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节 设施

档案浏览器

晚清以前,汶上县体育活动多在民间开展,设施多为自备。如习武者自寻场地,自聘教习,自筹器械;狩猎者自备猎枪、猎犬、猎鹰等;游泳者,利用天然坑、塘、河、湖。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废科举、兴学堂后,始引入近代体育设施。1904年,汶上县第一所高等小学堂(今书院小学前身)始置简易操场,设体操课。此后南旺、马村、姬沟、槚柏、大秦、次邱、杨店、草桥、疃里、张吾等高初级小学先后效法。但因体育教员和经费不足,体育设施发展缓慢。至1936年,设有篮球、排球、网球或单双杠、木马的简易体育场仅有各区中心完全小学、天主教会明德初级小学、私立育德小学等16处。
1941年伪新民会于县城置体育场一处,内分田赛、径赛、武术活动场地,并选聘教员2人,招生授课。1945年城内中小学有简易体育场4处。其中较大的2处,即中都镇完全小学体育场(址在今县政府招待所南院处)、汶上县初级中学体育场(址在今16中和教师进修学校处)。农村小学体育设施仍甚简陋。
建国初,山东省立汶上中学、书院小学各建体育场1处。前者可规划300米弯道田径场,后者面积15市亩,均设有篮、排球等设施。后各中小学普遍建简易体育场或操场。1954年建县职工俱乐部,设篮球场、乒乓球室等。1964年俱乐部建简易灯光球场一处。后扩建为两面有看台的水泥灯光球场,沿用至今。
1971年,建县体育场一处,址在今县农业银行和县实验小学操场处。内设200米弯道简易田径场,置篮球场4个,灯光球场1个。1974年建综合训练房一个,长36米,宽16米,高8米,实用面积5567平方米,可进行篮球、排球、乒乓球、武术等单项比赛。1982年,迁至宝塔路南、十六中北,占地70市亩。
1984年于宝塔路西段北侧兴建老年活动中心1处,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内设门球场、会议室、阅览室、游艺室等。
1987年全县机关、工厂、学校、村镇计有篮球场102处,简易排球场25处。县师范及17处中学均设有400米弯道或200米弯道田径场,其余中、小学均设有体育场或一般操场。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单双杠、高低杠、跳箱、山羊、垫子、栏架、联合攀登器、铅球、铁饼、标枪、杠铃、武术器械等逐年增多。