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汶上县人民政府文件 资料库:汶上县地情库 章节:汶上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7/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7/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7/section/1/article/63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87/section/1/article/63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汶政发(85)第30号
    汶上县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四个文件的通知
    各区公所、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地方志工作开展,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根据省、地第三次史志工作会议精神,拟定了《关于地方志工作的若干意见》(初稿)、《汶上县志行文规定》、《汶上县志篇目及分工》(第二稿)、《关于汶上县志篇目(第二稿)的说明》四个文件,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编纂地方志是一项重要的文化建设工程,是四化建设的需要,任务光荣而艰巨。为了加快这项工作的进程,确保志书质量,县地方志编委会提出对《汶上县志》实行按行业性质分包到各单位编纂初稿的办法,让专人写专业志,这个决定是可行的。希望各单位一定要从全局着眼,高度予以重视。要求各部门要有负责人分工和内行人参加的精干班子,抓紧着手这项工作,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尽快完成承编任务,以保证全志如期总纂成书。
    一九八五年五月十八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团县委、妇联、党史办。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