算,至鲁定公九年任中都宰时,孔子应为51岁(虚岁)。这又为后人留下了
①《孔子家语》是一部记载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重要著作。原本二十七卷,早佚。今本十卷,一说为孔子十一世孙孔安国撰次;一说为孔子二十一世孙孔猛所传;一说为孔猛的老师、三国时魏人王肃伪作。据曲阜师范大学孔子文化学院副研究员周洪才先生考证:该书系由王肃参照旧本及所辑资料“纂改私定”,而非全部由其伪撰。且书内各篇,足可考证于有关文献。故虽非旧有原本,仍不失为一部研究孔子与其弟子的要籍。周洪才《孔子家语考》一文见载于骆承烈主编《孔子宰中都》一书。
疑点。
由于上述原因,直至近几年出版发行的一些有关孔子的论文、专著等,对孔子宰中都的时间问题,仍然存在较大分歧,有的则采取了回避办法。如:1983年出版的《简明中国古典文学辞典》在“孔子”条目里说:“他一生主要是在鲁国聚众讲学,从事教育和文化遗产的整理工作。年五十,由鲁国的中都宰升任司空、大司寇。”何年任中都宰?回避了。由中都宰升司空的时间,也比《史记》所载早了一年。
又如,1982年出版的唐满先著《论语今译·前言》曾经说道:“约在四十七岁时,他(孔子)当了鲁国的中都宰,接着升任司空……。”始任中都宰时间比《史记》所载提前了3年,对任职多长时间也作了回避。
从《春秋》、《左传》、《史记》等所同载的鲁定公九年六月“鲁伐阳虎”,继而“公山不狃叛季”,及定公十年夏孔子以大司寇职务代行相礼、辅鲁定公出席齐鲁“夹谷之会”等与孔子宰中都一事时间相接、因果相联的史实考证,上面所引《史记·孔子世家》对孔子宰中都的那段记述基本是正确的,只是在年龄推算上有点小的失误。即是说:孔子宰中都的起始时间应为鲁定公九年(公元前501年)夏末,这时孔子51岁;而由中都宰升任鲁司空,应为鲁定公十年春季,在中都邑任职约为一年时间。专门记载孔门史实的《阙里志》、明万历年间编修的《汶上县志》、1989年出版的《孔子家世·孔子年谱》、1990年修订再版的匡亚明先生的《孔子评传》等,都大致采用了这种说法。
下面简要谈谈孔子宰中都的时代背景、孔子政治思想的形成及其宰中都前的大致经历,这对研究孔子宰中都的政治举措,是十分必要的。
孔子生活在以井田制为标志的奴隶制向以地租为标志的封建制过渡的春秋末期。当时,周朝统治已经崩溃,诸侯兼并,战乱不已,“礼崩乐坏”,“天下无道”。他的祖先是宋国的贵族,因为宋国发生内乱,其曾祖父逃到鲁国避难,才成为鲁国人。其父叔梁纥,是鲁国的大夫。孔子三岁丧父,幼年生活贫困,不断遭人白眼。只是靠了博学善良的母亲颜征在等人的培养,才得到良好的启蒙教育。他说:“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论语·子罕》)在孔子15岁那年(鲁昭公八年),鲁国发生“四分公室”事件。此后,鲁国军政大权落入季孙氏、叔孙氐、孟孙氐(史称“三桓”)之手(《左传·昭公八年》)。20岁左右时,为生活所迫,先后屈身从事“儒”业(吹鼓手之类)和为孟孙氏做委吏(管理仓库)、乘田(看管牛羊)之类“卑微”差事(《阙里志·孔子年谱》)。
社会的动乱,家族的衰落,世态的炎凉,以及良好的家庭教育、曲折的下层生活实践,交合铸成了孔子坚韧顽强的性格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抱负(程树德《论语集释·宪问》引《刘氏正义》语)。自少年时代起,他就发奋苦读古代典籍,虚心演习治国“六艺”(礼、乐、射、御、书、数),立志将来象周公旦辅佐成王那样,帮助鲁国国君乃至周天子旅行“仁政德治”,进而逐步实现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有序和“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的“小康”理想社会及“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
为实现其政治主张和政治理想,他在30岁前后,创办了平民教育,决心把自己的思想和知识传授给弟子,培养一批政治上的助手和栋材。孔子说自己“三十而立”,不仅指学问上已通晓古今典籍,也表明他在政治上已确立了自己坚定的信念与理想,并已开始为之奋斗。开办平民教育,便是其重要奋斗方式之一。
孔子35岁时,即鲁昭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17年),手握朝政大权的季平子与另一大夫郈昭伯因斗鸡比赛,发生尖锐冲突。鲁昭公早就想铲除季平子这个心腹之患,便借机命郈昭伯率兵讨代季平子。不想却遭到“三桓”家族的联合反抗。昭公兵败,被迫逃往齐国,继被送往晋国。其后,鲁国长达7年无君,季氏更加为所欲为,致朝野进一步陷于混乱局面。孔子为避鲁乱,也一度去齐国,并曾借助齐大夫高昭子的引见,向齐景公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由于齐相晏婴等人阻挠,未获重用,不久返鲁。
昭公三十二年(公元前501年),鲁昭公卒于晋国边邑乾候。季孙立昭公之弟公子宋为定公,却拒绝将昭公的灵柩运回鲁国。后经鲁大夫驾鹅苦谏,才于次年将昭公葬于阚城(在今汶上县南旺镇北)鲁诸公墓道南(外),以示死后不得进入祖茔之意。
定公五年、九年,即孔子47岁、51岁时,鲁国相继发生季孙家臣阳虎(又称阳货)和公山不狃叛季而专鲁政事件。孔子对此越礼犯上行为非常不满,先后拒绝了阳虎和公山不狃的出仕之请。
正当孔子苦闷徘徊之际,定公九年夏末,鲁定公突然召孔子出任中都宰。这使孔子及其弟子们喜出望外。中都宰虽然仅相当于一个县官的职务,但毕竟是一地之父母官,可以一试自己的身手与抱负了。
孔子在鲁国长期不为所用,甚至连孔子的学生——三桓后裔之一的孟孙何忌的竭力推荐,也遭到把持朝政的季孙斯拒绝,这时何以突然被任用呢?原来,季氏连遭阳虎和公山不狃反叛打击后,势力大减,威风大刹;公山不狃反叛于季氏老巢——费邑后,迅速占领鲁国东部地区,并扬言要攻打鲁都曲阜,引起鲁国朝野上下一片惊慌失措;鲁中都邑位居鲁国西部水陆交通要塞,且系鲁桓公以下九位国君陵墓所在地;孔子谙习“六艺”,学识、才干已为世人公认,且有一大批很有才能的学生辅佐,基于上述原因,为安定民心,保护祖茔,稳定朝野、尤其西部地区局势,季孙斯和鲁定公这才想起孟孙何忌的推荐,委孔子以中都宰重任。
不难看出,孔子的此次被委任,以及继之而来的连连提升,既是孔子本人胸怀兴国壮志、坚韧求索奋斗的结果,也是鲁国形势不断恶化发展所促成。因此,说孔子宰中都是“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是丝毫也不夸张的。
二、鲁中都邑的命名、方位与环境
探索一下这方面问题,对于研究孔子宰中都和阅览有关著述,也是很有必要的。
“邑”字在古代有两种含义:一为城市;二为行政区划,相当于一个县。孔子所宰鲁中都邑,即为后者。下面所述,有时兼取二义,即一为中都城,一为中都邑(县)。为节省文字和叙述方便,一般不再加注。
由今所见古籍看,鲁中都邑的命名,历史上曾几经变易。大约至汉代,改称致密城。如《后汉书·郡国志》:“须昌有致密城,古中都也,即夫子所载之邑。”(东汉时今汶上县西部曾划入须昌县)至南北朝,仍称致密城,也称下平陆城。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汶水》:“汶水又西合为一水,西南入茂都淀……又西南经致密城南——古中都也,即夫子所宰之邑矣。”又据旧《汶上县志》载:南朝宋,因北魏进逼,曾将乐平县和阳平郡移至平陆县,寄治下平陆。《续山东考古录》考证:下平陆即古中都城,因其以北有平陆故城得名(古以北为上)。宋代改称殷密城。宋代一统志《太平寰宇记·卷二十三》载:“中都县,邑界有殷密古城,即古之中都国城也。”(汶上县唐、宋二代称中都县)。由这段引文可知,直到北宋,古中都城还存在。北宋以后的史书、志书,都没有再记载古中都的存在。估计可能为经常泛滥的黄水、汶水和黄河改道冲垮淤没了。
“到北宋以后,黄河东北流已近千年的历史,河床淤积严重,河患日趋频繁。根据史料记载:北宋王朝共历166年,而其中有黄河决溢记载的就有66年之多(黄河水利委员会编《黄河水利史述要》),决溢年份约占百分之四十,并有一年数决,或决后数年不堵的记载。故当时黄河已处于处处决口,年年有灾的状态。到北宋末年,黄河已基本改从淮、泗东南流入海。”(《东平湖志·上卷·综述》)。当时,古中都城正处在黄河东北流转变东南流的中间过渡地带,北流时南决,南流时北决,都要流入本地区,再向南经淮、泗入黄海,或向北过清、济入渤海。所以,古中都城淤没于北宋末期是很有可能的。
关于鲁中都城命名的由来,愚意为有两种可能。一为沿用上古行政区划名。相传夏制十邑为都。《广雅·释地》:“八家为邻,三邻为明,三明为里,五里为邑,十邑为都,十都为师,州有十二师焉。”周制四县为都。《周礼·地官·小司徒》:“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由近年发现的细石器等可证,鲁中都邑境内早在一万余年前,即已有人类部落定居。《山东省通志》、旧《汶上县志》、唐李白《任城厅壁记》等均云此地区夏商时为厥国。因此,中都城前身为夏王朝的“十邑之都”或西周王朝的“四县之都”,是有其可能的。如果此说成立,可以推断古中都城的战略地位、政治地位和建筑规模,都会是不同寻常的。第二种可能性因周围所聚水泽而得名。“都”字本有“汇聚”之意。如黄庭坚《题落星寺》诗:“岩岩正俗先生庐,其下宫庭水所都。”这个意思,也引伸为“水汇聚的地方”,与“潴”字相通。《水经注·汶水》:“水泽所聚谓之都,亦曰潴。”如《史记·夏本纪》把《禹贡》中的“大野既潴,又被孟潴”录作“大野既都,又被明都”,便是一例。中都城濒临茂都淀,地属大野泽,经常处于广阔的水泽包围之中,故取名中都邑,可谓顺理成章。另外,推敲上述二别名及其所濒临的茂都淀之命名,似乎也同所处水泽有关。“致密”,犹周密、严密之义。“殷密”,盛大而严密之义。两别名好象都是取“被水泽严密包围的城市”的意思。至于“茂都淀”之命名,则取义更为直接。“茂”也即盛大之义。“淀”,指较浅的湖泊。茂都淀也就是“盛大而积水较浅的湖泊”。中国地名多系因实取义。中都邑及其上述二别名,都可能属于此类。查与春秋鲁中都同时并存的晋中都(在今河南沁阳县东北),当时也处于水泽包围之中,这也可以作为此说的一个旁证。故鲁中都邑因周围水泽而命名的可能性更大或更早些。
由以上对鲁中都邑命名的探讨可以看出,鲁中都系上古遗留下来的重要古城之一,直到北宋时还存在;无论从其地理环境上讲,还是由其战略地位、政治地位上讲,它都曾经是一个很重要、很有特色的城市。
由旧《汶上县志》、《东平府志》、《兖州府志》、《山东省通志》、《汉书·地理志》等书考证,汶上县春秋为鲁中都邑,西汉建县以至唐代开元末年,曾长期将县衙设在古中都城,直到唐天宝元年(公元742年)三月,才将县治由下平陆城(即古中都城)移于今城。所以,鲁中都城在汶上境内,本来是无可争议的。但,鉴于近年出版发行而影响较大的丛书《可爱的山东》和《论语今译》等,都把孔子所宰鲁中都邑错解为“鲁国都城曲阜”,并且,宋代以来诸家著述对鲁中都城的具体方位众说纷纭——如《山东省通志》说“在今汶上城西二十五里”;《续山东考古录》说“在西三十九里”;更有的作品中说“鲁国都城到中都九十里路程”(实则130余里)——所以,仍有必要对鲁中都城的具体方位作些讨论。
1985年,我曾对鲁中都城遗址作过考证,确认在今汶上县城西南25里的次邱乡湖口村附近。主要依据是:
(1)据《禹贡锥指》等书注释,《水经注·汶水》“汶水又西合为一水,西南入茂都淀……又西南经致密城南——古中都也”一段话中的“茂都淀”,就是指后世所说的包括蜀山、马踏二湖在内的南旺湖(三湖原为一湖,元初开大运河经南旺将其分为蜀山、南旺二湖;明永乐年间引汶水至南旺分流济运,复将南旺湖分割为南旺、马踏二湖)。又据有关资料考证,《水经注》所说的汶水自泗汶口又西合为一水,“西南入茂都淀”的这条汶水河道,实则就是指的流经汶上县西部、西南注入南旺湖的汶河故道。这条河道由来已久。中古时期,其与所注入的茂都淀(即南旺湖)比明清以后的小汶河、南旺湖大得多。我们现在所说的小汶河及南旺湖,是明、清两代相继改造而成的。据此,我们说鲁中都城在马踏湖北畔的湖口村,这与《水经注》所载在地望上是相合的。
(2)据明编《汶上县志》载:后世为纪念孔子宰中都而相继兴建的圣泽书院(原称讲书堂)、孔子钓鱼台、孔圣庙等,都在湖口村附近。其中,圣泽书院在湖口村东南侧,约始建于汉代,原为孔子政暇与群弟子讲学之所。孔子钓鱼台在圣泽书院南约200米处,《论语》所称“子钓而不纲”,即此。
《水经注》所注诸水流经山川、城市等,多为注者亲自考察,历来被作为考证古代地名、地物的重要依据;圣泽书院、孔子钓鱼台的修建,距孔子逝世仅数百年时间,且当时古中都城尚存,持之有据,后世对此也向无异义。因此,说古中都城在今县城西南25里湖口村附近,是肯定无疑的。
下面说说鲁中都邑的自然环境。这与研究孔子宰中都的政绩联系更为密切。
前面已提到,古中都濒临茂都淀,地属大野泽。据有关史料考证,大野泽一名巨野泽,在远古时代就有的。中心地区在今汶上、东平县西部和梁山、嘉祥、巨野一带。黄河南下支流古济水(已不存)和汶水、泗水等著名河流,是其主要补济水源。故大野泽水势、面积的大小,因汶、泗尤其黄河流势变迁情况而不同。直到唐代编修的《元和郡县志》,尚有这样的记载:“大野泽在巨野县东五里,南北三百里,东西百余里。”仍覆盖着汶上西部。孔子宰中都时,大野泽和中都邑的具体情况如何,现已难以详考,但仍可从现存的几部古籍中获得一些信息。
我国最早记录大禹治水的名著《尚书·禹贡》篇中有这样的记载:“犬野既潴,东原底平。”所谓“东原”,即指“济水之东”、“汶之下流”(清胡渭《禹贡锥指》),也就是今汶上、东平县东部地区。东平县命名,即取之于此。《禹贡》上的这句话大意是说:在大禹治水之前,“汤汤洪水”时期,东原是大野泽的一部分;大禹治水后,使其水源补给减少,并通过挖沟疏导,将东原之水引入大野泽,才使部分土地涸出,逐渐变得平坦而可以耕种了。《禹贡》一文约成稿于孔子逝世前后,它所记大禹治水之后的东原状况,也大致反映了春秋战国时期的东原状况。这也就是说,在孔子宰中都时,中都邑东部地区在正常情况下已可耕种,而西部中都城周围地区,仍然是一片泽国。据考,成书于战国初期的《周礼·职方·兖州》所载“其薮曰大野”,《左传·哀公十四年》所载“西狩于大野获麟”,都是泛指鲁中都城一带洼地。“西狩于大野获麟”时,孔子正在赶修鲁史《春秋》。他认为“麟者,仁兽也”,所以闻其被杀,“反袂拭面,涕沾袍”,连连慨叹“吾道穷矣”,并将《春秋》记述之事止于此年(《春秋公羊传》)。由于黄河不断泛滥淤塞,至五代时,大野泽缩小至梁山一带,改称梁山泊(仍包括汶上西部)。到明初,仅余南旺湖、蜀山湖、安山湖等几个小湖了。
由以上简述不难看出,孔子所载中都邑是一个自然条件相当不错的地方。它东部拥有平坦肥沃的可耕地,并有汶水、泉水可以灌溉和沙石含金的坛山、采山等,适宜农业、桑蚕业、采金业发展(据《汉书》载:采山原名黄金采,因曾于此采金而得名);西部地属水草、鱼鳖、苇蒲富饶的大野泽,且有梁山、古阚城(在中都城西)和鲁九公墓(在阚城南凤凰陵之阳)等环护,有利于发展渔牧、纺织等工副业。尤其重要的是,当时大野泽连接河道、沟渠颇多,其大者北可经汶、济、黄河而入渤海、抵燕赵;南可凭济、泗二水而达江淮、赴吴越;东可沿邾水、泗水和陆路晋鲁都、至齐国;西可由古濮水、五丈河等通山(西)陕(西)、旅秦晋,具有得天独厚的交通便利条件和重要战略地位。据不完全统计,自鲁隐公四年至鲁共公二十年(公元前719~前356年)的360余年间,于鲁中都邑一带发生的重大军事、政治事件即有11次。当时,陆路交通工具落后,大宗货物和兵力主要靠水运。鲁中都地处水陆交通要塞,且系水国之中的最大城市,商业贸易繁荣之状,可想而知。上述优越的自然环境,正是孔子宰中都“一年,四方则之”的物质基础。
三、孔子宰中都的政绩与评析
关于孔子宰中都的政绩,最早而比较可靠的记载,是《史记·孔子世家》:“定公九年……以孔子为中都宰。一年,四方则之。”“四方则之”即为四方诸侯、邑县效法之义。虽然过于笼统,也表明了孔子对中都的治理措施得力,抓住了要害,因而见效非常快,政绩非常显著。否则,是不会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而为“四方则之”的。司马迁作《史记》距孔子逝世仅300余年时间,他对孔子等著名历史人物和重大历史事件的记述,都是在通读前代史志和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着墨的,因而是可信的。
《史记》之后,对孔子宰中都政绩记载较早、较为具体的,是成书于三国时期的《孔子家语》。说孔子任中都宰时,“制为养生送死之节:长幼异食,强弱异任,男女别途,路无拾遗,器不雕伪。为四寸之棺,五寸之椁,因丘陵为坟,不封不树。行之一年,而西(四)方之诸侯则焉”。所谓“长幼异食”等语,翻译成现在的话说就是:老年、壮年、幼年人的饮食应有不同(让老年、幼年人吃得好些),按照体力强弱分配劳动任务(包括家庭劳动分工和社会劳动分工),男女一道行走时要保持一定距离,不要拾别人丢失在路上的东西,日常用具注重实效而不过分追求雕饰外表,更不要弄虚作假。做棺木不许超过四寸厚,做椁木不许超过五寸厚,墓地只能选在丘陵薄地上,不许占用良田,并且不许筑大坟,不许在坟上植树或树碑。
这段追述和赞扬孔子治理中都政绩的话,在明编《汶上县志·政绩志》、曲阜《阙里志》和简明编年体史书《纲鉴易知录》等书中,也有基本相同的记载,并且多可从汉代以前的有关记载孔子思想言论的典籍中找到根据,因而也是可信的。如:
被列为“十三经”之一的《礼记》在《哀公问第二十七》这篇记述孔子回答鲁哀公“大礼何如”等问题的言论中,就有“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和“车不雕几,器不刻镂”等语。这同上面所引“长幼异食”、“男女别途”、“器不雕伪”等意思颇相近。又如:
《史记·孔子世家》关于孔子升任鲁司寇以后政绩的记述,与《孔子家语》那段记载中的某些说法更为接近。“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摄相事……与闻国政三月,粥羔豚者弗饰贾,男女行者别于途,途不拾遗。”所谓“粥(鬻)羔豚者弗饰贾(假)”,即是说经过孔子的治理,市场上卖小猪的不敢再充水和涂染假颜色(当时鲁国风俗以蒸熟的小猪作为馈赠佳品)。司马迁在这里是借助典型事例,来说明鲁国迅速出现的老小无欺、男女有别、人民殷富、社会安定等情景的。“粥(鬻)羔豚者弗饰贾(假)”,与“器不雕伪”是一个意思,都是反对作虚弄假。“男女行者别于途,途不拾遗”,同《孔子家语》那段话中的“男女别途,路无拾遗”,更是如出一辙。
孔子的政治主张和政治理想早在青年时代就已形成,并且是“一以贯之”的。他自己说“三十而立”,也包含这个意思。在出宰中都前,他不仅在鲁国广招弟子,而且曾跑到齐国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但“孔子循道弥久,温温无所试,莫能己用”(《史记·孔子世家》)。所以,当他51岁才得以出任中都宰时,肯定是要按照他大半生孜孜以求的既定政治主张和政治理想来一试身手的。他后来任鲁司寇的做法和成就,只能被认为是他治理中都做法和政绩的继续和光大。这也就是说,以上所引三处记载的某些说法大致相同或基本相同,可以互相印证的,因而是可信的。
现在,让我们对《孔子家语》上的那段记载作点探讨。
(一)由孔子宰中都,“制为养生送死之节”一语看,这段话的主体部分,是记述孔子赴任中都后制定发布的有关养育生人、送葬死者的政治制度。“养生送死”问题,不仅是孔子政治主张、政治理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当时人民大众最关心、最重视的问题。孔子的这一举措本身,就表明他经过几十年奋斗与求索,这时已成为一个颇为成熟、颇有经验的政治家——尽管是初次做官。为政之道,首在抓住要害,除旧布新,制定发布切实可行的政治制度和措施。否则,盲人骑瞎马,或眉毛胡子一把抓,是不可能有大作为的。
(二)孔子制定发布的上述制度,显然是面向全社会的,并且涉及到生老病死、劳动分工和家庭教育、社会道德品质教育、社会风俗改良等诸多方面,可以说是比较全面彻底的。表明孔子为将中都邑治理成自己理想中的“小康”社会,确实是下了功夫,经过了深思熟虑的。
(三)他所提出的“长幼异食,强弱异任,男女别途,路无拾遗,器不雕伪”等制度,固然反映了其“上下有序”、“男女有别”的礼制观念和“民之所由生,礼为大”的一贯主张,并且其中不乏封建糟粕(如“男女别途”),但更多体现了他“仁者爱人”、“仁政德治”的政治主张和尊老爱幼、诚实无欺、拾金不昧、大公无私等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些方面,即使现在乃至一万年以后,也还是要提倡的。
最后,也是特别值得注意的一点:孔子在其制定的上述制度中,明显突破了当时儒家“崇丧遂哀,破产厚葬”的主张和鲁国盛行的厚葬习俗,而较好体现了他“政在节财”等政治主张(引见《史记·孔子世家》)。他明确规定:死葬不许超过“四寸之棺,五寸之椁”,并要“因丘陵为坟,不封不树”。就是说,不许发大丧,过于铺张浪费;不许占用良田和用筑大坟、栽植林木等办法圈占土地。由此可以看出,孔子对于保护财力、土地和发展生产,是非常重视的。孔子特别重视劝中都邑人民“节财”和保护耕地是有原因的。上面已谈到,鲁中都邑辖境大部属大野泽,水产资源较丰富,但可耕地面积较少,而且水旱蝗灾频仍,常常造成减产绝产。这种情况,直到明清时期乃至新中国成立前后,仍然时常发生。加之,当时鲁国相继发生内乱外患,行政管理混乱,贪官污吏横行,苛捐杂税繁多。由此造成民力枯竭,以致出现乱占土地、欺行霸市等情况,是很有可能的。这也正是孔子勇于突破儒家学派“崇丧遂哀,破产厚葬”等传统观念,特别重视节约财力、保护土地、发展生产的主要原因。过去许多人在评论孔子时,往往只根据《论语》上记载的那位老者的话和其他只言片语,把孔子说成是一个不懂生产的“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人,其实是不公正的。孔子出身贫苦,在青少年时代就做过管理仓库、看管牛羊和吹鼓手之类差事,比较广泛地接近过农、工、商等下层社会人民,不可能不懂生产和不重视生产。从另一角度讲,他为实现自己“长幼异食,强弱异任,男女别途,路无拾遗,器不雕伪”和“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的富足安乐的理想社会,也不可能不重视生产。例如:子贡问如何治国,孔子回答说:“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论语·颜渊》)孔子把生产足够的粮食(“足食”)放在了重要地位。又如《论语·子路》篇记载有孔子和弟子冉有的一段很重要的谈话,孔子把人口众多(“庶”)、生活富裕(“富”)、教育发达(“教”)这三个方面列为其仁政德治的重要组成内容,并将人口兴旺和物产丰富并提而放在首位。
事实上,孔子对于农、工、商等当时的整个经济工作,都提出了比较进步的主张。如:在农业上,他主张决不能耽误农民季节性劳动时间(“使民以时”),合理使用土地资源,爱惜良田;在手工业上,他主张招徕“百工”,按各人劳动成绩付给工资(即“饩廪称事”);在商业上,他主张废关卡,统一度量衡,制止伪劣商品。在这些方面,他不仅有其言,而且有其行。如《春秋公羊传·定公十二年》中就有这样的记载:说孔子“为司空时,能别五土之宜,咸得其所,为季氏所重”。意思是说:孔子由中都宰升司空(主管建筑)时,能识别五种土地各适宜作何用途,并都能得到合理使用,因而为掌握鲁国大权的季氏器重。这件事,王肃在《孔子家语·相鲁》中也有类似记载,只是将“能别五土之宜”改作了“乃别五土之性”,并增加了一句“而物各得其所生之宜”。由增加的这一句看,其“物”似指农作物和家畜类动物,是讲农作物和牛羊等都能得到适宜其生长、放牧的土地。正是从这样一种理解出发,王肃将“五土”解释为:一指山林,二指川泽,三指丘陵,四指坟衍(即高原),五指原阖(即平地)。不管对“五土”作何解释,都可表明:孔子对土壤乃至农、工、土建是有研究的,并且看来这种研究主要是在做中都宰时进行的。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明确断定:孔子宰中都时绝不会仅仅局限于社会道德风尚治理和节财、保地治理,而肯定会发挥中都邑土地肥沃、水产资源丰富、交通方便、商业基础较好等优势,督导中都人民各显其能,实行农、林、牧、副、渔和工、商、外贸并举,促其尽快脱贫致富的。只是一向重伦理政治而轻农商经济的古代史学家们对此未作具体记载而已。
由“行之一年,而西方之诸侯则焉”一语可知,孔子在中都制定发布的上述制度是得到了较好贯彻实施,并且是取得了很大成功的,证明了孔子确实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对此,《孔子家语·相鲁》篇中有一段很有趣的记述,说当时鲁定公曾经问孔子:“学你治理中都的办法,治理鲁国如何?”孔子回答说:“虽天下可乎!何但鲁国而已哉!”意思是说:“即使用治理中都的办法治理整个天下也是可以的,何只治理一个鲁国啊!”这表明,孔子本人对治理中都的办法和政绩也是十分自信而满意的,并表明孔子的确是把中都邑作为实现他全部政治主张和理想社会的试点或样板,来悉心加以治理的。既然如此,那么他在中都的政绩就绝不会仅限于上述几个方面。
例如,孔子一向主张“政在选人”、“举直错诸枉”(即举用正直的人,把他们安排在邪曲的人之上)和“薄赋敛”,反苛政,并非常重视对民众的教育作用等。这些主张,孔子也肯定会在中都邑加以推行的。明编《汶上县志》载,原建于中都遗址,即今汶上县城西南次邱乡湖口村的讲书堂,即为孔子政暇与群弟子讲学之所。次邱村原名讲村,也是因孔子曾去该村讲学而得名。
由于孔子宰中都政策措施得力,政绩卓著,第二年(公元前500年)春天就被提升为鲁司空。不久,被提升大司寇,“与闻国政三月”(《史记·孔子世家》),一度为振兴鲁国做出较大贡献。所以,说孔子宰中都是其身手初试之始,政途腾达之端,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孔子升任鲁司空后,举荐以德行著称的学生冉耕(字伯牛)继为中都宰。相传孔子离任时,邑民纷纷前往署前挽留,不得已求孔子脱鞋留念。此鞋复制品直到“七·七”事变前还被陈列于县民众教育馆,命名“夫子履(鞋)”,俗称“铲鞋”(鞋底近古铲状,较厚重,宽帮深口,鞋头饰以云钩绣纹)。至本世纪50年代,仍常见汶上老年男子喜着此种式样鞋。孔子离任后,冉耕秉承师教,孜孜勤勉于政,直到病逝任所,被中都士民百姓葬于今县城西门外感化桥侧(宋代改葬东平县城西北15里处(参见明编《汶上县志·杂志》)。
四、孔子宰中都的意义与影响
孔子宰中都的重要意义在于:它不仅使孔子这样一位中国乃至世界著名的伟大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的政治主张和政治理想得到初步尝试、检验并获得较大成功,在当时整个鲁国和四方诸侯中产生过较大影响,而且,对后世各时代、各地区尤其汶上县一带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乃至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的发展演变,产生了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这些影响既有其积极的进步的一面(这是主要的),也有其消极的、落后的一面。
其积极影响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
(一)增强了汶上官民政治上、心理上的光荣感、自豪感、责任感和除恶扬善、修身报国的进取精神。
孔子作为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和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在其在世之时,就已享有很高威望。汉武帝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政策后,其名气和威望更是越来越大。自唐至清,先后被迫封为文宣王、至圣文宣王、大成至圣文宣王、大成至圣文宣先师等。经他整理编定的《易》、《书》、《诗》、《礼》、《乐》、《春秋》,被后世历代封建王朝列为朝野官民必读之“六经”。“五·四”运动以来,虽然孔子几度受到批判、冷落,但仍被列为世界最著名的历史文化名人之一。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两千余年来,历代汶上官民都把孔子曾出宰本县引为光荣、骄傲和自豪,并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其事业心、责任心和除恶扬善、修身报国的积极进取精神。这从现存三次编修的旧《汶上县志》中,可以明显看出这种影响的存在。
例如,县令栗可仕在为明万历三十六年编修的《汶上县志》撰写的《后序》中,开章明义第一段就写道(括注、标点为引者加。下同):
夫汶上故鲁中都,吾夫子尝为之宰。及门若冉子(冉耕)、优于政者而继于斯(此)。遐想当年所谓期月(一年)而化行,三年可足民者,其施为大略,有芳规在焉。余(我)小子诵法圣贤,今既得使为汶(被派作汶上县令),窃窃然喜,得从圣贤之后也。矢心(心中发誓)自许曰:所(若)不愿学孔子,苟禄自润(苟且偷安地混工资、求私利),以(而)上违朝廷设官之意,下悖父师拳拳之教者,非夫也(夫:丈夫,男子汉)……
这位原籍任丘县的栗可仕不仅为“得从圣贤之后”被委任为汶上县令而“窃窃然喜”(暗自高兴),而且发誓学习孔子宰中都的榜样,上不负“朝廷设官之意”,下不悖“父师拳拳之教”。
又如,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知兖州府事的山阳人金一凤为《续修汶上县志》写的《序》中,在开篇说明孔子宰中都的时间、政绩后,写道:
今汶上也,古中都也,去(离)圣人之世虽远,而流风善政,无不班班可考。后之莅斯土者,亦甚厚幸焉。余仰企(仰慕、企望)也久。
这些来汶上或汶上附近做官的外籍人,尚且为孔子曾出宰中都而感到如此光荣、自豪而自励,作为汶上人的心态,也便可想而知了。
这三部由外籍县令主持编务,由本县人执笔撰修的《汶上县志》,除总序、后序几乎每篇必谈孔子宰中都事典外,在散见于各卷卷首的数十篇无题小序中,也有多处直接或间接言及,并在某些具体内容的记述中,较好地继承、发扬了孔子的“春秋笔法”,对有些时弊给予了一定程度的针砭。如明始编《汶上县志·政纪志》,即对当时推行的赋役制度之流弊作了暴露,并对“里胥(乡官)使奸黠者”和“缙绅先生”的丑行给予了批评。
尤其耐人寻味的是,明始编《汶上县志》中的《职官志》、《宦绩志》,都把孔子列为本县行政长官的第一名,把继孔子为中都宰的冉耕列为第二名。汶上县自夏商置古厥国以来,几乎历代都设有行政机构和行政官员,可谓历史悠久,职官如林。但,其《宦绩志》对孔、冉以前的和战国以后、隋朝以前的竟一个未载,唐代的只记载了一个邢审容(也因其曾“鼎新圣庙”事而留名),宋金元三代入志的也极少。这种情况表明,孔子以前的及其以后乃至明代修志以前的职官,几乎已全部为汶上人民所遗忘(冉耕被载入,大概也是沾了老师孔子的光),唯独孔子宰中都一事,被深深刻在了世世代代汶上人民的记忆里。由此也可以看出孔子宰中都在汶上人民中影响之巨大、之深远!
另一件特别能说明问题的事例是:在县署内建立“思圣堂”。这可以说是全国独此一家。此思圣堂始建于北宋元祐三年(1088年),由县令周师中所首创,目的在于“求孔子之意而行其政”(明始编《汶上县志·艺文志·皇明汉阳项诚重修思圣堂记》)。其后,虽多经改朝换代、沧桑巨变,思圣堂却颓而复新,成为汶上旧县署特有的镇衙宗庙。直到现在,汶上县政府老院内仍完好地保存有清雍正四年重建的思圣堂正堂。
另外,由本县县、区、镇、村等诸多有关命名上,也可看出孔子宰中都对汶上官民政治上和心理上的深远影响。如:约始于汉代的中都讲堂(后改圣泽书院),唐、宋至金初460余年间里命名中都县,民国时期将城区命名中都镇,以及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城乡涌现的以中都命名的茶庄、饭店、商店等等,都是因孔子宰中都而来。前面说到,今县城西南25里次邱村原名讲村,即因孔子曾于村中讲学而得名。据考后来改名次邱(丘),也是寓孔子在该村讲学时曾作短期停留之意。“次”,即停留的意思,如《春秋公羊传》):鲁定公九年秋,“齐侯、卫侯次于五氏”,也即齐侯、卫侯在五氏停留。“邱”即丘,原指孔子(名丘),清雍正年间为避圣人名讳,才于丘字右边加了个“阝”。民国初年曾置讲村区,区部就设在次邱村。
孔子宰中都对汶上官民政治上、心理上的深远影响,更多体现在人们变革现实的政治活动和政治斗争中。在两千余年的中国封建社会和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里,历代下层官吏,在本质上都是为上层统治阶级服务的,并且其中不乏拜倒于反动潮流或腐败世风之下的上层权贵的鹰犬和鱼肉乡民的贪官污吏。但是,也无可否认,由于长期受到“万世师表”孔子“仁者爱人”、“仁政德治”等思想的熏陶、哺育,各地也确实出现过一些励精图治、廉政爱民的清官。这类清官,在“圣泽尚未泯,父老犹歌谣”(明王讴《过鲁中都》)的汶上县,似乎更多、更典型一些。据不完全查证:仅明洪武初年至万历戊申(1608年)的200余年里,就出现过这类确乎为汶上人民做过一些好事而为政比较清廉的著名县令十余人。如解州人史诚祖,莅任后“思圣人之心,行圣人之政”(明编《汶上县志》),克已奉公,致力安抚,积极督导开荒垦地,调整赋税,减轻贫民负担,并带头捐俸养老济贫、兴办学校等,很快使全县政通人和,百姓安居乐业,于永乐七年(1409年)获全国郡县长吏考核“治绩第一”,并受到永乐皇帝“御书嘉奖”。
由于孔子宰中都“圣泽尚未泯,父老犹歌谣”之故,孔子“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等坚持真理,不怕牺牲,见义勇为的思想风范,对汶上历代劳动人民和进步知识分子的教育和影响尤其深刻。两千余年来,先后有无数优秀汶上儿女,为维护真理、反对暴政或挽救国家民族危亡而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直至献出宝贵生命。远者如:“(宋代)穆伯长(名修)不以匪人污文,而投(拒弃)五百金之馈(贿);(晋代)马孝兴(名隆)不惧关陇险艰,而建三千兵之功;(明代)王景初(名杲)、路宾阳(名迎)不避权贵,或抗疏被谪(降职),或直谏增荣”(《续修汶上县志·序》)。明嘉靖间,田斌夫妇以白莲教组织农民起义,名垂青史;宋宣和间,梁山泊农民聚义(时梁山及周围一带属汶上县),誉满中外。近者如:1926年由仗义疏财的士商秦大文等领导的十万红枪会农民大暴动;1930年进步知识分子曹志尚发动的抗捐兵谏;1938年进步知识分子陈伯衡和开明士绅白育普分别领导组织的地方抗日武装斗争等。上述20年代以来的政治斗争虽不能全部归于孔子的影响作用,但不能说没有其影响因素和历史的渊源(当时汶上还没有共产党组织)。
(二)哺育了传统优良社会道德风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家庭、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
社会道德风尚好坏,家庭、社会安定团结与否,直接影响着社会生产和经济的发展,这是古今中外共通规律,也是实行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来,党中央反复强调“安定团结”、“两个文明一齐抓”的意义所在。
孔子一向重视以仁为核心,以礼为形式的家庭和社会道德风尚教育。他在宰中都时发布实施的“长幼异食,强弱异任,男女别途,路无拾遗,器不雕伪”等制度,便是这一思想的重要体现。孔子这一思想和政绩中的积极因素,对于形成汶上民间尊老爱幼、父慈子孝、信朋好友、诚实无欺、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克己奉公以及男耕女织、勤劳俭朴等等传统优良社会道德风尚,发挥了巨大作用。对此,前引清康熙五十六年兖州知府金一凤,在《续修汶上县志·序》中曾作了充分肯定。他认为,汶上民风“固知熙熙有古朴风”,并认为此“班班可考”之“熙熙古朴风”,乃孔子宰中都之“善政流风”。关于上述汶上民间传统优良社会道德风尚的表现事例,古往今来不胜枚举。孔子宰中都时制定发布的某些制度,直到新中国成立前后以至今天,仍被汶上万千家庭所遵循。如“长幼异食”,即使在建国前和建国初期的经济困难时期,大多数家庭也总要想方设法为老人和幼童搞些相对好点的饮食。成年人外出做工、甚至讨饭时弄到一点好吃的,也要送回家去让老人和孩子享用。再如死葬规格,除建国前个别豪富之家有所越轨外,直到本世纪70年代改行火葬之前,汶上居民很少有超过“四寸之棺、五寸之椁”的。贫穷之家一般用三寸或四寸柳木、杨木棺材,中上等家庭一般也只用四寸或五寸杨木、柏木棺材。用椁(棺的外罩)的极少。至于筑大坟、大片栽植林木和树碑的,更不多见。汶上传统丧葬中,有孝子孝女各执鲜柳木哀杖,并将其同棺木一齐埋葬的礼仪,也有可能渊源于孔子的“不封不树”。上面曾谈到,当时鲁国有“破产厚葬”,发大丧、筑大坟和于墓地上大片植树等陋习。孔子发布“不封不树”禁令后,有些人便改用孝子孝女执鲜柳木(因其易于发芽成活)哀杖和埋葬哀杖办法加以象征性变通,代替栽植林木的传统做法,以后相沿成习,遂成定制。
另外,孔子宰中都时“能别五土之性”,使“物各得其所生之宜”,即督导中都邑人民因地制宜,发挥地方优势,实行农、林、牧、副、渔、工商、外贸并举的做法,也对后世汶上人民产生了深远巨大的影响,致汶上县传统经济结构和布局形成了自己鲜明的特点。如县境东部、东北部山陵地区,过去一向盛行植桑养蚕、纺丝织绸、打制石料石器等,农作物种植仅有小麦、地瓜、花生、西瓜等耐旱品种;中部平原地区系传统农业区,素有精耕细作习惯,种植粮菜品种也较齐全,且产量较高;西部、西南部湖洼地区,过去一向以渔猎、畜牧、藕菱和苇蒲柳编等业为主,而对农作物种植管理则比较粗放,且往往一年仅种一季杆高耐涝的高梁。元、明以后,原属汶上的老运河以西部分土地涸出还耕,当地农民摸索出“其土宜棉”,较快地发展了棉花种植和家庭棉纺织手工业。上述汶上的基本经济结构和布局状况,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前后。此外,汶上人民还一向重视手工业生产和商业活动。前者除上面谈到的丝棉纺织、石料石器加工、苇蒲柳编外,传统手工业尚有砖、瓦、盆、罐等陶制业,草纸、桑皮纸等缫造业,铁木器具打制业,酒、醋、食油、酱菜等酿造业,糕点食品加工业,大小靛制造业等等。这些手工业多在农闲时经营,且以家庭作坊为主。其中,因汶上泉水甘美、交通变利等,酿酒业、食油食品加工业曾获得较大发展。金元二代,都曾于汶上设商酒使。汶上传统白酒、食品等曾长期行销京都及全国。据《中国实业志》载:1916~1929年,在军阀混战时有发生的情况下,汶上县仍相继出现私营独资和合资(一家)酿酒作坊20家,制粉专业户5000户(2.5万人);1923~1932年,出现20家独资、合资油坊。汶上传统商业也相对比较发达。历经清末民初政局动荡之后,县城仍有座商60余家,拥有资金30万元(银币)。1919年,汶上城乡有钱店、杂货、布匹、药材、酒店等较大商号130余家,主要分布于县城四门和运河两岸、官道两侧的较大村镇。至于肩挑车推的行商小贩,农闲时多至无法计数。
孔子宰中都的思想和政治影响,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汶上民间家庭、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尤其在经过农民战争的重大打击后而出现的、被迫向人民作出某些让步的每个新建王朝的前期,孔子的上述思想政治影响,也曾促进汶上仍至全国大部地区出现过“小康”景象。“庶民惟负山而居者谨寄桑麻之业,其于脊土亦勤于稼。而濒汶一带擅水土之饶,转羡(卖)栗(粮食)以致巨资气盈。……漕(运河)之间里(街巷)列庐(房屋)比,仰食机利。再西则地宜木棉,纺车之声相闻。”明编《汶上县志·风俗志》上的这段记述,大致可以概括汶上人民在孔子宰中都影响下形成的因地制宜、勤劳俭朴、惜土如金、重视并善于利用地方优势发展经济等优良传统。同时,也间接反映了曾由此获得小有殷富和安居乐业的历史事实。
(三)促进了汶上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了汶上的知名度。
由于孔子毕生重视文化教育,且于任中都宰期间常常与群弟子讲学和吟诗奏乐,所以对汶上一带的文化教育的影响、促进作用则更为巨大而深远。其对教育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汶上开办儒学教育较早,规模较大,历史较长。中国封建时代的县级儒学教育主要有三种组织形式:一为书院。原为官方藏书、校书和私人读书治学场所,宋元渐重于讲学兼研究儒家经典。明清多演变为准备科考的场所。二为县学。是在县设立的专供生员读书备考的学校;三为私塾。为民间教育的主要形式,多由私人开办。由有关史料看,汶上开办这三种形式教育的历史都是比较久远而发达的。如,前面曾提到的圣泽书院(原名讲堂),据载系孔子宰中都时与弟子讲学之所。元学士李谦《圣泽书院记略》谓“所可知者,魏孝昌丙午(公元526年)条石(断碑)记兴建之由”,但又说其“兴废不可悉考”。就是说,即使北魏孝昌丙午年立的石碑上也只记述了其兴建缘由,而未能考证出其始建年代。由此推断,圣泽书院的始建年代很可能就在孔子宰中都前后,至迟也当建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西汉前期。这在全国也是比较早的。圣泽书院于明嘉靖二年(1523年)移于今县城西南隅。明正德元年(1506年)起,诰授孔府衍圣公子孙以太常博士衔,主持该书院祀事。以后复经多次重修扩建,至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改为高等小学堂,相沿至今(即今汶上有史可查的实验小学)。其历时之长久,堪称全国甚至世界罕见!除圣泽书院外,汶上影响较大、历时较长的书院尚有汶阳书院(建于明万历年间)、张公书院(建于清康熙年间)、丽泽书院(建于清同治年间)等。
县学系隋唐以来推行科举制的产物。汶上县学约始建于唐天宝元年(742年)。唐长庆四年(824年),县令邢审容大修(有碑记)。这在全国也是较早的。后经宋元明清相继增修,规模仅次于曲阜孔庙建筑群。
汶上私塾教育有家塾、村塾、义塾几种类别,据考至少也已有二千余年历史。其数目之多,遍及城乡。清宣统二年(1910年),山东省提学使司下令“私塾一律改为学堂”,但当年汶上私塾改学堂的只有16处,且仍以读经为主。1931年,省视学批评汶上私塾甚多,命令取缔或改为初级小学。至1935年初,全县仍有私塾60处。日军侵占汶上后,学校大减,私塾猛增,1945年达到285处。直至新中国成立前夕,才被全部改造为小学。这些事例一方面反映了汶上封建习惯势力之大,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孔子对汶上教育影响之深。除上述三种形式外,明初还于县城东西两关和全县24个社区各建社学,凡25处,此后断续相沿至清末。这在一般郡县也是不多见的。
2.历代开明有为的汶上县令和开明士绅都比较重视教育,将其列为重要政务之一。如唐长庆年间县令邢审容,宋元祐年间县令周师中,元至元年间圣泽书院教授马栎庵和督水少监、汶上人马之贞,明代县令史诚祖、赵可怀、张维诚等,清道光年间知县龚聪、浙江中丞汶上人刘玉坡,同治年间知县左似宜等等,都曾主修或带头捐赠巨款修建县学、书院、社学等。清末贡生、开明士绅梁协中于家乡设学执教20年,并勇于冲破孔子禁区,最早于县城创办女子小学,先后培养学生千余人,据说中秀才者达百人之多。清末民初秀才马锡龄、王继瑞、马焕奎等,也都为汶上教育事业做出了较大贡献。
3.上述书院、县学尤其私塾、社学,较好地效发了孔子“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等进步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其中,义塾教育多以地方祠堂庙宇的地租或私人捐资兴办,专收贫寒子弟,免费上学。这在封建时代的其他郡县也是不多见的。
《诗》、《礼》、《乐》是孔子儒学教育的重要教材。他是把三者融为一体的,即所谓“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这三种教材,都涉及到音乐、歌舞。其中乐教不仅指学习音乐的基本功,同时也包括学习音乐理论和审美等内容。孔子的这种教育思想和教育内容,不仅对汶上教育产生了巨大影响,而且对推动汶上的音乐、歌舞等文化事业发展也起了巨大作用。例如,上述书院、县学、社学等,直到明清时期仍设有“听乐堂”、“习礼堂”,并于县学之圣庙中置乐器,“用雅黜俗,典制昭然”(明编《汶上县志·建置制》),以致“弦颂之声,达于委巷;章甫缝掖,克遍寰宇”(明编《汶上县志·艺文志·邑尚书郭朝宾重修学记略》)。这种重视音乐、歌舞教学的儒学教育,也给汶上民间音乐、歌舞乃至曲艺、戏剧的发展提供了人材,注入了生机,致汶上民间传统音乐演奏活动和舞蹈、戏曲活动相当流行,有的曾达到相当高水平。“关山茫茫何处边,但见急管哀中天。凭夷听曲波面出,杨柳乱落西风前。”(明闽中郑善夫《汶上对月闻笛因赋醉歌》)这些诗句,比较真实形象地反映了明清时期汶上民间音乐的普及情况及水平。
音乐、歌舞、戏曲而外,上述圣泽书院、圣庙、县学以及孔子钓鱼台、思圣堂、爱养坊、中都余韵楼、夫子履等等有关孔子宰中都名胜古迹的建设与陈列,也较大地丰富了汶上文化的内涵,千百年来吸引了许多帝王将相、文人墨客前来游览访古,寻觅圣迹。如战国亚圣孟子,汉代太史公司马迁,唐代大书法家颜真卿,大画家吴道子,大诗人李白、高适,北宋真宗皇帝赵恒,南宋右丞相文天祥,元代按察使胡祗道,明代永乐皇帝朱棣、大学士杨士奇,清代康熙乾隆二帝、尚书兼文学家王士祯等。他们或赋诗撰文,或泼墨作画,或设祭庆典,或勒碑刻石,或著书立说,竞相传颂孔子宰中都的圣德明治,以及深沐圣泽的汶上灵秀之山川,古朴之民风,富饶之物产,从而不仅进一步丰富发展了汶上文化,而且大大提高了汶上县的知名度。
孔子的思想和政治主张是一个复杂而矛盾的统一体。其中有带鲜明人民性的进步的因素(这在上面已部分提到),也有因循守旧,维护封建礼制的落后因素。汶上人民对于孔子宰中都既然如此重视与强调,那么历代儒家因循守旧、重男轻女等消极因素在汶上的影响自然也比较大,并对汶上的发展起到过一定的消极作用。我们既要肯定并发扬其积极的、合理的、进步的因素,又要正视和批判清除其消极的落后的因素,自觉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1993年9月上旬定稿)
(本文原载骆承烈教授主编《孔子宰中都》一书。后发表于《孔子研究》1994年第三期。作者:中国李白研究会会员、山东省古典文学学会会员、汶上县志办公室主任兼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